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及思考

2013-08-15 00:44陈利红
韶关学院学报 2013年11期
关键词:韶关市居民家庭财产性

陈利红

(国家统计局 韶关市调查队,广东 韶关 512000)

一、韶关市居民财产性收入发展轨迹

(一)发展态势

据韶关市区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1990年的19.8元增加到2010年的538.63元,增长了26.2倍,年均增长18.0%(以下数据均未扣除物价因素),增幅十分显著。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从1990年的1.0%上升到2010年的2.6%,提升了1.6个百分点。韶关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变化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89年为从无到有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早日建成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解决资金严重短缺的矛盾,全体人民的私有财产权利被国家剥夺,市区居民除了养家糊口外,几无财产性收入。到改革开放后部分市区居民通过勤俭节约,有了工资收入的结余利息,开始有极少的财产性收入[1]。

第二阶段:1990-1997年为增长阶段。在这一阶段,十三大确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收入分配方面,强调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为补充。同时,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运作,不少居民以各种方式通过购买股票、期货获利。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19.8元增加到313.61元,增长14.8倍,平均每年增长48.4%。这一时期韶关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主体构成从存款利息收入逐渐向投资和红利收入过渡。

第三阶段:1998-2003年为调整阶段。随着1998年启动的城镇居民住房由福利化向货币化改革效果的显现,市区居民普遍大量提款购买房改房,使利息收入减少,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也从1998年的134.65元减少到2003年的56.4元,下降58.1%。这一时期市区居民建立了以房产租赁收入为主的财产性收入结构,出租房屋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上升到2003年的73.6%,占全部财产性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四阶段:2004-2007年平稳增长阶段。这一时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房产政策,一方面是征收高额房产增值税,另一方面是限制房产的自由销售,进而导致房价居高不下,房屋空置率较高,市区居民的房屋财产收益受到极大限制,使得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虽然从2004年开始回升,但都在百元之内一直徘徊,到2007年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据调查,2007年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93.4元,比2004年增长1.7倍,年均增长38.5%。

第五阶段:2008至今为快速增长阶段。党的十七大召开后,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改革进一步深化,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这一时期市区居民投资理财热情大涨,居民财产性收入呈现房产租赁收入与股票、基金等组合理财的特征。据调查,从2008年382.24元增加到2010年的538.63元,增长了40.9%,年均增长了18.7%。

(二)发展特点

1.股息与红利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的主体

近年来,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金融服务项目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关注证券市场,家庭金融资产投资渠道也由相对单一的银行储蓄存款转向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资产的组合。据调查,2010年韶关居民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为252.13元,比2004年增长4.2倍,年均增长31.4%,在财产性收入中的比重达46.8%,虽然比2004年下降了19.35%,但仍占财产性收入的第一位,保持主体地位。

2.出租房屋收入成为财产性收入新的增长点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热加之房产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居民家庭一般是购买新住宅房或二手房,再通过出租旧房,以取得高于银行利率的房租收入,从而达到实现家庭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愿望。据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市区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为12.79元,到2010年已增加到217.31元,增长了16倍,年均增长60.3%。出租房屋收入在财产性收入中的比重达40.3%,比2004年上升了23.0,仅次于股息与红利收入居第二位。

3.利息收入比重平稳上升

储蓄作为传统的理财方式始终受青睐,对于普通家庭来讲也是最安全、最可靠且简单易行的资产增值方式,利息收入一直是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2010年市区居民人均利息收入为62.71元,比2004年增长18.4倍,年均增长63.9%,占财产性收入的11.6%,比2004年上升7.2个百分点,居各类财产性收入的第三位。

4.其他类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

在财产性收入构成中还有保险收益、其他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这四项指标,由于发展极为缓慢,数年来四项合计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足3%。

(三)发展规模与结构

1.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家庭总收入增长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韶关市区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达21 127.89元,比1990年增长9.8倍,年均增长12.61%;而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38.63元,比1990年增长了26.2倍,年均增长18.0%。虽然其基数较小,占家庭收入的2.6个百分点,但其增长速度却明显快于总收入,同时也高于工薪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仅次于经营性收入,增长势头非常明显。

2.不同收入家庭拥有财产性收入普遍增加[2]

