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中的网络运动及其结构性

2013-09-14 02:41方曙光
治理研究 2013年3期
关键词:网民现实领域

□ 方曙光

2012年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分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网络分布结构已经接近我国人口分布,网络的代表性日益提高,也正逐渐成为网民表达话语权、关注公共事务、监督公共权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主要空间和场域。从网络分布结构、网民数量、网络运用、网络的社会和政治功能等要素来看,我国已开始进入网络社会。近年来,国外的“阿拉伯之春”、“占领华尔街运动”、席卷阿拉伯世界的反美“新阿拉伯运动”;国内的“贵州瓮安事件”、“抵制家乐福运动”、“新疆75暴力事件”、“厦门PX项目事件”、“钓鱼岛运动”等都是通过网络互动而产生的现实运动,表明以网络及其空间为主要路径、以网民群体为主体而引发的现实社会运动,开始影响到政治和社会结构和稳定,甚至国家的主权和安全,需要我们对网络运动进行结构解析,从而为引导网络运动的进行提供一定帮助。

一、网络运动及其比较分析

网络应用排名前10位的依次为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网络音乐、网络新闻、博客/个人空间、网络视频、网络游戏、微博、电子邮件、社交网站,表明利用互联网进行人际沟通、获取资讯、表达自我、休闲娱乐,成为网民的主要选择。①从性别结构来看,男性网民占55%;从年龄结构来看,20岁到49岁之间的比例占67.7%;从学历结构来看,初中以上的占91.8%;从收入结构来分析,月收入500元以上的占91.8%参见《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http://www.cnnic.net.cn/dtygg/dtgg/201207/t20120719_32230.html,2012 -07 - 19.从网络的规模、网民的数量、网络的分布结构、网络的应用、网络的社会和政治功能来分析,网络及其网络公共领域影响了社会互动、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引发了网络运动,表明我国开始进入到网络社会。

而发生于网络社会中的网络运动,则是指以网民为主体,以网络空间为平台和路径,通过不断重复和强化网络互动、博弈,形成网络舆论,并且表现为网民群体集体、现实的一致行动。本文拟对“阿拉伯之春运动”、“占领华尔街运动”、“厦门PX项目事件”、“新疆75暴力事件”、“钓鱼岛事件”五起典型的网络运动进行比较:

事件起因 传播方式 参与主体 运动目的 运动方式 运动后果 网络影响阿拉伯之春国内政治混乱;经济萧条;青年工作就业困境;Twitter、Facebook等网站的协调、鼓动;西方政府的支持网络(包括手机短信、微博、网络论坛)网民西方主导的,颠覆非亲西方政权、构建“民主世界”游行、示威、暴力、武装斗争政府下台,国家领导人被杀或被捕或被流亡海外;引起持续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荡与战乱百度:(168万条)占领华尔街国内经济危机、贫富分化互联网发起、传播网民、青年、工会成员“将占领行动维持数月”,“创造就业而不要战争”游行、搭帐篷、静坐抗议浪潮已向洛杉矶等82个国家951多个大城市蔓延,表达了青年的诉求与不满百度:(353万条)厦门PX项目事件环境保护 QQ群、网络论坛、微博 网民停止PX项目在厦门的实施集体上街散步、网络发帖、QQ群项目被取消,民意得到尊重 百度:(21万条)新疆75事件广东韶关626群殴事件、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QQ群、网络论坛、网络空间网民、新疆人 制造动乱、寻求独立游行、示威、暴力等方式百度:(940万条)网络论坛、微博、传统媒体 网民为主体钓鱼岛事件日本以政府买岛的方式窃据中国钓鱼岛游行、示威、抵制日货表达公民意愿、要求政府采取行动197人死亡,1721人受伤,331个店铺、627辆汽车被砸被烧政府开始全方位采取行动百度:(1680万条)

上述比较可以发现,网络运动产生的原因大都是政治不稳定或经济萧条、领土主权、网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公民意识的提高等引起社会动荡的常规性原因,而其共性则都是通过网络发起、组织和实施的现实集体行动,参与主体都以网民为主,其中青年群体占大多数,其产生的结果对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甚至影响和推翻了国家政权。

二、网络公共领域与网络运动的结构过程

(一)网络公共领域中的网络运动

阿伦特认为公共领域是作为行动(Action)实现的场域,是人们平等对话、参与行动的政治空间;她认为“人生的意义,就是要参与到公共领域中,通过公共领域参与政治,在辩论中和其他的人发生关联,才能成为交往共同体的成员,才能得到真正自由和幸福。”①[美]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竺乾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页。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一个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并对两者进行调停的领域,与私域对峙的是国家而非公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生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公众。”②[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1页。在此公共领域中作为私人的公众聚集一起,成为一个临时群体,这个群体通过理性辩论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和社会进行民主的控制。

