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初探

2013-01-25 10:05顾晓红
浙江农业科学 2013年7期
关键词:农产品农民专业

顾晓红

(上海行知学院,上海 200442)

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1993年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创办以来,已经经历了发展缓慢、发展较快和发展迅速3个阶段。截至2010年9月,上海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 409家,入社成员88 979人,带动农户23万户。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进一步完善上海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的综合效益及整体竞争力,更重要的是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全局性意义。

1 发展进程

上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1993年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创办以来,经历了20年的发展历程。在1993-2003年间,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10年间仅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

2004年以来,上海从5个方面采取了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比照《公司法》给予合作社合法身份;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实行普惠制农业保险;支农资金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抓好业务培训和服务协调工作等。在此措施下,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快发展,由2003年的24家猛增到2006年末的510家。

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和实施及2008年上海市政府出台《关于本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沪府发 [2008]54号)以来,在一系列发展措施的推进下,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迅速发展。2008年底达到1 253家,2009年6月达到1 665家,2010年9月共有3 409家。合作社法人出资总额41.6亿,经营土地面积84 273.33 hm2,入社成员88 979人,带动农户23万户,实现销售收入61.5亿元。

2 发展类型

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其组织方式可分有5类。

一是以能人为核心,联络若干专业农户,每户投资入股,组成紧密型的股份合作制服务经营组织。上海最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一——沪郊蜂业联合社就是这一类的典型代表。1993年,养蜂业处于极不景气的状况,为保护养蜂事业和养蜂户利益,当时已年逾花甲、有16年养蜂经验的原南汇县惠南镇蜂场场长顾纪东,联合奉贤、宝山等地的60户养蜂专业户,每户入股5 000元,共筹集30万元资金,组建了股份制形式的蜂业联合社。现已拥有社员200多个,全年上市蜂制品280多t,占全市总产量的60%以上,资产也增加到800多万元。

二是以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并有较好产加销条件的农业企业为龙头,按自愿互利原则,把周围同行业的养殖场或同类型的养殖大户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联合体。上海阿强禽蛋生产合作社 (1993年注册)是龙头企业汇绿蛋品公司牵头组建的,合作社收购合格蛋品,每千克高于市场价10元;而内部统一供应优良苗鸡,每羽比市场价低0.05元,使社员、单位直接得到实惠,使得附近21户蛋鸡饲养大户也要求加入。现在合作社的产业链延伸到种鸡、孵化、蛋鸡、加工、流通、兽药、预混料经营等环节,地域覆盖上海南汇、奉贤、浦东新区和江苏海安、通州等地。

三是以原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载体,组建为农户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为主的经济组织,典型的是上海仓桥水晶梨合作社。上海仓桥水晶梨合作社由当地退休农业副镇长钱培华发起,是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合作社。合作社积极推广生梨套袋技术,果农原来水晶梨每500 g卖0.80元,套袋后可卖到1.50元。合作社先后从上海农科院、浙江大学等引进50多个优质梨品种进行对比筛选,同时请梨树专家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目前,松江地区共有梨树266.67 hm2,其中133.33 hm2都加入了合作社。

四是由外来农民自发组建,以统一采购和供应生产资料、推广农业生产技术、集中运输销售为主的经济组织。典型的是由安徽宣城市水东镇农民自发在上海南汇组建的敬亭蔬菜合作社。

五是以政府协调和市场运作,采用跨区域产销对接的方式组建的联合体,就是上海和黑龙江首创的全国第一个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沪哈南北水稻合作联社。

3 发展成效

3.1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财政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2007-2010年,市和区 (县)财政安排2.26亿元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其中市级资金1.16亿元,对533个合作社项目给予扶持,主要用于帮助合作社改善基础设施和添置加工、冷藏、运输等装备。以上海鱼跃水产专业合作社为例,成立之初仅有12名社员,养殖面积33.33 hm2,基础设施严重匮乏,生产经营一度难以为继。市财政及时在自动挑虾机、河蟹防逃设施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解决合作社的发展难题。目前,该合作社已拥有社员53户,水产养殖面积191.33 hm2,年总产量800多t;特种水产育苗场1个,年育优质南美白对虾虾苗2亿尾;冷库2座,加工速冻南美白对虾虾苗600 t;每年销售各类水产品2 500万元,产品远销日本、香港市场。

