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必须依靠完整法律体系的建设,特别是民事侵权责任体系的建设,才能有效地净化消费环境,规范经营者经济行为。不过,条款再繁细、规定再缜密的法律也无法穷尽现实生活中不断变化的情势。作为消费者,一味地依赖法律保护的心态并不可取,还应当有意识地从完善自我中规避消费风险。
一部影响你我生活的法律
尽管我们不断用完善法制体系和法治精神追求消费市场中的主体平等,但事实上,我国现阶段市场中实际上还是处于经营者强势的状态,广大消费者仍然明显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
也正是基于此,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提请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才格外引人瞩目。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
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涉及的内容可谓与时俱进,指向明确。从对全民“网购时代”的规范与保护,到如何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从关注消费者退换商品的难易,到切实减少消费者维权举证责任;从加大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到强化消费者协会的作用等,让消费者倍感欣慰。
消费者和经营者本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他们相互依存,互为需求。和谐的消费环境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之一。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就是个花钱的过程,接受服务的过程,最高目的不外乎是买到称心商品,享受到满意服务;对于经营者来说,经营获利就是个出售商品、提供服务的过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这个过程本该你情我愿,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