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主客图》“瑰奇美丽主”武元衡年谱

2013-11-14 05:02赵目珍
中国韵文学刊 2013年2期
关键词:全唐诗

赵目珍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学院,广东 深圳 518055)

武元衡(758-815),中唐时期著名宰相,工诗,与当时的很多文人都有交往,在文坛产生了较大影响。方丽萍在其所著的《贞元京城文学群落研究》中将其称为“贞元诗坛的重镇”,认为他与权德舆“共同接续了大历诗风的香火,也共同缔造了贞元诗坛的主流趣味。”晚唐时期的诗歌理论家张为更是在其所撰的《诗人主客图》(或直称《主客图》)中将其列为中晚唐诗坛六大流派的“六主”之一,这表明,无论是唐人还是后世研究者,都认为武元衡在当时的诗坛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考究清楚武元衡的家世、生平事迹、撰述等方面的情况,对于研究武元衡本人乃至中晚唐诗坛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故作武元衡年谱。

武元衡,字伯苍。

《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八武元衡本传(下文省称《旧本传》):“武元衡,字伯苍。”《新唐书》卷一百五十二武元衡本传(下文省称《新本传》)同。

河南缑氏人。

《旧本传》:“河南缑氏人。”《唐才子传》卷四武元衡本传:“河南人”。

权德舆《故中散大夫殿中侍御史润州司马赠吏部尚书沛国武公神道碑铭(并序)》(下文省称《武就碑》):“公讳就,字广成,沛国人。”上)按,武就为元衡之父。《元和姓纂》“武姓条”:“周平王少子,生而有文在手曰‘武’,遂以为氏。……梁邹侯武彪,……传封六代,后居沛国。”令狐绹《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师分司东都上柱国乐安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赠太师孙公墓志铭并序》(下文省称《孙简墓志铭》):“公前夫人沛国武氏,故宰相元衡之女。”则沛国指郡望言。

《武就碑》:(武元衡)“乃举公(笔者按,“公”指武就)之窆与夫人之丧,改葬缑氏颍川王之兆。”据《新唐书》卷七十四上“宰相世系表四上”(下文省称《新表四上》),元衡曾祖武载德曾封颍川武烈王,据上文,则武载德卒后葬缑氏县。《全唐文》卷六三九李翱《兵部侍郎赠工部尚书武公(笔者按,“武公”为武儒衡)墓志铭》(下文省称《武儒衡墓志铭》):“其从父子浑,以五月丙子,奉公(笔者按,“公”指武儒衡)之丧归祔河南缑氏礼部先公之墓次。”武儒衡为元衡从弟,“礼部先公”指其曾祖辈的武重规,据《新表四上》:“重规,高平王、礼部尚书”。由此,则元衡武氏一系至少自其曾祖辈时即在河南缑氏县置有坟茔,故云“河南缑氏人”。

隋东都丞武华六世孙。

按,武氏出自姬姓。周平王少子生而有文在手曰“武”,遂以为氏。汉有武臣,为赵王。梁邹孝侯臣,生德。德生东武亭侯最。最生敬襄侯婴。婴生中涓、济阴侯山附,后以酎金国除。山附生陈留太守、内黄侯都。都生汝南太守宣,字文达。宣二子:尚、浮。浮字元海,司徒、左长史。生临漳令静,字伯济。静生烈,字文照。烈生光禄勋笃,字猗伯。笃生太常、中垒校尉悌,字周笃。悌生九江太守、临颍侯端。端生魏侍中、南昌侯周,周三子:陔、韶、茂。陔字元夏,晋左仆射、薛定侯。陔生太山太守、嗣薛侯越。越生威远将军、嗣薛侯铺。铺生太子洗马嘏。嘏生洛州长史、归义侯念。念生平北将军、五兵尚书晋阳公洽,别封大陵县,赐田五十顷,因居之。生祭酒神龟。龟生本州大中正、司徒越王长史、袭寿阳公克已。已生北齐镇远将军、袭寿阳公居常。常生后周永昌王谘议参军俭。生华。

