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韶
摘 要: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性贪婪,人心对欲望的追求,却被演绎出一桩刑事案件,由于其特殊的背景及中国转型期,加上媒体的大肆的报道,中国金融业的垄断地位,曾引起社会界、法律界普遍关注的许霆案最后以有期徒刑五年告终。本文以法社会学为观测点,试图分析揣摩其背后的法理及社会利益的均衡,以利益平衡,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统一上阐述本案背后的法社会学原理。
关键词:法社会学;利益平衡;利益冲突;社会效果;道德;法治
1 案件介绍
2006年4月21日晚上10时许,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许霆发现,取出人民币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随后,许霆先后取款多达171笔,合计人民币17.5万元。2007年4月24日,许霆辞去其在广州的工作,携款潜逃。一年后,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捕归案。2007年11月29日,广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同年12月,许霆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和争议。2008年1月14日,广东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许霆5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退赔其从银行ATM机上取出的173826元。许霆不服提起上诉。
2 利益平衡
行政法中讲信赖保护、民法中讲善意取得、刑法中讲罪刑法定,其本质都是对利益的保护。具体到本案,需要平衡的主要是人性对贪欲本能的反应和盗窃罪所侵犯的法益——公私财产的保护。在本案两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