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道德模范人物引领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对策建议

2013-06-05 07:46刘轶梅
学理论·上 2013年4期
关键词:道德规范

刘轶梅

摘 要:从年初到现在,哈尔滨市涌现出多位道德模范人物,他们高尚的道德行为感动着这座城市,成为全体市民学习的楷模,催生了哈尔滨特有的“哈尔滨风尚”。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市民在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和公共关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存在差距,有道德环境、公德意识、公德教育方面的原因,急需发挥模范道德人物事件直接教化功能,提升文明素质;以道德模范人物为引领,丰富城市精神内涵;形成全社会崇尚道德模范的氛围,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关键词:道德规范;文明素质;“哈尔滨风尚”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0-0093-03

从年初的“最酷爸爸”谢尚威,到“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最勇敢的士兵”高铁成,到近期的“神勇大妈”杨惠和“创造奇迹”的救人英雄苏泽军,到“最美少年”常伟豪和“最美的哥”王君,不断涌现的道德模范人物感动着我们整个城市,催生了哈尔滨特有的“哈尔滨风尚”。整个城市不论年龄大小,不分职业、不分贫富,不分单位和个人,所有的人都关注着道德模范人物,每个人都被他们崇高的道德力量感染着,人们心里燃起了对高尚道德的敬意,对高尚道德回归的希望。在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具有高尚道德的典型人物引领下,大力弘扬“哈尔滨风尚”,促进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任务和目标。

一、“哈尔滨风尚”精神力量的重要作用

哈尔滨风尚的形成是哈尔滨市长期以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的显著效果的体现,更是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的重要精神支柱。不断涌现的道德模范人物体现的崇高道德境界、深刻道德内涵、强大的道德力量是哈尔滨风尚的精神实质。

(一)把握道德模范人物丰富和深刻的道德内涵,有利于提升我们的道德境界

“最酷爸爸”谢尚威用双手托起15岁少年的生命,彰显着普通人人性的光辉。面对坠落的少年,没有漠视和逃避,而是挺身而出,彰显了尊重生命、关爱他人的道德情怀;“最美女教师”张丽莉面对疾驰而来的汽车,推开学生,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学生,不顾自己限于危险之中,完美诠释了教师的崇高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先正己的职业操守;“最勇敢的士兵”高铁成三进火场,及时排除险情,把危害降到最低,保护了人民财产,履行了军人神圣的职责,使“人们的利益高于一切”不再是一句空话。“神勇大妈”杨惠营救两名落水男子,“创造奇迹的救人英雄”苏泽军勇救两名落水少年,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做出了超越自身极限的英雄壮举,完美诠释了舍己救人、大爱无疆的崇高道德精神;“最美少年”常伟豪三次潜入水中救人,表现出勇敢和智慧,是当之无愧的“美德少年”;“最美的哥”王君,常年坚持做好事,多次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挽救他人性命,表现了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崇高境界。这些英雄人物之所以感动我们,感动这座城市,是因为从这些道德模范人物身上看到了人性的光辉和道德的力量。他们所体现出的道德自律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勇敢地付之行动,是常人办不到的。在全社会热切期盼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的今天,理解和实践其精神要旨,有利于提升全体市民的道德境界。

(二)提炼道德模范人物的精神要旨,有利于形成促进城市发展的精神力量

提炼道德模范人物的精神要旨就是要为全社会建立社会价值体系与行为方式,并使之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准则,从而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精神动力。对社会发展而言,社会成员对社会共同体的存在价值、发展目标的共识,即文化认同的形成,无疑是任何一个社会存在、发展的精神基础。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是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市民素质需要一种精神把它引入一个充分发挥的空间中,这种精神能引领、约束、激励市民的行为规范,并把市民素质引领到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授予谢尚威“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大使”荣誉称号,授予这些道德模范人物“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授予谢尚威、杨惠、苏泽军、常伟豪、王军等五位道德模范人物为“哈尔滨文明市民标兵”荣誉称号,就是在全社会倡导道德模范人物高尚的道德品质。提炼道德模范人物的精神要旨,使其渗透到城市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更加注重培养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主人意识、担当意识,倡导以和谐、诚信、责任、宽容、奋进、敬业、创新、奉献为时代内容的城市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些模范道德人物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主导力量,是城市发展急需的精神力量,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强的引导作用。

(三)通过模范道德人物事件引发道德内省,有利于养成良好的道德意识

这些道德模范人物激发市民对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思考,对历史和现实的思考,对生命和心灵的感悟,从而释放出创新与创造的能量。道德模范人物的所作所为全方位演绎了道德的内涵,扩大了道德的影响力,有助于道德的内化,有助于增强集体的道德意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城市文明是在城市居民的交往与互动中形成的,交往、对话与沟通是城市文明的本质和精髓。道德内省有利于在市民的意识和行为中形成对社会利益、共同利益的忠诚与遵守,有利于在市民之间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良好人际关系,做到邻里和睦相处,乐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提升道德境界的文明行为,使城市成为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二、市民文明素质急需“哈尔滨风尚”的引领

