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褚 敏
(作者是嘉兴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
本文结合嘉兴市记协秘书处牵头新闻社会监督工作的实践,从优化监督员队伍结构,扩展深化监督成果,媒体接受社会监督重在治本的角度谈几点体会与思考。
2011年10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各地新闻主管部门与记协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在新闻媒体积极贯彻的同时,加强与改进新闻社会监督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也向有关各方提出了改进与探索的新课题。
浙江省新闻行业开展新闻社会监督工作始于2004年,嘉兴市的社会监督员队伍也于2006 年 1月建立。根据省记协与市委宣传部的总体要求,市记协秘书处在具体牵头这一工作中,首先认真抓好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为不断提升监督员队伍业务能力与水平提供了组织保障。
6年来历届监督员认真履职,对媒体报道“挑刺”与建言,为净化媒体生态倾心出力,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但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监督员提交的监督意见不够全面的问题,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监督反映报纸媒体的多,广电节目的少;监督反映综合新闻的多,专业资讯(栏目)的少;监督反映传统媒体的多,网络媒体的少”。对此,认真分析后认为,除纸质媒体便于阅看外,早期建立的监督员队伍也相应存在“三多三少”的情况,即“熟悉纸质媒体的多,熟悉广电媒体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