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业务,是指在一国的范围内,由不具有该国国籍的居民在该国的金融体系中从事资金交易及融通业务,包括离岸保险、离岸银行及离岸证券业务等。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整的离岸金融业务,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仅面向于离岸银行业务,即指银行通过向非居民吸收资金,将所得的资金提供给非居民,为其国际性的资金借贷、贸易结算、投资融资等相关活动提供便利。
2011年国务院出台《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 “东疆保税港区是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至此,东疆保税港区在向自由贸易港区发展的进程中凸显出较为明显的政策优势。
离岸金融业务是发展自由贸易港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区如:香港、新加坡、迪拜、伦敦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区等,都相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离岸金融市场,极大的促进了国际资本的流动以及资金的融通,使得国际贸易、国际借贷以及投资融资更为便利。
因此,东疆保税港区在迈向自由贸易港区的过程中,要格外重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及早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建立完整的离岸金融市场。
一、东疆保税港区发展离岸金融的优势
1、政策优势明显
根据2011年的《方案》规定, “在遵守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已经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机构,积极开展离岸银行业务,为在区内注册的企业提供服务,但其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总行已经开展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