据调查,2010年韶关市有26.0%家庭拥有财产性收入。从收入分组看,不同收入水平家庭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比例是随着居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提高,各占20%的低、较低、中等、较高和高收入户组在拥有财产性收入家庭构成分布中分别占 13.5%、17.3%、15.4%、21.2%和 32.7%。

3.高收入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最快

调查数据显示,收入越多财产性收入增幅越大,2010年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性收入人均为2 322.82元,比2004年增长了9.9倍,年均增长了48.9%。而低收入家庭的财产性收入也呈现从无到有的态势,中等收入家庭比2004年增长了3.9倍,年均增长了30.4%。

4.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绝对值位居全省山区市和红三角经济区前列

2010年,韶关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538.63元,低于广东省956.6元的平均水平,在五个山区市中列云浮(797.3元)之后,位居第2位。在红三角经济区中列赣州(551.91元)之后,比郴州(506.08元)前。但从增长速度来看,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发展速度在山区市和“红三角”地区较落后。与2008年相比,韶关在山区五市的排位最后,韶关市年平均只增长了18.7%,而河源、梅州、云浮和清远分别增长了37.0%、74%、40.7%和1.3倍。韶关在“红三角”地区的排位居中保持不变,在赣州(36.6%)之后,比郴州(12.9%)前。

二、韶关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为财产性收入增加提供了保证

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居民家庭收入快速增长,只有收入快速增长保障家庭消费后,才能使资产得到快速积累,而拥有了较为殷实的家底,才有可能“以财生财,以物生财”。数据显示,2010年韶关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 020.61元,比2004年增长了88.3%,年均增长11.1%。收入的增长使居民积累了更多的财富,也意味着居民将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等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活动。

(二)政府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出台保障了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

“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提法,充分说明国家将通过各种渠道提供更多的机会增加居民收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实施、利息税的取消、存款利息连续多次提高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出台,为保护居民财产,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创造了条件,也极大地促进了近年来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大幅增长。

(三)理财观念的提升成为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基础

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投资理财已逐步成为决定和影响人们生活的重要方面,各种报刊、宣传媒体以各自特有的方式方法向人们介绍、推荐各种投资理财的思路、模式。好的办法、新的方式方法层出不穷,使得人们有意无意地对理财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理财意识的培养和基本观念不断增强,为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拓宽了居民投资渠道

近年来随着韶关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别墅、高尚住宅楼如雨后春笋般矗立起来,物业管理的不断完善,促使居民换房、二次购房的热情高涨,市区居民自有房不断增多。据调查,2010年市区居民商品房拥有率为29.4%,比2004年上升了15百分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95平方米,比2004年增长了37.3%。2010年末,市区居民户均拥有出租房套数由2004年的0.09套增加到0.13套,出租房建筑面积也由同期的户均0.85平方米增加到5.24平方米。与此同时,我国的证券市场也稳步发展,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纪念资本市场建立20周年座谈会上表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有上市公司2062家,投资者1.3亿户,证券公司106家,基金公司62家,期货公司163家,股票总市值全球第二,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居世界第一位。而韶关市开户总数约为16.2万户。股票市场这种快速发展,使得参与股票交易的人数迅速增长,带动了股息和红利等形式的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

三、制约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问题

(一)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较小

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富裕程度的重要尺度。虽然近年来韶关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大高于总收入增长幅度,但从绝对值各占总收入的比重看,仍处于很低的水平。2010年,在构成居民家庭总收入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中比重分别是65.46%、9.83%、2.55%和22.16%,财产性收入的比重是最低的。这与发达国家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40%以上的比例更是差距巨大。

(二)高低收入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差距显著

据调查,2010年占调查户数20%低收入户组和20%高收入户组人均财产性收入分别为279.76元和2 322.82元,高收入户组与低收入户组人均财产性收入的比为8.3:1(以低收入户组财产性收入为1),高于可支配收入高低收入户组比(4.9:1)。从调查来看,高收入家庭金融资产积累相对丰厚,除正常的利息收入外,还拥有投资股票、有价证券和入股实体等多种投资方式获得的收益,而低收入家庭由于日常必需的生活开支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高达90%以上,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极少。财产性收入不均衡情况的突出,使高低收入家庭财产性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三)物价持续上涨使财产性收入存在贬值