而在网络社会中,公民通过参与网络互动的方式,形成网络舆论,对公共事件和社会政策进行监督和参与的网络空间和平台,是网络社会下现代公共领域的重建形式,③方曙光:《网络公共领域下我国社会结构的嬗变》,《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3期。其特征主要为:快捷、平等、开放、超越社会身份、社会地位、社会角色和地域。“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的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④[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页。由此可见,网络公共领域主要由各种对话和互动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个体的网民来到一起,形成了网络公众,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网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互动和行动,有益于形成哈贝马斯式的建立在“协议”和“同意”基础上的“沟通合理性”,是公共领域在网络社会下的重现,符合哈贝马斯理想型公共领域的特征。在此公共领域中,网民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表达和公开其意见,网络及其公共领域成为公民表达自我、表达话语权、参与和监督社会政治事务的理想公共领域,这也为网络运动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网络运动的结构过程

网络之所以成为社会运动的主要空间和方式,在网络公共领域这种新型的空间场域,主要通过:议程设置、把关人、沉默的螺旋和群体极化四个主要的不断网络互动和强化过程,从而使得网络运动成为可能。

1.议程设置。美国学者M·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通过对美国总统大选的调查,重点分析媒介议程对公众议程的影响程度,提出了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媒介不能决定人们对的事件的具体态度,但是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影响人们的态度,以及舆论的先后顺序,新闻媒介提供给公众的是他们已经被设计的议程。在“新疆75事件”及“阿拉伯之春”中,境内外网络媒体利用网络的特性,通过有导向性的个案信息和议程,来迅速影响网民的态度和行为倾向,来达到其目的。

议程设置理论强调:受众会因媒介提供议题的次序而改变对事物重要性的认识,对媒介认为重要的事件首先采取一致行动。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加拿大的网络媒体利用网民普遍的反对美国政治的权钱交易、两党政争以及社会不公正等普遍的社会心态,通过新闻置顶及网民评论的方式,来设置重点信息和议程,把不同地域的网民组织起来,并且网络及其公共领域自始至终保持了对网络运动的控制、引导、干预和影响。同样在“钓鱼岛事件”中,国内网络媒体通过新闻置顶、及时更新相关事件和评论等方式,来引导和推动网络运动的发展。

2.把关人过程。库尔特·卢因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管道,20世纪50年代,怀特提出了新闻传播的“把关”过程模式,他认为新闻媒介是对众多的新闻素材进行取舍选择和加工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传播媒介形成一道关口,通过这个关口传达给受众的新闻或信息只是少数。引发“阿拉伯之春”的西方网络媒体、“新疆75事件”的境外网络媒体、“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加拿大网络媒体、“钓鱼岛事件”通过网络互动引发的游行示威、抵制日货运动,在信息的筛选和再利用的过程中,网络媒体及其公共领域担当了“把关人”的角色,有选择地利用各种信息来鼓励和推动网络运动。

3.沉默的螺旋。伊丽莎白·诺依曼提出,舆论的形成不是社会公众的“理性讨论”的结果,而是“意见环境”的压力作用于人们惧怕孤立的心理,强制人们对“优势意见”采取趋同行动这一非合理过程的产物,同时“意见环境”的形成来自于所处的社会环境、大众传媒,而媒体的作用更强大。在网络公共领域,由于现实场压力的减少,网络空间有益于形成网络公共领域和网络舆论,但是在西方政府及其表达空间(如Twitte,Facebook等网络组织)的有意识的引导和控制下,通过屏蔽真相和不同的网络舆论,形成代表其价值观的网络“意见领袖”和“意见环境”,而众多的网民,则成为“乌合之众”,成为“沉默”而且行动一致的网民。

4.群体极化过程。凯斯·桑斯坦认为:“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而网络的特性更易导致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快速、大规模的产生和蔓延。在“钓鱼岛事件”引发的游行示威、抵制日货活动中,群体极化现象导致不少日系车被砸,是网民互相模仿、自我强化的网络极化结果。

正是网络公共领域的自由、匿名、快捷、从众压力、集体无意识状态、道德和法律难以控制的特点,使得网络成为网络互动、网络舆论和现实运动的最佳“群体极化”的场域,网络公共领域利用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把关人和群体极化的特殊的网络互动过程,网络公共领域成为推动当前网络运动的主要的路径和公共空间之一。

(三)网络运动的结构性特征

网络具有匿名性、独立性、自由性、及时性,使得网络运动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运动的特征。与传统的社会运动相比较,网络运动结构性特征主要表现为:

1.突发性。由于网民的互动、交往和博弈,是在网络公共领域所展开,不同于现实的社会交往,网络公共领域的互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网民可以通过各种IM(及时通信)、网络社区、网络论坛、网络群体、博客、微博、手机上网等方式,以匿名或者隐身的状态,不分地域、时间,不分社会身份、社会角色、性别等差异,进行及时、快捷的网络交往和互动。因此网络运动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突发性、隐蔽性,往往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冲击。