从2005年起,国家推进规模化经营,拨出了大量资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0.33 hm2以下的,补贴900元·hm-2;0.33~1 hm2,补贴1 050元·hm-2;1~2 hm2补贴1 200元;2 hm2以上,补贴1 500元·hm-2。此外,规模化经营的另有750元·hm-2作为机耕费用补贴,还有不论经营面积大小而固有的150元·hm-2的种子费用补贴。上海松江马桥村成立了合作社分社后,村里的土地集中起来,11个分社,每个场主耕种的面积最大的有11 hm2,最小的4.64 hm2。松江区2006年对规模化经营的土地补贴总共2 400万元。

合作社以其特有的专业化合作,推进了农业向规模化经营。通过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有效解决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独户解决不了的事。据统计,粮食、蔬菜、果林、淡水养殖类合作社经营面积已分别占到全市总经营面积的48.4%,58.9%,47.7%和67.8%。合作社入社农户和带动农户数占本市务农农户的42.9%。由合作社经营的农田面积占全市农田面积的41.4%。2010年上海农业规模经营水平已达到60%,其中70%靠合作社带动。

3.2 搭建服务平台,加快成果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服务、交易、培训平台,提供各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支持合作社参与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引导大型综合超市开展与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工作,已累计组织968家(次)合作社参加各类展示对接活动,部分合作社农产品进入了超市卖场。目前已有6个区县建立了合作社联合会等服务组织,为合作社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统计、业务指导和政策办理手续辅导等服务。专业合作社之间也探索联合,组成合作社联社,整合资源、共同发展。至2010年末,已组建4家专业合作社联社。通过加强科技培训、科技指导和科技服务,加快了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目前本市合作社已拥有专利技术数十项,科技入户工程为300多家合作社推广了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浦东新区的彤瑶合作社,就是全国第1家以零费率进入超市卖场的农民合作社。彤瑶合作社带动上百家合作社组成产地联盟,每天源源不断地为家乐福供货。最初彤瑶的产品只进入家乐福的19家大卖场,现在已拓展到包括家乐福、沃尔玛、易买得、世纪联华等在内的105个大卖场,产地合作面积达到246.67 hm2,销售额更从2008年的一季度73万元增加到现在年销售额有望突破1亿元。目前,合作社社员的年收入已从年均不到1万元增加到2.5万元。合作社通过产销结合,内联农户,外接市场,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实现有效对接,减少了流通环节,促进了农产品销售。据统计,2010年,市郊合作社销售农产品43.25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20.9%。在所有合作社中,产销结合比较紧密的合作社约占56%。其中蔬果类合作社产品统一销售比例达到65.5%。63%的合作社通过农产品统一销售提高了销售价格。

3.3 给予审批优惠政策,推进标准化生产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服务于生产的临时性辅助设施,主要包括仓库用房 (存放粮食、农资、农机具,进行冷藏、蔬菜整理等)、场地和必要的管理用房用地,参照本市对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内生产辅助设施临时用地的审批办法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养殖业享受国家农业用电优惠电价,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申请享受农业生产分时电价的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累计已有130家合作社农户享受了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

合作社通过统一的品种布局、良种供应、农资采购、技术规程和产品销售,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合作社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特色品牌。目前,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共有879种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质量认证,拥有注册商标331个,其中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称号的有19个,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已被广大市民所认可。

3.4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海各区、县有关部门对合作社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经核定后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得税在国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前,暂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执行。目前,本市1 167个合作社完成了数量核定。2008年下半年到2010年末,对合作社免征增值税共计约716万元。2008和2009年,对合作社免或减征所得税共计约2 447万元。

相比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合作社将农民组织起来实施规模经营,不仅降低了农资采购等成本,还提高了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并以统一的品牌抱团走向市场,这就在产业链的多个环节挖掘出了更多的增收空间。不少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发现,他们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交售给合作社,不仅价格要高出小商小贩出的价,产值明显提高,而且年终还可获得合作社的分红。闵行马桥镇的振贤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为社员们带来了更大增收空间。2010年该合作社由社员20多人,不仅承担了本镇233.33 hm2粮田面积的机械作业任务,还辐射到了莘庄工业区、梅陇镇以及金山区大部分粮田。在合作社成立前,社员们大多是一家农机公司职工,年均收入约2.5万元。合作社成立后,他们成了合作社出资社员。由于合作社整体运作效益显著提高,再加上政府对农机扶持力度越来越大,社员们的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0%,同时还可获得出资额5%~10%的分红。抽样调查显示,58%的合作社通过农资集中采购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63%的合作社通过农产品统一销售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98%的合作社成员认为加入合作社后增加了收入。