华,隋东都丞。生士稜、冲、士逸、士彠。士稜,司农少卿,宣城公。冲字士让,太庙令、楚僖王。士逸,始州刺史、鄼国节公。士彠,工部尚书,应国公。士逸,生志元、仁范。志元,仓、库部郎中。仁范,云阳令、河间郡王。仁范,生尚宾、重规、载德。尚宾,河间王、益王府长史。重规,高平王、礼部尚书。

以上见《新表四上》武氏世系“序”及“表”。

曾祖武载德,千牛大将军、颍川武烈王,官至湖州刺史。武则天从侄。

见《新表四上》、《武就碑》、《武儒衡墓志铭》、《新唐书·武平一传》。

按,两《唐书》“武元衡传”皆云武载德为武则天“从父弟”或“族弟”。误。武则天与武载德为姑侄关系。

祖父武甄,字平一,考功员外郎、修文馆直学士。

武平一,《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九有传,曾任考功员外郎、修文馆直学士。事见《新表四上》、《新唐书·武平一传》、《旧唐书·武元衡传》等。

按,唐景龙年间,由考功员外郎掌天下贡举之职。武平一曾于景龙四年知贡举,《登科记考》已考述之:“《唐才子传》载王翰景云元年卢逸下进士。按,景云改元于七月,所谓元年者谓二年之榜也。《唐诗纪事》,景龙四年正月五日移仗蓬莱宫,御大明殿,会吐蕃骑马之戏,柏梁联句诗有考功员外郎武平一,则其年为武平一知举矣。”

按,武平一现存诗一卷,见《全唐诗》卷一〇二,计十五首;现存文一卷,见《全唐文》卷二六八,计六篇下下。另有《景龙文馆记》十卷,已佚。

父武就,字广成,润州司马。

武就事迹,详参《武就碑》、《旧本传》及《新表四上》。武就卒于贞元六年(790),生于开元元年或景云二年。武就工诗文,《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武就集》五卷,今不传。

母周氏,中书舍人周思钧之孙,单父令周瑛之女。

《武就碑》:“继夫人汝南县君周氏,中书舍人思钧之孙,单父令瑛之女,专柔淑慎,以正家道。有子曰元衡。”下-5098上《唐诗纪事》卷七“周思钧”条:“思钧以中书舍人卒。子瑛,为单父令。瑛以女适武就,生靖安丞相武元衡。”

妻薛氏。

元衡妻,为薛氏。《唐国史补》下:“熊执易类《九经》之义,为《化统》五百卷,……武相元衡欲写进,其妻薛氏虑坠失,至今藏于家。”其名与家世俱不可考。

子翊黄,字坤舆,元和元年状元。大理卿。

元衡有子名翊黄。《新表四上》著录:“翊黄,字坤舆,大理卿。”《登科记考》卷十六:“元和元年丙戌,进士二十三人。武翊黄,状元。”

二女,一嫁段文昌,一嫁孙简。

武元衡有二女,一嫁段文昌,《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七“段文昌传”:“文昌,武元衡之子婿也。”一嫁孙简,令狐绹《孙简墓志铭》云:“公讳简,字枢中。……前夫人沛国武氏,故宰相元衡之女。”按,孙简有传在《旧唐书·文苑中》。

异母兄武谭,金坛令。

据《武就碑》:“(武就)前夫人陇西李氏,生长子谭而殁。谭为金坛令,士行清修,官屈其志。”下)又见《新表四上》,《嘉定镇江志》又引。

从父三人。武集,梓州刺史;武备,殿中侍御史;武登,江阴令。

见《新表四上》。

从父弟武儒衡,字庭硕,中书舍人。

武儒衡,武登子。两《唐书》有传,附“武元衡传”后,事迹并参李翱《武儒衡墓志铭》。武儒衡有文集二十五卷,制集二十五卷(见《墓志铭》所载)。

武儒衡二子,筹、忱。二女,一嫁卢立,一嫁崔搏。其子女事迹并见《武儒衡墓志铭》及《新表四上》。

唐肃宗乾元元年戊戌(758) 一岁

本年十月,武元衡生。《旧本传》:“(元和)九年(按,当作“十年”)六月三日,……有司以元衡遇害闻。……为盗所害,年五十八。”逆推之,生于本年。又《旧本传》:“明年十月,李吉甫以暴疾卒。……吉甫先一年以元衡生月卒。”则于是年十月生。

