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霞
(北华大学法学院,吉林 吉林132013)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社会的建立,对高素质的、应用型的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现实的需求,这就决定了当今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面向社会、面向实践。然而,纵观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实践性教学环节严重缺失,没有形成系统化的实践教学,导致学生走出校门后根本无法适应实践工作的需要。加强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成为当前法学教育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法学属于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其教学应该重点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是与法学理论教学相对应的概念。一般认为,其是指为了配合法学理论的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强化训练学生法律实践能力而专门设置的教学环节。其内涵非常丰富,从类型上看,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课堂内的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堂外的实践教学环节。前者如针对课程不同内容而进行的课堂案例讨论、课堂辩论、模拟法庭等“模拟教学”;后者主要是给学生创造理论联系实际的各种锻炼机会,如组织学生主动参与的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应用教学”,以及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专门安排学生参与的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1]。
虽然近年来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性教学受到了一定的重视,多数法律院系都增加了实践教学环节,取得了不同程度上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