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教学运用原则探析

2013-08-15 00:50
长春大学学报 2013年8期
关键词:教学效果基础原则

何 冰

(黑河学院 思政教科部,黑龙江 黑河 1643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一门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和实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极其丰富,丰富到任何一物、一事、一人、一理都可以在其教育过程中发挥意想不到作用。”[1]案例教学通过引导学生对不同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与讨论,切实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了学生的学习空间,提高了教育教学的效果,已经成为了《基础》课教学方法的一种选择,随着案例教学的广泛应用,积极探索案例教学在《基础》课中的运用原则,从而更好的实现《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

1 案例选择与教学内容相统一的原则——首要原则

案例选择是《基础》课案例教学的首要步骤和关键核心,案例的选择是否能够与教学内容相统一直接影响着案例教学的效果。如果案例的选择脱离教学内容,就会失去理论的支撑,就不能有效地用理论解释现实,难以得出让学生信服的结论。案例就只是个单纯的例子,难以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更不会给学生带来深刻思考,而理论也将失去它原有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使学生失去进一步理解的兴趣,无法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并且教学案例与教学内容,实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内容是形式得以存在的基础,脱了内容,形式也将失去存在的必要,所以教学案例必须为教学内容服务,必须是能够传递教学内容的载体,更要把具有直观性、生动性的教学案例与具有科学性、知识性的教学内容统一起来。因此,案例选择与教学内容相统一的原则,是案例教学的首要原则。《基础》课的基本教学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两方面素质、三部分内容和五项教育”,因此案例的选择就是要与“一条主线、两方面素质、三部分内容和五项教育”四个方面相统一,更好地为教学内容服务,为实现《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打下第一步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们在案例选择时还要具有针对性、典型性、真实性、贴近性等原则,实现案例教学的预期目的。

2 案例分析与教学目的相结合的原则——根本原则

案例分析是《基础》课案例教学的关键和核心环节。案例分析主要指的是围绕一定的教学目的,教师运用教学理论对案例材料进行分析,也是教师引导学生运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材料展开分析讨论。而教师所进行的案例分析与引导必须是要能够实现一定教学目的的,因此案例分析与教学目的相结合的原则是案例教学的根本原则。

《基础》课作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的一门课程。其教学目的是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分辩是非、善恶、美丑和加强自我修养的能力,逐渐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今天的社会各种思潮文化相互交融碰撞,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一方面,资本主义势力对我们实施“分化”和“西化”的政治手段,加紧了与我们争夺青少年的思想阵地。另一方面,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出现的一些负面因素,也给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也呈现出了的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鉴别和抵御错误的思潮,保障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把握案例分析与教学目的相结合的原则。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对具体案例的分析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促进其自身思想道德修养、法律意识与科学文化素质的协调发展。

3 案例应用与理论讲授相协调的原则——基本原则

案例教学通过案例的应用,使学生的认识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是符合认识发展规律的,同时有利于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具体理解与接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案例应用只是增强教学实效性的一种手段,不能排斥和取代理论讲授的教学方法,因为任何案例的应用都要有一定的理论作为铺垫,理论讲授是案例的应用与分析的基础,案例应用则是对理论讲授的完善与补充,两者相互促进和配合,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基础》课案例教学的过程当中,要注意案例应用与理论讲授相协调的原则。

在《基础》课案例教学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案例的应用比例过小,没有充足的时间引导学生进行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使案例教学敷衍了事、形同虚设;另外一种是案例的应用比例过大,教师难以用理论分析、解释案例,应有的引导和启发作用无从发挥,学生也无法有效地参与到案例教学过程当中,使案例教学变成一种单纯的案例课、故事会,偏离了案例教学的本质和本意。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案例教学也难以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严重削弱《基础》课的教育功能。要避免这两种情况的发生,在案例教学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案例应用的与理论讲授相协调的原则。时间上,一方面要保证教师的引导和启发,总结出案例中规律性的东西;另一方面要保证学生的分析与参与,提高学生判断、分析、归纳等综合能力。比例上,《基础》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课堂教学应以理论讲授为主,案例应用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比例不宜超过三分之一。通过对教学重点、难点的理论讲授,帮助学生了解教学内容,而案例的应用作为辅助手段,帮助学生理解、接受教学内容。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优化教学方法,将直观、生动案例应用与宏观、枯燥的理论讲授完整的结合在一起,提高《基础》课的教学质量。

