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迅猛发展,社会发但展相对滞后,一方面贫富差距拉大,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不完善,为下层人民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不够牢固,极易引起基层群众的不满。而缺乏社会保障,亦引致人民倾向于扩大储蓄,压抑消费,令国家的经济发展不能透过拉动内需来保持持续发展。为此,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着意推动社会管理改革,以期从社会福利制度入手,加速社会发展。
当国家考虑委托社会组织推行各项社会服务时,发现社会组织包括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及以民营非企业(以下简称民非企)注册的众多社团,在规模、自我管理、素质上良莠不齐,难以承接政府期盼的重任。为此,民政部门在鼓励社会组织的政策文件中特别提出,希望高校社会工作教师带头成立民非企业,以承接各项社会服务。《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民发〔2009〕145号)中提出:“(一)做好民办社工机构登记工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依托专业资源创办民办社工机构,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民办社工机构建功立业。”,“(三)加大对民办社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并引导民办社工机构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对民办社工机构有关人员的督导和实训,提高民办社工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①具体可参见:《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民发〔2009〕145号)
春江水暖鸭先知,全国各地高校教师均先后成立民非企业申请承办各项社会服务,例如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9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