无权利不环保
那些山川河流,那些大地万物,从来不只是我们的资源,也是我们的责任。认识到这一点,人类开始走向文明。环保,并且依法环保,是今天我们所能找到的关于我们所处世界的最文明方式。
实施23年之后的《环境保护法》迎来首次修订。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在增加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监测制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等方面有所突破,而最引人关注的是,《草案》专章规定了强化政府责任和监督,并把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下级政府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
一位曾经参与《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的专家认为,这体现了《草案》“管政府”的立法思路。尽管在另一方面,《草案》并未出现学术界所期待的脱胎换骨般的“大修改”。《草案》背后的最大阻碍就是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冲动难以抑制,环保与发展的难题无法通过一次修法解决。
在依法环保方面,哪怕是蜗行牛步,那也总是对于文明的坚持;哪怕举步维艰,也总是一种朝向文明的前行。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之所以必须容忍在修法上的遗憾,一方面因为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从来不可能有一部足堪完美的法律,这也是为什么民主总是与妥协相因相成。另一方面,利益的多元化必然带来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弈,而一种公开的博弈总是好过私下的授受。
“管政府”成为环保法草案修法的立法思路,表明通过制约权力来达到环保愿景的共识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