4 主要问题

上海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具备了良好基础。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仍处于发展的规范阶段,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4.1 规模小功能单一,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受到农户土地面积小和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小的限制,大部分合作社单体规模小,成员总数50人以下的合作社占总数的99.2%。部分农户合作意愿不强,只求回报,不愿付出,只求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导致合作社的规模普遍较小。以金山区为例,全区现已运作的9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社员大都在10人以下;10人以上的仅22家,除上海皇母蟠桃种植专业合作社190人之外,其余都不足百人。由于规模偏小,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比较弱。

4.2 产销服务体系薄弱,品牌意识不够重视

农资和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薄弱,特别是农产品运销组织、市场体系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位,使许多合作社受买难卖难困扰。部分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不足,品牌意识不强,初加工能力薄弱,缺乏储存、保鲜技术和设备,限制了合作社拓销增效能力。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合作社产品进入销售终端门槛较高,也影响了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抽样调查分析,在蔬果类合作社中,能够对合作社成员的全部产品实现统一销售的仅占28.9%。同类产品合作社在技术、品牌、营销方面实现联合做强的不多。

4.3 流动资金严重缺乏,自身发展后劲不足

在合作社成长壮大过程中,获取融资成为普遍的愿望。然而,由于农民合作社的特殊性,贷款难成为众所周知的现象。要想获得贷款,要么通过资产抵押,要么有担保者。合作社处身三农领域,其产品都是生猪、鱼虾等活口,无法作为抵押;同时,合作社金融服务薄弱,不能进行抵押,而抵押担保机构少,条件苛刻,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一般没有履行服务三农的承诺。由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注册资金少,且其中大多以固定资产 (土地、房屋、设备等)注册,流动资金严重缺乏,带来服务范围不广、服务水平不高、自身发展后劲和区域带动能力不足等问题,如在大米、果品、水产养殖品等集中收购季节,一些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合作社现有信贷额度不足,限制了收购农产品能力和带动作用的发挥。

4.4 劳动力比较短缺,经营人才相对匮乏

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是农村里的精英,包括村干部、技术骨干、营销大户等,但不可避免的是,大多合作社都面临着经营者老龄化、缺乏现代经营理念的尴尬。目前,合作社一线劳动力以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为主,农忙所需季节性用工紧缺,生产成本较高。同时,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总体偏低,技术队伍薄弱,经营人才匮乏,市场信息不畅。在一些地方,一些现代农业项目落户过来,但投资者却大多遭遇了人才和劳动力短缺的难题,许多当地人不愿务农,愿意干的各项才能和技能又跟不上需求,致使一些合作社在技术上存在不少制约,实施标准化生产、研发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能力较弱,主动依靠和使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更显缺乏,直接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与服务能力。抽样调查显示,约44%的合作社反映,在运作中存在人才引进难和成员老龄化的困难。在走访中了解到,部分合作社管理者适应市场能力和市场意识不强,合作社亟需一批有专业、懂管理、善经营的带头人。

4.5 管理运作不够规范,利润返还机制缺乏

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较低,依托企业、集体和能人组建的合作社大都公司化色彩比较浓,绝对控股现象普遍,纯农户股份份额较低,民主管理落实不够。抽样调查显示,部分合作社以出资成员会议代替全体成员大会,重大事项由少数人决定,合作社大多数成员没有参与民主决策,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虽然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但大都流于形式,科学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仅有少数合作社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未召开过理事会议、监事会议的合作社占7%,有13.2%的合作社未做到1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17.5%的合作社未做到由成员大会决策重大事项。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年终股份分红的合作社不多,22%合作社未主动公开财务情况,50%左右的合作社未按产品交易量二次返还可分配盈余。

4.6 土地流转费和农资、人工成本急剧上升

一是土地流转费逐年攀升。抽样调查显示,各区县的土地流转费用为33.33~66.67元·hm-2,且呈继续上升趋势。本市除崇明县外,69.4%的粮食类合作社通过流转方式获得生产经营用地,由于粮食生产效益较低,流转费的逐年攀升给粮食合作社的经营造成了不小压力。二是农资价格快速上涨,政府给予的补贴不足以弥补农资价格上涨。

