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相关问题的探讨

2013-03-23 20:37于德万
东北水利水电 2013年5期
关键词:征地水利水电移民

刘 海,于德万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吉林 长春 130021)

1 建设征地实物指标

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主要是查明工程的建设需占地影响对象的数量及质量指标,为计算(水库淹没)建设征地损失,为论证工程的规模、研究工程的建设对地区经济的影响、编制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和专项迁改建规划、以及编制建设征地处理投资概(估)算提供基础资料,是移民工程重要基础的工作,是水利水电工程决策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每个移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权属关系明确;并以严格的科学态度,遵循实物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不同设计阶段对调查或复核调查的具体要求,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要求和规定,结合建设征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物调查工作细则和计算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调查手段获取真实的调查成果,并将实物成果按照行政区域进行整理后公示于众,接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对调查成果有争议的,一定要认真复核,做到不重、不漏,公平公正地反应建设征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以往的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中,反映问题较多的是建设征地红线以外的个人财产及集体财产的补偿和人口问题,其次是错、漏登实物指标问题,再其次是土地和房屋问题。这些问题在实物调查过程中解决的好与坏是对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尤其人口问题是很多建设征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过去往往一个水电工程建成开始运行使用了,移民人口还未弄清楚,把非移民列入了移民行列,严重地影响了移民的情绪和社会稳定。因为一旦补偿概算通过审查机关批复确定后,很多标准都是以人为单位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所以,从实物调查开始应特别注重人口调查,建好人口调查档案。对涉迁、随迁人口、婚嫁、新出生的婴儿、死亡人口没注销等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和时间界限来界定。以免在实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动迁安置的过程中造成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不稳定的因素。

2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是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征占用大量耕地这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下,为解决失去赖以生存土地资源的农民生存和发展这样一项特定的重要任务;它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工程建筑学和农学等多方面的各个领域,是包含着许多相互联系,又彼此制约的可变因素的系统工程。所以,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认真吸取国内其他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经验,科学地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做好安置区的环境容量分析工作。认真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把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利用;配备足以满足安置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并留有一点的发展空间。认真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制定开发建设规模。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和移民群众,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逐步实现移民安置规划目标。

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必须坚持“以大农业为主、以土地为依托”的原则;严格控制异地搬迁人口的数量,科学认真的进行环境容量分析,使农村移民和原有居民人人都有一份足以解决生存的土地,根据移民的自身条件和文化素质合理选择发展项目,在各级政府移民机构有目地的培训下,使一部分移民走上二、三产业的道路,逐渐发展致富。

3 开发性移民道路

开发性移民方针内涵丰富,涉及到相关政策、政府工作、群众利益、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的工作,值得深入研究,开发性移民的关键在于转变思维方式和认识观念,树立以移民和移民生产、生活为主的工作理念,把移民安置工作与社会经济建设和区域的安定和谐以及工程建设区的远景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土为本、以大农业安置为主”的安置方针,处理好生产安置资金与生产发展项目关系,处理好近期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当地土地资源和有利的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创造移民就业机会,发展商品经济,提高移民经济收入;利用移民优惠政策,切实解决移民的实际困难,保证移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区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生活水平,实现长治久安;贯彻以地方政府派出的移民机构管理为原则,安置地政府要把移民和移民问题,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来研究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应坚持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落实好移民开发资金。

4 建设征地补偿投资

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是关系移民重建家园,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主要环节,移民安置补偿投资的计算,既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又要兼顾移民的切身利益,为此,在征地移民补偿投资计算过程中,严格按照法规、条例的规定,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依据当地现行的物价水平,做好各种经济对象指标补偿单价分析,确保补偿投资能够真实地反映当地的居民收入水平和现实的基本情况。为移民的实施安置提供资金的保障。在以往的征地移民规划工作中经常遇到以下问题:

1)根据471号令《条例》规定只有水库(淹没区)移民享受移民后扶政策。水电工程需征收的耕地补偿倍数按《条例》规定,取被征收耕地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进行补偿。而同是水利水电工程,如大型的城市饮水工程占地、大型的灌区工程占地、堤防整治防洪工程占地等,均参照《条例》的规定,对征收的耕地采取16倍进行补偿。这样对失地的农民的心理觉得不平衡,他们认为其他行业的工程占地补偿比水利工程占地的补偿标准高出很多,(如公路工程、铁路、高铁工程等)而且水利工程占地失地农民按《条例》规定还不能享受后期扶持政策,这样对移民安置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工程建设征地区与移民安置区耕地的经济产出有较大的差异。按被征收的耕地年产值计算的生产费用,低于按安置区耕地年产值计算取得土地使用经营权的费用,给生产安置造成一定的困难。

3)关于移民搬入新址建房问题。根据以往的水电工程征地现状调查分析,一般修建的水电工程所在地,远离城镇,基本上是开发较晚的地区,与开发较早的地区有一定的差距,当地农民的住房大多数还是以土木、石木、砖土木(砖挂面)为主,纯砖混或砖瓦房占的比例较少。根据《条列》规定,被占用的原住房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原住房不同建筑结构的形式,按现行的物价水平重置价格计算房屋的补偿,这样大多数农村移民要保证原有的住房面积,就要倾其所有的积蓄,造成生活水平下降,难以恢复生产,影响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提倡以人为本和谐稳定发展,逐步实现小康社会,对农村移民的安置工程,也要结合村镇建设标准与当地的村镇发展规划相适应,移民安置新村的建设要以新农村建设为标准进行规划。

4)关于弱势群体和特困户问题。这部分人群基本上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处在贫困之中,搬迁后无力建房,更谈不上恢复生产了。这些除了按移民政策在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补助外,再没有多余的经济能力,来解决搬迁后存在的生产生活上的一些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在政策上对这部分群体加大力度,地方政府、民政部门以及建设业主通力合作,为这部分人的安置献计出力,为地方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以上几方面的问题,是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和移民工作者要引起重视,值得深入研究。用科学发展观的态度全面审视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以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设计,认真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以确保移民的利益,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国民经济有序、健康、稳步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1]国务院第471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S].

[2]水规设[2010]33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规定[S].

[3]SL209-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

[4]陈伟,尹讯飞,冯秋生,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基本内容与实例[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1-12-01(1).

猜你喜欢
征地水利水电移民
《湖南水利水电》2021年总目次
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
移民安置
移民后期扶持
农村水利水电
基于GIS+BIM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管理系统
签证移民
Immigration移民
主流征地制度改革观点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