目前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25%,扣除韶关市区2010年2.9%的物价上涨率,一年期定期存款率实际为1.03%。据悉,2010年韶关市区居民人均存入储蓄款5 154.22元,假设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实际得利息为53.1元,比名义利息少了114.4元。可看出由于物价上涨导致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内在动力也受影响。2010年韶关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2009年增长23.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9.7%,下降了3.5个百分点。同时,财产性收入本身受到影响之外,居民生活收支节余的金额也因物价上涨导致进一步缩水。据调查,在名义上,2010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收支相抵节余5 110.6元。由于物价上涨,实际收支节余为4 976.3元,比名义收支节余少134.3元,直接影响着居民的财产收益。

(四)理财知识缺乏使居民的投资渠道较少且单一

从近几年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构成看,收入的增长主要是通过利息、出租房屋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而保险收益、其他投资收入等相对较少,知识产权收入小到可忽略不计的地步。2010年,韶关市区居民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出租房屋收入两项占全部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为87.1%。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展开强有力调控及资本市场发展不稳定,居民投资渠道更加狭窄,多数居民只能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基金等有价证券。加之,多数居民没有接受过投资理财的专业培训,金融理财知识不足。

四、对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几点思考

(一)加快转型升级,稳步增加居民的收入

从1990到2010的这20年间,韶关市经济的增长明显比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快,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7.5%,而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为12.6%,两者相差4.9个百分点。因此,要提高韶关市区居民财产性收入,一是加快转型,推动经济发展。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先是要让他们拥有财产,居民拥有财产的规模和增长速度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目前唯有加快经济、社会、城乡、政府、公民等方面的转型,推动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才是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二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分享到更多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三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尽可能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以扩大居民家庭成员收入增加的范围。四是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建立一套以居民的工资性收入随着GDP和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规范有效工资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并辅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五是逐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培养、引进、留住、用活一批高层次人才,解决全市转型升级中人才不足的瓶颈问题的同时,也相应增加居民的知识产权收入[3]。

(二)转变政府职能,创造条件拓展民间资本的运营空间

居民财产保值增值程度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政府公共政策体系的科学与否,必须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的转变步伐。一是要出台实体经济准入限制的激励机制。采取措施利用民间资本创业投资,如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新增大型医疗机构、文化休闲娱乐场所,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二是要进一步净化和强化投资环境。吸引本地民间资本投资,加强监管,以降低资本的运营风险。三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保障拆迁、出让房屋的权利,加大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确保居民合法获得出租房屋收入。四是完善税收制度。尽量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高收入户财产性收入与劳动收入要分开征税,采取不同的税率,逐步缩小财产贫富差距。

(三)保持物价稳定,确保居民财产性收入保值增值

物价稳定可以维持一个低而稳定的通货膨胀率,这种通货膨胀率能为社会所接受,对经济也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而目前受国际及自然灾害的影响,CPI一直处在高位运行,必须避免出现通货膨胀而导致每一个市民在生活水平和财产增值保值上受到损失。为了控制严重通货膨胀对财产性收入的影响,一要确保市场供应。要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做好石油、煤气等的储备,增加居民必须品的供应。二要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如减免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通行费,建立农户与超市的直销方式,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三要加强检查监管力度。继续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管,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努力保持住房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相对稳定,使市民的私有财产起到保值增值[4]。

(四)拓宽理财渠道,增强居民投资理财意识

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要积极拓宽投资理财渠道,以满足不同的需求。一是创新金融产品。针对不同收入群体,个性化设计投资理财工具和产品,尤其是推出一些适合金融投资经验少的普通投资者的理财产品。二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加强证券、收藏、担保、债券等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披露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使居民能放心、大胆地投资并取得合法收益。三是引导居民强化理财观和提高理财水平。由于韶关市理财市场起步较迟,市民的科学投资理财知识匮乏,如果举办各www.npc.gov.cn讲座、培训班、收藏品鉴赏会等,能提高全民的理财知识,促使居民从理财意识转化为理财行动,使普通市民成为懂投资、懂理财的行家。

[1]陈晓枫.中国成立 60年来居民财产性收入思想沿革[EB/OL].[2013-05-12].http://www.npc.gov.cn.

[2]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广东调查总队课题组.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研究[J].统计研究,2009(1):11-12.

[3]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J].发改信息,2011(6):1-3.

[4]刘玉洲.国务院出招稳定物价提出价格干预等措施[EB/OL].[2013-05-12].http://business.sohu.com/20101117/n277702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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