一座城市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自我约束意识、文明习惯和文明行为等文明素质是一座城市良好形象的重要参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市民文明素质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一)市民公共行为文明素质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存在差距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考察全体市民在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和公共关系方面是否具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市民在公共环境方面的公德素质最令人担忧,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在全市开展治理“开车抛物”行动中,这类现象仍很突出。公共秩序主要考察公共交通中车辆、行人是否各行其道,有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公交站台、银行等公共领域是否能做到有序,有无乱挤现象。在公共秩序方面市民文明素质水平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存在差距,此类不文明现象仍然是影响哈尔滨形象的顽疾。公益活动方面,参与公益性活动的载体不足,市民参与公益性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公共关系方面,主要是公共场所有大声喧哗、嬉闹等不文明现象;公交车上有不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的行为;有不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的不文明行为;有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的不文明行为;发生冲突时不互相谦让的不文明行为。综合起来,市民在公共行为中文明素质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市民公共行为文明素质不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的原因分析

许多调研指出,市民文明素质的“重灾区”表现在公德领域。公德领域文明素质不到位的根源在于市民文明礼仪素质和行为习惯不到位。发生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原因很多,有历史原因、文化原因、社会转型的原因,既有个体层面原因,也有政府层面的原因。

1.道德环境发生改变。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这一切都给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活动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也带来空前的冲击。我们社会已经出现“价值多元化”和“核心价值观的迷失”的现象,全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全社会正在构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环境,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做出道德选择的基本准则没有深入人心。由于公共行为文明素质中涉及的文明行为都是日常小事,对违背公德行为没有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新闻舆论如此,公众舆论也如此。比如在大街上随手扔垃圾,不会遭到任何非议。

2.公德意识不够,公德行为不够自觉。有些违背社会公德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文明的,对公共行为文明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不文明行为不以为丑,反以为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把社会公德看得很轻,缺乏社会责任感。有人监管时能遵守公德,无人看守时就劣根暴露,缺乏自觉的、习惯性的公德行为,而且市民的集体无意识行为较多,这一点在行人过红绿灯时表现尤为明显。据实地踏察,行人闯红灯现象很多是集体行为。

3.公德教育失效。传统的公德教育已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德育方式过于呆板。传统的面对面的教育,如开会、上课、参观学习等对市民生活、教化作用不明显;德育内容远离生活。那些空而又空、高而又高的理念过于理想化、教条化,脱离生活实际,使其难以产生认同感。德育不是为社会成员个体自我完善,为个体提高生命质量服务,而是流于一种形式,成为学校课程设置的必须和单位文明建设的必须。我们过于注重德育的直接的社会性功能,尤其是政治功能。如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简单的政治宣传和课程安排,学校德育很少关注、指导学生的现实生活,更无法引导他们领会并体验道德人生的幸福、崇高。单位教育也比较功利化,往往只是简单的学习,很少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公德教育虽然日趋重视,但要真正到位尚有较大距离。社会成员对道德功能的片面认识使德育缺少亲切性和熟悉感,影响德育的实际效果。

三、弘扬“哈尔滨风尚”引领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对策建议

市民的文明素质应该具备符合国家文明城市标准要求的社会公德、集体意识、遵守社会规范的自我约束意识等等。就是要营造这样一种秩序:个人利益服从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个人的文明习惯必须受制于社会的文明准则。全体市民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只有坚持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依为命的集体主义,具有较强的家园意识,与现代文明城市意识要求一致,才能建立起协调有序的公共文明系统,保证城市文明程度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一)发挥模范道德人物事件直接教化功能,提升文明素质

传统的公德教育已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德育方式主要是灌输和说教,未能有效地把握社会成员的心理特征和品德形成规律,灌输式、说教性的手段和方法让社会成员被动地接受道德规范和规则,使其在德育过程中缺乏参与的积极性。教育者根据自己的意愿或教育者所代表的利益需要进行教育,社会成员接受的道德认知过脑不入心,一旦碰到与教育者所讲的道德观念相违背的现象,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就改变了,很难处理现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和道德冲突。模范道德人物鲜活的事件,发生在身边的事件更容易产生道德的共鸣,更容易产生道德的认同,更容易铭记在心,渗透形成道德自律,以这些道德模范人物为楷模,潜移默化形成道德约束力,提升自身文明素质,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注重发现和树立市民身边道德模范人物,哈尔滨市每年一度的“感动人物和事件”和“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都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哈尔滨十个县(市)可以开展地区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城区可以开展行业性道德模范,如代表“路桥精神、环卫精神、交警精神和公仆精神”的模范人物;针对不同群体发现和树立道德模范人物,像“老有所为”的道德模范、星级美德少年、优秀公务员等等。这些道德模范对市民的影响与感召最为直接,示范作用更容易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更加明显。

