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军
信息化的引入,无纸化办公日渐普遍,催生了法院新的审判管理方式。传统审判管理主要表现为管理者在现场发布命令与规则的组织行为,这种管理行为涉及诸多文书,如立案通知书、调解书、判决书等,且文书都以纸质形态呈现。信息化管理打破了管理的时空限制,网络管理形式盛行,各种文书的生成与传递以电子形态呈现,这就是所谓的案卷电子化。在信息化时代,如何提高诉讼案卷的管理质效,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案卷资源共享,已成为法院审判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有鉴于此,笔者从法院的案卷电子化管理出发,探求电子案卷对司法的影响与意义,评析其效果,反思其存在的问题,尝试勾勒出我国案卷电子化未来之前景。
根据笔者掌握的调研资料,案卷电子化管理模式在不同法院运行效果差异较大,而且法官对这种创新的审判管理方式态度也不尽一致,然而司法管理者却积极支持并推行此种管理模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促使司法管理者接受与欢迎案卷电子化的原因主要是它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便于监督被管理者这两个因素。
首先,案卷电子化有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案卷电子化促使审判管理效率提高,其主要原因在于电子化操作有助于削减审判管理成本的投入,而并不在于对审判管理活动产出的实质改变——无论是审判管理产出的量还是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