唐代宗大历四年己酉(769)十二岁

从父弟武儒衡生。《武儒衡墓志铭》:“长庆四年四月壬辰,竟薨,年五十六。”下)长庆四年(824)薨,年五十六,逆推之,生于本年,小元衡十一岁。

唐代宗大历十三年戊午(778) 二十一岁

在润州一带活动(按,元衡之父武就曾任润州司马,见《新表四上》)。秋,自丹徒往丹阳,途中逢陆昼自京及第还吴,有诗赠之。武元衡《送陆书还吴》(《全唐诗·卷三一六》)。按,陶敏先生《全唐诗人名考证(武元衡卷)》考“书”(繁体“書”)为“昼”(繁体“晝”)之形误。从内容看,诗作于秋日,时武元衡尚未入京应举。

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己未(779) 二十二岁

本年夏,自润州赴长安应举,有《渡淮》诗(卷三一六),当作于赴京途中。

秋初,至长安,有诗寄朱巨川。《秋怀奉寄朱补阙》(卷三一六)。李纾《故中书舍人吴郡朱府君(巨川)神道碑》:“本州牧御史大夫李涵推善里仁,拜章特征,荐左补阙内供奉。……擢起居舍人知制诰。”《金石萃编》卷一○二《颜鲁公书朱巨川告身》:“起居舍人、试知制诰朱巨川。……建中元年八月廿二日。”则朱巨川为补阙在大历末。武诗亦当作于大历末朱巨川任舍人前(参建中三年),时诗人在长安应举。

唐德宗建中元年庚申(780) 二十三岁

在长安应举。

春,唐次及第(见《登科记考》卷十一),有《送唐次》(卷三一六)诗赠别。诗云:“都门去马嘶,灞水春流浅。”当作于春日在长安时。

夏,与熊执易、秀才王某同宿僧院。有《夏与熊王二秀才同宿僧院》诗(卷三一六)。

秋,有诗寄赠韩弇。《酬韩弇归崖见寄》(卷三一六)诗云:“露凝瑶草晚,鱼戏石潭秋。”暂系本年秋。按,韩与武元衡同于建中四年登进士第(参建中四年)。从诗中内容看,表达的是惆怅之情。时武元衡、韩弇当是在长安应举落第,韩氏归崖。

唐德宗建中二年辛酉(781) 二十四岁

在长安应举,不第。

春,崔敷邀同赏春物,为事牵束不得往,后往寻不遇,有诗《崔敷叹春物将谢恨不同览……题之留赠》(卷三一七)。

夏,友人温况游蜀,往送,有诗记之。《送温况游蜀》(卷三一七)。

秋,有诗寄赠好友史近、崔积。《秋灯对雨寄史近崔积》(卷三一七)。另,严维有诗寄赠,酬寄之。《酬严维秋夜见寄》(卷三一七)。

冬日,又有诗寄赠严维。《闻严秘书与正字及诸客夜会因寄》(卷三一七)。

唐德宗建中三年壬戌(782)二十五岁

在长安。春三月应举下第,有《寒食下第》(卷三一七)诗抒怀,另有《寒食下第通简长安故人》(《全唐诗补编》);又作《长安春望》(卷三一六)感怀,并有《春暮郊居寄朱舍人》(卷三一六)诗寄朱巨川。

秋日,归山居,有《秋日将赴江上,杨弘微时任凤翔,寄诗别》(卷三一六);在山居,又有《山中月夜寄朱张二舍人》寄慨,朱舍人为朱巨川(参前大历十四年),张舍人为张蔇。

唐德宗建中四年癸亥(783) 二十六岁

二月,进士及第,事见《郡斋读书志》卷十七、《唐才子传》卷四。同第者有薛展、韦同正、韦纯(贯之)、柳涧、熊执易、魏正则、韩弇等二十六人。时礼部侍郎李纾知贡举,试《易简知险阻论》。

按,建中四年进士榜,徐松《登科记考》卷十一录入薛展、武元衡、韦同正、韦纯(贯之)、柳涧、熊执易六人。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据洪兴祖《韩子年谱》引《唐科名记》移正韩弇入本年。据陶敏等所著《唐五代文学编年史》(中唐卷)“建中四年”考证,“魏正则为武元衡同年进士”,可参看。

