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 楠,徐德敏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 710122)
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
倪 楠,徐德敏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 710122)
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共经过了三个基本发展阶段。总体看来,各阶段的发展都有其时代特征和现实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现有食品安全立法应与时俱进,加强科学立法,增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效能、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单项规章;管理条例;法制建设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从温饱型社会走向享受和发展型社会,人们开始普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开始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大量立法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立法。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大致可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萌芽时期(1949—1963年)。这一阶段,是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萌芽时期,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步阶段。这一时期新中国刚刚成立,农业生产能力和食品供应都非常有限,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根本不足以解决全社会的温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