5 完善措施

5.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

各地基层工商所应以村镇消费维权联络点为依托,通过定期召集农户举办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并公布服务电话接受村民咨询,及时掌握农村生产情况,提供跟踪培训、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提高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不要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要坚持成员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各类新型农民带头人以及家庭农场、农村种养大户等其他相关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带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示范和引导,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5.2 实施品牌战略,引导合作社做大做强

基层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要深入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力度,鼓励和扶持合作社结合区域优势产业,选好发展突破口,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要树立典型,通过典范助推规范管理,提高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信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

2012年,上海水果生产围绕增加果农收入、服务市民的目标,形成了以浦东水蜜桃、奉贤黄桃、金山蟠桃、庄行蜜梨、仓桥水晶梨、马陆葡萄、崇明柑橘为主的区域特色,以果树新技术集成示范和果品评优工作为抓手,由上海市农技中心牵头开展优质桃和优质柑橘的评优工作。通过建立基地,开展科技入户,加强技术培训,开展树品牌、抓推优活动,使农民鼓了钱袋、市民饱了口福,达到双赢。

5.3 解决资金短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2008年出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三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为解决贷款难问题,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建立专项担保资金。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共落实安排7 000万元用于合作社的贷款担保。2010年末,合作社贷款余额达4.6亿元。二是创新担保模式。对贷款金额为50万元以下的合作社,由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合作社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再由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发放合作社专项贷款。一旦贷款出现损失,由财政贷款担保专项资金承担90%,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各承担5%。三是建立诚信制度。制定守信合作社评定办法。经认定的守信合作社可申请信用贷款。银保联合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实施以来,对合作社50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做到申贷尽贷。

进一步抓好提高合作社贷款额度的政策落实,把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参与银保联合项下合作社信用贷款范围。对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合作社,研究特定扶持政策,适当扩大信用贷款额度。加强对合作社用电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指导,缩短审批周期,同时坚持农地农用,用好合作社销售本社农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

5.4 完善服务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平台。一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各种科技、信息、法律、财务和行政服务,方便办理各类行政许可证,帮助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请办理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等。二是搭建交易平台。着力打造包括公共物流、公共营销信息的交易平台,市级支农资金要资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鼓励本市各类超市和大卖场推进产销对接,扩大合作社产品销路。三是提供培训平台。通过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和合作社成员免费培训,更新其观念和知识,使之掌握合作社的理念、原则、运行机制、分配机制及有关政策法规等,增强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合作社成员投入品的采购供应,降低成本;统一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引导合作社注册商标,提高产品附加值;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对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GAP认证,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5.5 培养引进急需人才,理顺内部分配制度

建立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度。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进一步落实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理事及理事长的职责,合作社成员会议制度以及1人1票的表决制度。要加强对合作社经营管理者及其成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素质。2009年起,上海市首次开发出农民合作社助理这一岗位,并将其纳入三支一扶范围,录用的500多名大学生奔赴9个区县签约,被分派到300多家农民合作社去工作,提升了成员的知识水平、生产技能和民主管理意识。今后还将继续推出合作社助理岗位招录,并允许将服务期从2年延长到3年,为合作社发展持续注入新鲜血液。

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的财会制度,加强管理;帮助合作社建立全体社员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决策分配机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落实内部分配制度,特别是可分配盈余的60%以上用于合作社与成员之间按交易量 (额)比例返还的二次分配制度。社员个人出资、公积金量化、国家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对合作社剩余的可分配盈余进行分配。合作社内部应明晰产权,对合作社成员按规定设立成员账户。合作社解散、破产时,国家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综上所述,处于发展期的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府部门的扶持引导下,应不断积累经验,完善自我造血功能,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为上海郊区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探索出新出路。

[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若干政策的 意 见 [EB/OL] .[2008-12-30]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serobject26ai17167.html.

[2] 所双雨.上海建成18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EB/OL].[2010-02-08].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5/node4411/userobject21ai390149.html.

[3] 李玉秀.关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 [J].现代农业科技,2009(14):36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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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尧辉,周军.景德镇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与思考[J].江西农业学报,2009,21(10):17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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