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艳 关国恒
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之一就是税收困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突出特点是体现了会计和税法的高度协调。《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目标导向既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又有助于银行信贷决策。基于这两方面的信息需求以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消除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1.会计要素的初始计量,采用历史成本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量属性只采用历史成本这一种计量属性,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相一致。在第八条中规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第十二条“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第十三条“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第十八条“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第二十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第三十六条“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