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郭建军(宇龙通信公司首席法务官)
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着手建立公司法务制度,算起来虽然有30多年的历史,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法务制度应该从1997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起初创,该办法首次将公司法务制度作为一项公司管理制度予以确定。2002年国家经贸委联合几部委公开发布《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标志着中国正式确立了公司法务制度。2004年国资委发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法务制度的概念和职责。因此中国真真建立公司法务制度也就不到十年的历史。

郭建军
郭建军先生现任宇龙通信公司首席法务官,曾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十年,任中兴通讯全球法务总监。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不过,中国公司制度也在这10年中完成了跨越式的发展,公司治理和公司法务的重要性日渐体现。现代公司法务的职责和定位也随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公司法务管理服务于公司的商业经营,因此公司法务的所有工作都应该围绕如何为公司经营保驾护航,为公司经营保值增值,为公司竞争超越做出贡献来设计和策划。
法律风险是公司面临的最重要风险之一。法律风险其实可以覆盖了公司大部分的风险类别,而且大多数的风险最后都会以纠纷和诉讼的方式出现,最终体现出来的是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