4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和谐的原则——关键原则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和谐的原则是“基础”课案例教学的必要前提和关键原则。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主要是指在《基础》课案例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的特点,教师侧重于案例的选择、气氛的营造、过程的设计等,积极发挥教师的主导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开展自我教育或主动接受教育的影响。在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要注意角色的转换,教师由传统的传授者转化为积极的引导者,学生则由被动的接受转化为主动的参与者。教师把学生由被动“教”转化为主动的“学”,引导学生参与案例的讨论与分析,使学生成为《基础》课案例教学的主体与主角。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中,教师和学生在具体的案例情境之中形成了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教学活动更加生动、更加贴近学生,不但可以提升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同时顺应了大学生主体性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强化了学生的责任感,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和谐主要是指,在《基础》课的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理解、信任的和谐关系,由这种和谐关系所营造出来的教学氛围必然能够够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果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紧张、互不关心,学生必然产生逆反甚至抵触心理,失去对《基础》课教学内容的兴趣,而教师也将会失去案例教学的信心和热情,案例教学就难以推进和顺利开展。和谐的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关系应该是教师与学生在相处氛围上的融洽,在案例活动中民主,在人格上的平等。因此,案例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发展学生的个性,主动营造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和谐氛围,让每个学生感受到心灵成长的愉悦和自主的尊严。同时,运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引导学生,让学生在与教师共同进行案例教学的过程中,相信尊重、合作和信任,获得人际关系上的积极实践,获得成就感以及生命价值的体验。

5 案例教学与教学环境相配合的原则——创新原则

要充分发挥案例教学在《基础》课中的功能和作用,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不但要遵守以上四项原则,同时,做为创新原则,案例教学还要与教学环境相互配合。

“教学环境是一个由多种不同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广义的教学环境是指影响学校教学活动的全部条件(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它可以是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而这两类环境又可作为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存在,并具有各自不同的构成要素。狭义的教学环境特指班级内影响教学的全部条件,包括班级规模、座位模式、班级气氛、师生关系等。”因此,要充分发挥《基础》课案例教学的功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一方面在班级环境上要控制班级规模和学生人数,学生人数最好是控制在45人以内,而且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中的规定,也是鼓励小班教学。并且在教学设施上为案例教学提供有利条件,完善多媒体设施,综合利用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的优点,将案例教学与媒体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设模拟教学环境,在角色扮演和问题探讨中,获得对任务和相互关系的真切体验,在教学体验中实现教学目标。另一方面在大的教学环境上,要实现“以课堂为中心”到“课堂与课外并重”。传统的课堂教学由于教学内容的紧迫性和时间的局限性,不可能引入丰富、复杂的案例,课堂的案例教学也都是浅尝辄止,很难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基础》课的案例教学应逐步实现“课堂与课外并重”,采取适当的方法将课外案例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如:社会调查、校外实践、影视教学、网络教学等,将有限的课堂教学延伸到无限的课外教学,增加学生的阅读面和知识量,增强《基础》课的实效性和感染力,让学生在具体实践中养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在不知不觉中实现教学目标。

《基础》课作为大学生进入大学后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发挥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作”作用。因此,不断探索案例教学的运用原则,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积极作用,提高《基础》课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效果,实现其对大学生成长的教育作用,是我们需要继续探索和创新的课题。

[1] 李立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选择与平台搭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1(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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