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党员的六大责任

2013-05-14 05:44朱其昌邹立君
卷宗 2013年3期
关键词:责任党员家庭

朱其昌 邹立君

摘要:2012年11月15日上午,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的重托,全国各族人民的期望,这是对我们做好工作的巨大鼓舞,也是我们肩上沉沉的担子。这个重大的责任,就是对民族的责任,就是对人民的责任,就是对党的责任。大学生党员既是一名接受了多年教育、掌握了较多科学文化知识的学生,又是一名受党培养教育,思想作风过硬的党员,他们更是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责任。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责任

课题来源: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2012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高校共产党员责任观教育研究”。

习总书记的讲话言简意赅,朴实无华,短短不到1200字的讲话,涉及到责任二字的就达10处,深刻阐明了共产党人的责任到底有哪些,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敢于面对责任、敢于担当责任的决心和信心。习总书记对责任的论述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那么,大学生党员的责任又体现在那些方面呢。

一、对自我的责任

对自我的责任即是对自己的人生经历负责,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并追求有价值的生命,具体来说概括为:“自爱、自尊、自律、自强”。

自爱,即爱惜自己的身体,人格和名誉,是个人责任的基础。个体的责任意识最初是从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爱护的原始欲望逐步发展为社会性自爱的责任意识的过程。它包括两个阶段:第一,求生存的原始欲望,从而派生出人的自我保存的内在要求。第二,自觉的人格追求,这是伴随人的青春期而来的根本性的转变。此时,人的自爱意识已经发展到一种新的境界,渴望被他人接受,被他人理解。只有进入这种境界,自爱才具有了行为责任的意义。自尊,尊重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自尊,是与自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种自我肯定的态度,表现为承认和重视自我在社会中的存在价值,喜欢和热爱自我的情绪以及接受自我的意向。一个人如果缺乏自尊就没有人格的追求,就无法体现他的个性,也就否定了自己的存在。自尊为自我责任的确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律,表现为主体自觉地按照“应当如何”的要求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体现了一种深刻的理性精神。要真正做到自爱、自尊,就必须能够并且善于选择自己的行为,自觉地约束和控制与责任目标不符合的行为,严格遵守自己与责任对象的“契约”关系。只有达到了自律,才会成为一个高尚的、有责任的人。自强,是自爱、自尊、自律的升华。它既是人对自己能力和行为所产生的信任和感情,也蕴含着一种不满足现状、不断向上的奋进精神,是行为者对自己提出的内在要求。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积极奋进的精神,才使得自我责任处于一种自觉的、积极的状态中,而不是消极被动的。

大学生党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在履行人生自我责任的过程中,就要本着自爱、自尊、自律和自强为实现自我责任的目标,并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和奋斗。

二、对家庭的责任

对家庭的责任,是指家庭成员对家庭所承担的各种责任以及承担任务的自觉性。家庭是社会最基础的单元。对家庭负责是维系一个家庭所必要的条件,在家庭中的身份不同,责任也就有所不同。和睦的家庭往往是其成员都拥有维系家庭的责任意识,只有把家庭这个温暖的港湾构建好了,才能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服务,这也就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础。

大学生党员不仅要在社会中做一个好公民,在家里面也要尽力扮演好自己应有的角色,承担家庭责任,即孝敬父母,这是对家庭的最基本的责任。孝敬父母是调整家庭中父母子女关系的道德准则。它的主要含义,一是指思想情感上要热爱和尊敬父母,子女对父母的生育之恩,应有发自内心的爱戴和敬重感激之情;二是指行为态度上,虚心接受父母的忠告和教诲,恭敬有礼,在生活上能体贴照顾父母,为父母分忧解难。

2007年2月17日,温家宝总理在东北大学与大学生共度春节时说:“大学生必须对祖国和人民有爱心,对社会有责任感,对国家有献身精神,如果连老师同学都不爱的人,连父母亲朋都不爱的人,他也不会爱社会,不会爱祖国和人民。”一语道出了爱父母与爱人民、爱祖国之间的必然联系。爱父母,愿为父母的安宁、幸福承担责任,是一个人爱人民、爱祖国、富于社会责任感的基础。一般说来,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的人,不可能爱人民;一个不爱家的人,不会爱国;一个不愿为父母的安宁、幸福尽一份孝心的人,不可能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献身的社会责任感。

三、对他人的责任

对他人的责任,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有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的责任,另一方面有提高责任失误补救能力的责任。个人对他人负责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所承担的职责和使命。个人能够在社会中生存,是因为有他人的存在。如果没有他人的存在,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个人也不能存在。人与人之间的这种相互依赖性,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是如此,在具有社会化大生产特征的现代社会更是如此。每个人的生存都依赖于他人对其负责,是他人对其负责的结果。同样,个人的发展需要主观努力,也必须依赖他人的帮助。个人的知识能力不是先天就有、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而是需要他人的帮助和教化。个人的成长进步是受惠于他人对其负责的结果,因此,任何人也都有责任帮助他人发展。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更是如此。而且,人生价值的内容本身,就包含着对他人承担一定的责任。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全国人民包括海内外的同胞纷纷携起手来帮助那些受灾地区的人民,从精神上到物质上,第一时间给他们送去帮助,帮助他们尽快渡过难关,重建家园。在这场灾难中,人们在给灾区送去关爱的同时,就是在担起了一份责任,担起了一个社会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即对他人负责的责任。