2.非理性。刘易斯·科塞认为:“群体性事件(现实)是以人的行动和面对面互动为纽带,现实行动是其本质。”①[美]刘易斯·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7页。而网络运动,其产生互动的过程充满了非理性,表现在现实中的一种非理性行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运动的诉求众多,涉及到要求工作、反对政府对银行补贴、反对大企业的贪婪,反战、要求住房、学生贷款债务增加、老年人退休金福利减少等诸多不同的诉求。近几年来,由于网络互动、强化而引发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吉林通钢事件、石首事件等群体性事件的“突然”爆发,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和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这些运动中,网民通过网络公共领域不断地互动、博弈和强化,使得其产生的网络运动具有“突发性”,其后果从针对某一个案,转变为针对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

3.与现实运动互相并存和强化。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普及和社会矛盾的不断累积,以网民为主的网络运动不断增多,发展形式复杂多样,影响也日益扩大。代群通过归纳“群体性事件”分析后发现,这些事件有“现实与虚拟并存型”、“现实诱发型”、“现实诱发网内网外变异型”三种类型,并呈现出网上、网下群体性事件联动的特点。①代群:《应对“网上群体性事件”新题》,《瞭望》,2009年第22期。现实社会运动和网络运动往往呈现出交互性:一方面,网络互动可能引发现实运动,如厦门PX事件、占领华尔街运动等,网民们不仅进行网络诉求,同时也展开实际行动,当网民们认为网络话语诉求和网络舆论无法产生现实压力和预期效果时,便会试图通过现实的社会运动造成更大影响,取得预期结果。另一方面,现实运动通过网络公共领域进行动员、鼓动和组织,“阿拉伯之春”运动就是在现实运动基础上,通过网络互动、强化,而使得现实行动具有更多的行动者和支持者。

三、引导网络运动的相关思考

国内外的网络运动,在一定条件下能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但网络运动的特殊性使其容易发展失控,对现实的政治社会生活,甚至国家安全造成冲击和影响,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引导对策,发挥网络运动的正向功能。

1.政府制定完善社会政策,减少贫富分化,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维护国家利益。“阿拉伯之春”、“新疆75暴力事件”、“占领华尔街运动”,其形成和发展蔓延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大,社会弱势群体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这就要求在社会财富的第二次(财政税收的方式)和第三次分配(慈善事业)中,更加重视利用社会政策的杠杆,来缓解“仇富”心态,保证社会低层,特别是青年群体的向上流动机会,减少网民群体因为失去希望而产生利用网络公共领域,引发反社会和反人类的集体行动。“新疆75事件”之后,中央政府制定了每个省市对口支持新疆各个地区的社会政策,必将促进新疆的发展,缓解社会冲突和群体之间的矛盾。在“钓鱼岛”事件中,正是因为政府顺应了网民的需求,通过各种手段采取了维护主权措施,才使得网络运动得以平复,避免了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冲击。

2.培育网络公共领域的独立性、自由性、平等性和代表性。“阿拉伯之春”、“新疆75暴力事件”等网络运动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网络舆论被西方政府及其网络组织所操纵和控制,要采取各种措施来避免网络公共领域受政治、经济和利益集团的侵蚀,从而发挥理想公共领域的功能;互联网是自媒体,并非纯粹被动地传递资讯,这需要网民有更大的求知动力,主动地搜寻资讯,培育公民精神,成为哈贝马斯式的具有批判精神的“公共知识分子”;尽管我国网民规模已经高居世界第一,但是老人、农民、低收入居民等社会弱势群体仍然被排挤在网络公共领域之外,要采取各种方式来表达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政府需要建立对网络公共领域和网络运动的监控预警机制,要加强政府及主流网络媒体的引导作用。网民的大众化、普及化,导致网络舆论缺乏理性、批判性和代表性,同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公共领域的特点来散步不利于国家社会稳定的言论和运动,如2009年“新疆事件”就是因为不实信息在网络上披露传播,并且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的结果;而且网络舆论容易被“把关人”控制。西蒙?威尔认为新兴媒介可以推动民主进程,但是技术永远是技术,社会发展的真正决定者是技术的操控者。因此政府及主流网络媒体,要及时、迅速、全面、真实地向社会公众及网民公布信息,建立各级预警机制,采取及时的对应行动,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主导网络议程及其设置,将引发网络运动的因素,消除在网络公共领域及网络互动之中。

马克·波斯特认为“理想化的言语情境是理解任何说出的话的必要条件。言说在任何程度上都不能达到理想化言语情境的标准,这并不意味着个体不能与他人交往,而是意味着社会压迫,最终便是阶级斗争。”②[美]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7页。因此在保证网络公共领域的独立、自由、平等的基础上,要规范网络公共领域的管理,通过理想型网络公共领域的构建,引导网络运动的正确方向,真正使得网络公共领域能够发挥监督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表达话语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引导网络互动和网络运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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