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英浩, 柏慧敏
(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200444)
休闲体育文化的意义隐喻
陆英浩, 柏慧敏
(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200444)
采用文献资料法,探讨休闲体育的文化属性与文化意义。认为:休闲体育具有主观、结构、象征和制度4个层面的文化意义。通过对闲暇的时间悖论的论述,指出休闲体育中存在的身体异化及与其文化本因的背离。
休闲体育;体育文化;文化意义;文化悖论;隐喻
Author’s address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hanghai University,Shanghai200444,China
从文化视角可以把休闲看作是人类的一种自由精神的体验,是支撑我们精神的文化底蕴,其价值是非功利性的,并不在于实用性,而在于其深层的文化意义。休闲是人们在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里进行文化创造与超越、文化审美与欣赏和文化建构以及传承的生命状态和行为方式;因而,它被誉为是一种文化基础、精神状态及灵魂存在的条件。休闲具有文化精神力量,可以对社会发展进程以及人类的理智情感、行为观念、角色地位等进行平衡与推动、弥补与校正。休闲体育是城市新文化行为,表现为2个方面:一是休闲的体育化,形成休闲体育文化;二是体育的休闲化,形成休闲体育的普及化和大众化。在休闲体育所拥有的特殊社会语境中研究它们作为意义的活动和表征,而不是作为体育延伸的一部分,将使我们对休闲体育有更清晰的认识[1]。
因果与功能性的整合是社会结构的特征,逻辑与意义的整合是文化的特征。休闲必定是某种文化的休闲,而且休闲也可以成为文化发展与表现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