大学生党员是一个有知识、有激情、有使命的群体,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更要懂得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了更好地为他人尽责,大学生党员要提高责任失误补救能力。责任失误补救能力有三重含义:一是勇于和敢于承担责任失误的责任,不文过饰非,不推卸责任,不嫁祸于人,也不消极对抗;二是要积极想办法补救,挽回损失,让责任失误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三是因种种原因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责任事故后,要能积极面对,在承受处罚的同时,保持正确态度,既不逃避责任,也不从此一蹶不振,甚至彻底崩溃。责任失误补救不仅仅是个能力问题,更是个态度问题,也是个道德问题和心理素质问题。对待责任失误的态度,是衡量一个人思想道德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大学生党员作为心智正在成型中的群体,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失误、错误行为,提高自己的责任失误补救能力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四、对职业的责任

对职业的责任,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它往往是通过具有法律和行政效力的职业章程或职业合同来规定的。一个人能否履行其职业责任,是一个职业工作者是否称职、能否胜任的问题。职业责任决定了职业工作者的职责和任务,规定了职业工作者行为的是非标准。职业必然要赋予它的从业者以职业岗位责任,即要求社会个体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担负起出色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言,我们对社会的贡献是与我们对待本职工作的态度紧密相连的。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守纪律,勤钻研,出成绩,并格守职业道德,是敬业奉献所要求的,也是尽责的表现。责任认知是责任实现的第一步,知而后信,信而后行,行而后果。在责任认知过程中,既要注重责任信仰的确立,又要注意科学认知与责任认知相互促进的关系,在科学认知基础上确立的责任认知才是可信的和可行的。知、信,而后行;行是知的深化和继续,知是行的先导。尊重科学而又谨慎行为,才是负责任的行为。

因而对大学生党员进行责任教育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加强科学的责任认知教育。责任认知教育大致包括:明确角色意识、了解角色责任内容和责任赏罚等。责任实践能力取决于行为主体的知识结构、社会阅历和身体素质。知识不等于能力,但知识是能力发挥和责任实现的重要因素。合理的知识结构,对一个人的能力构成来说起决定作用。知识包括书本记载的理论知识,也包括实践中获得的各种经验知识。能力和素质是知识这块丰厚沃土上生长出的两棵参天大树。当然,能力和素质是紧密相连的,甚至是浑然一体的。当代大学生党员的基本任务是学习,大学阶段是大学生党员责任认知教育和责任实践能力提高的重要时期,是大学生党员走向社会、培养职业素质的准备时期,因此,培养大学生党员对学习的责任心,应当成为大学生职业责任教育的核心。

五、对社会的责任

对社会的责任,是指作为社会的成员对社会应当承担的职责、义务,也可以说是为保证自己能在社会中持续生存和发展而必须对社会的付出。个人总是处在一定的集体和社会中,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历程中都处在多重的社会关系中,他在接受先于他而存在的社会关系以及创造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无时不以某种方式与社会发生关系,因而随时都面临着怎样处理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及社会团结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永恒的伦理学主题。正是由于个人和社会的这种显而易见又极为重要的关系的存在,要求个体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对社会负有责任。

大学生党员群体是社会中具有专业理论知识优势的群体,他们所处的位置一端连接着理论最前沿的创作地——高校,另一端连接着就业岗位,是能直接把理论运用于实践并对社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主体。同时,大学生党员群体绝大多数是成年人,他们的思想、行动对社会的影响都是直接的和实在的。大学生党员应当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做到受教育、作贡献、长才干。大学生党员社会责任的承担关系着自身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六、对环境的责任

对环境负责,是人类社会赋予每一个人的神圣使命,即爱护自然,保护自然,与大自然共生息,特别是要认识到人必须承担对自然保护的责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发展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践的原则。生态文明的崛起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外延扩张,它要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可持续为依托,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基本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

高校生态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说是大学生的素质教育,是造就具有优良的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品质和行为的生态人,培养大学生党员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道德感和责任感,最终达到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构建中,大学生党员责任观的形成和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是高校生态德育的优良拓展。大学生党员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应该成为科学发展观的积极践行者,他们是否具有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直接关系着未来大自然的环境问题。

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大学生党员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责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只有增强对自我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他人的责任、对职业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和对环境的责任,才能肩负起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会无往而不胜。

参考文献

[1]郭金鸿.道德责任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谢军.责任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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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戴树根.论大学生责任感教育[J].求索,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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