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韩国特派记者 莽九晨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萧师言 本报记者 魏 莱中国发改委本周五首次对6家韩国和台湾在中国大陆的电子企业“举起大棒”,惩罚其在液晶面板产品方面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的罚单规模为3.53亿元(约5700万美元)。对此,涉案外企均表示接受处罚。外媒分析认为,由于法律适用问题和缺乏先例,中国政府对外企价格垄断的第一张罚单“面额不大”,但其标志意义和警戒作用不容忽视。韩企担心在华经营受挫 受罚的外企包括韩国的LG、三星电子,台湾的奇美、友达光电、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其中最大的受罚者是LG,罚金为1.18亿元,其次是三星电子1.01亿元。这些液晶面板制造商的受罚理由是在2001年至2006年间通过定期会商,操纵市场价格,侵犯其他厂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发改委开给外资企业的首张反价格垄断罚单,涉案的韩国和台湾企业尽管对处罚“表示遗憾”,但基本接受了调查结果的定论。其中,韩国三星和LG均在对外声明中强调,相信处罚“不会影响公司在中国大陆与客户的关系”,也不会对其液晶显示设备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韩国日报》5日报道说,此前中国政府从没有因价格操纵处罚过外企。但是,随着美国和欧盟等地不断加强反垄断措施,中国在反垄断方面也开始越来越严格,因此,韩国企业界人士表示,随着中国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中国又不断加强贸易领域的法律执行力度,韩企在中国经营将越来越棘手。……
环球时报 201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