(二)以道德模范人物为引领,丰富城市精神内涵

城市精神是指一座城市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为谋求可持续发展,在长期的文化创造过程中积淀、整合、提炼出来的,反映城市共同的理想目标、精神信念、文化底蕴、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的价值观念体系和群体意识。它是构建城市先进文化的核心,也是城市软实力的核心。城市精神植根于城市的历史、体现于城市的现实、引领着城市未来。“开放包容、时尚活力、诚信敬业、和谐奋进”的哈尔滨城市精神集中反映了我们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特点和现实发展状况,及未来的城市发展方向;集中反映出了我们这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价值理念和城市品格。为凝聚和团结全体市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远景目标提供了有力的信念支持、精神支持,也为城市的综合发展提供了价值资源和文化底蕴。哈尔滨历史发展中多种文化的交融,形成了复杂而生动的人文背景,通过现代城市建设和经营的强化、深化,既能够延续和继承历史,又能够丰富新的城市建设的内涵。哈尔滨有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底蕴,必然会有属于自己的精神气度。城市精神的提炼是城市文化现代与历史的对话,实现现代与历史的延承,挖掘历史文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达到现代与历史的和谐,从而创造一个具有厚重文化底蕴的现代化大都市。

塑造城市精神就是提炼出先进的、优良的激励市民积极向上的市民品质,使市民自觉远离陋习,以道德模范人物为引领,以城市精神为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人民群众是塑造城市精神的主体,城市精神通过城市中从事各行各业的人的劳动来体现,其最终目的是城市精神能够得到市民的认同,成为市民共同认可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城市精神打造城市人优秀的伦理道德、审美情趣、价值观念、性格特征等新的人文精神,激发市民对家乡的热爱,对历史和现实的思考,对生命和心灵的感悟,从而释放出创新与创造的能量,把城市建成以人为中心,人与人、人与环境和谐统一,充满人文关怀的现代文化名城。在道德模范人物引领下,哈尔滨市民的无私奉献、众志成城、争做主人、敢于担当、自强自立、艰苦创业是城市精神的重要体现。哈尔滨市民在城市重大工程建设中所表现出来的无私奉献、众志成城、敢打硬仗的精神;在城市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积极参与、争做主人的精神;在创业就业中表现出来的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在社会互助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奉献爱心、乐于助人的精神等等,极大丰富了哈尔滨城市精神的内涵,是城市精神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之所在。

(三)形成全社会崇尚道德模范的氛围,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强有力的社会舆论,能够营造一种特殊的善恶分明的氛围,使道德的行为受到推崇和尊敬,使不道德的行为者无地自容。只有这样,城市的市民道德水平和文明习惯,才会不断进步和升华。新闻媒体在道德模范人物宣传报道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往惯用的道德说教,德育的高压和强制使德育的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失效。只有道德模范人物报道内容、报道方式等方面真诚感人,才能助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最近,“最美教师张丽莉”的连续报道,不单单是报道张丽莉老师感人的事件,而是全方位报道全社会关注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学习践行道德模范的事件;“神勇大妈”杨惠的报道,也是从热爱生活的平凡人角度报道鲜活的人物形象;“创造奇迹”的救人英雄”苏泽军的报道,从医生的角度报道一个身患重病的病人创造了生命奇迹,超越自身的极限。这些报道触动了人们心里最柔软、最善良的层面,整个城市被深深感动着,形成了全社会辐射效应。

尊重和爱护道德模范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以国家和政府的名义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有相应的基金做保障,在精神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他们强有力的支持,给予他们敬重和关怀,使他们得到全社会的敬仰和尊崇,激发更多的市民践行善行义举。在道德模范的感召下积极推进志愿者行动,弘扬志愿者助人为乐精神和公益精神。在城市,人是作为一个群体而生存和发展的,人与人之间,或直接、或间接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密切联系。要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社会化意识,在市民中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在助人为乐中实现自我激励,帮助别人的同时得到心灵的愉悦和升华,形成一种道德的内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除了造就一个讲文明、讲公德的社会环境外,更重要的是每个市民应该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该从我做起,从自己身边的事做起,在普通的生活中践行公益精神,每一次善意的帮助,每一次文明的礼让,每一次弯腰拾起垃圾,从自身微不足道的行为中感受对社会的奉献,呼吁市民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做到“人人动手,从我做起”,社会全员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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