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专项普查数据简析

2013-09-13 05:40姚宛艳徐海洋郭群善张薇薇
中国水利 2013年7期
关键词:灌溉面积普查耕地

姚宛艳,徐海洋,郭群善,张薇薇,李 贝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100054,北京)

灌区专项普查是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主要内容之一,普查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未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部的灌溉面积、灌溉面积在 50 亩(注:1 hm2=15亩,下同)及以上的灌区。经过全国各级普查机构3年的共同努力,灌区专项普查成果基本形成。通过灌区专项普查,查清了全国的灌溉面积及全国灌区数量、分布、面积等基础信息,为建立全国灌区信息平台,谋划灌区建设长远发展,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信息支撑。

一、灌溉面积

灌溉面积以村为单元开展普查工作,村委会协助普查员进行数据的采集和普查表填报,数据审核无误后,村委会盖章确认。县级及以上各级普查机构对灌溉面积普查成果进行逐级汇总和审核。本次普查灌溉面积是我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采用同一标准、统一组织形式进行普查,数据来源相对准确可靠,为我国灌溉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1.全国灌溉面积

根据普查结果,截至2011年年末我国灌溉面积10.02亿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9.22亿亩。灌溉面积是1949年灌溉面积的4倍多,耕地灌溉面积达到了50.5%。我国灌溉面积目前已居世界首位,为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粮食安全保障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基础设施和物质保证。

自2003年以来,通过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得到了快速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净增量逐年增加,见图 1。

根据统计资料,2001—2010年10年间我国灌溉面积增加了1亿亩,其中灌溉面积增加的省份有22个,减少的有9个。灌溉面积增加幅度较大的主要在北方地区和中部地区,大部分位于粮食主产省区,但在经济发达地区和水资源短缺地区的一些省份,灌溉面积减少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建设占地、种植结构调整、水源条件变化、工程损坏等原因造成灌溉面积衰减。

2.耕地灌溉率

2011年年末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耕地灌溉率)比新中国成立时增加了近35%。虽然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逐年升高,但我国耕地灌溉率地区分布不均衡,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耕地灌溉率为62.3%,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为51.8%、41.0%(东、中、西部地区划分来源于2011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耕地灌溉率由东往西逐渐减小,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少21.3%。

我国的气候特点决定了没有灌溉就没有农业的高产稳产,普查结果表明,我国总体上耕地灌溉率低,抗旱能力弱,近年我国西南地区大旱、中西部粮食主产区冬春连旱均暴露出灌溉设施薄弱,不能满足该地区农业生产的需求。

图1 我国每年耕地灌溉面积及净增量

3.人均灌溉面积

至2011年年底,我国人均灌溉面积0.76亩,比新中国成立时增加了近0.3亩。东、中、西部地区人均灌溉面积分别为0.57亩、0.88亩、0.88亩,东部地区低于中西部地区。

4.不同水源工程灌溉面积

我国提水工程(含机电井)灌溉面积占全国灌溉面积一半左右,蓄水工程和引水工程灌溉面积各占灌溉面积1/4左右。

东部地区多平原、湖泊河网,以提水、引水灌溉为主;中部地区位于内陆,北有高原,南有丘陵,众多平原分布其中,以蓄水、提水灌溉为主;西部地区地势较高,地形复杂,高原、盆地、沙漠、草原相间,蓄、引、提灌溉均有,引水灌溉略多。

二、灌 区

灌区普查要求填报2011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已建(包括续建配套与节水技术改造灌区)灌溉面积50亩及以上的灌区,包括国家、集体、个人、企业等所建灌区。其中2 000亩及以上灌区为重点普查对象,详细普查灌区的规模、水源工程类型、灌排渠系、管理情况等内容,50~2 000亩的灌区简单普查,只了解灌区名称、水源工程类型、隶属关系等基本信息。

1.灌区规模

全国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456处,灌溉面积2.80亿亩;设计灌溉面积1万(含)~30万亩的灌区7 316处,灌溉面积2.23亿亩;50(含)~1万亩的灌区 205.82万处,灌溉面积3.42亿亩。

从灌区规模结构来看,大中型灌区占全国灌溉面积的50.5%,工程设施条件相对较好,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在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小型灌区灌溉面积占近一半左右,普遍设施条件差,工程改造增产潜力大,“十一五”以来,国家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已经逐渐呈现出一定的成效。

2.灌区分布

50亩及以上灌区灌溉面积占全国灌溉面积的84.3%,主要是由于灌区普查未包括灌溉面积50亩以下很小的灌区。东部和中部的50亩及以上灌区占该区域灌溉面积的80%左右;西部50亩及以上灌区占该区域灌溉面积的91%,50亩以下灌区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

东、中、西部地区大中型灌区占该区域灌溉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3.9%、46.1%和61.1%。西部地区大中型灌区比例明显高于东中部,主要是由于西北地区耕地资源丰富,灌区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尽管大中型灌区数量少,但灌区灌溉面积大。

三、结 论

通过本次灌区专项普查,查清了全国的灌溉面积及灌区数量、分布、面积等基础信息。总体上来看,全国灌溉面积10.02亿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9.22亿亩;50亩及以上灌区灌溉面积8.45亿亩,占全国灌溉面积的84.3%,灌区为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粮食安全保障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基础设施和物质保证。但目前总体的耕地灌溉率在50%左右,近年我国西南地区大旱、中西部粮食主产区冬春连旱均暴露出灌溉设施薄弱的问题,农田水利建设亟待加强。

建议下一步继续对灌区专项普查主要成果进行深度分析、挖掘应用,为行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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