春,在长安过严维故宅,作《经严秘校维故宅》(卷三一七)诗伤悼。

夏,有《送魏正则擢第归江陵》(卷三一七)诗送别。

唐德宗兴元元年甲子(784) 二十七岁

二月,李怀光与朱泚反。丁卯,德宗幸梁州。武元衡陷长安,春日有诗寄和。《长安贼中寄题江南所居茱萸树》(卷三一七)、《和杨弘微春日曲江南望》(卷三一七)。

五月后,入鄜坊幕任掌书记,作《唐咸宜公主碑》。或与李益同僚。《旧本传》:“元衡进士登第,累辟使府。”据《宝刻丛编》卷八《唐咸宜公主碑》:“唐鄜坊节度使掌书记武元衡撰,……碑亦兴元元年立。”则武元衡兴元元年前后任鄜坊节度使掌书记。按,据上引二诗,兴元元年春,武元衡在长安,故其入鄜坊节度使幕必在此年长安收复后(参《唐才子传校笺·武元衡补笺》)。据《旧唐书·德宗上》和《资治通鉴》卷二三一,李晟于五月戊戌(二十八日)收复京城。故武元衡当于本年五月后入鄜坊幕。又据《旧唐书·德宗上》,李晟自兴元元年三月至八月为鄜坊丹延节度,唐朝臣兴元元年八月至贞元二年七月为鄜坊节度。即按武元衡五月底、六月初赴鄜坊幕,则其很可能为唐朝臣掌书记。据《唐五代文学编年史》(中唐卷)“兴元元年”编年,李益于是年八月入鄜坊唐朝臣幕,武元衡或与其同为幕僚。

唐德宗贞元二年丙寅(786) 二十九岁

居长安安邑里。中秋日,有《安邑里中秋怀寄高员外》诗(卷三一六)。高员外为高郢,《旧唐书·高郢传》:“及怀光被诛,马隧辟郢为掌书记。未几,征拜主客员外,迁刑部郎中,改中书舍人。”据《旧唐书·德宗上》,李怀光贞元元年八月被诛。则诗作于贞元元年八月后。《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贞元元年八月)甲戌,燧帅诸军至河西,……怀光不知所为,乃缢而死。”查《二十史朔闰表》,贞元元年八月朔为癸亥,则甲戌为八月十二日。此后,高郢任马隧掌书记一段时间后拜主客员外郎,又迁刑部郎中。则诗必作于贞元元年后不久的中秋。暂系本年中秋作。

唐德宗贞元四年戊辰(788) 三十一岁

在河东节度使幕。

武元衡有《河东赠别炼师》(卷三一六)诗,诗云:“孔璋才素健,羽檄定纷纷。”汉末陈琳字孔璋,曾为曹操记室。武元衡借以自比,或在河东幕任掌书记。本年前后,李自良为河东节度使,武元衡为其掌书记。

又有《度东径岭》、《出塞作》、《长相思》、《塞下曲》(以上俱卷三一六》)、《石州城》、《单于罢战却归题山阳馆》、《秋原寓目》、《单于晓角》、《汴河闻笳》、《塞上春怀》、《塞外月夜寄荆南熊侍御》(以上俱卷三一七)等诗。据内容看,当作于在河东时。

唐德宗贞元六年庚午(790) 三十三岁

在长安监察御史任。冬十一月,丁父忧。

《武就碑》:“公讳就,……亦既戾止,俄然化性,时贞元六年冬十一月,享年七十八。……有子曰元衡,……自文水县男徙封至临淮郡公。……初临淮王(当作“公”)至监察御史而孤。”可见武元衡在“累辟使府”后,于贞元六年至京任监察御史。冬十一月,丁父忧。

唐德宗贞元九年癸酉(793) 三十六岁

从父弟武儒衡进士及第。

据《登科记考》卷十三,武儒衡于贞元九年(793)与柳宗元、刘禹锡同年登进士第,时户部侍郎顾少连知贡举。按,《武儒衡墓志铭》谓年二十四得进士第,误,当作年二十五。

唐德宗贞元十年甲戌(794) 三十七岁

丁母忧。

《武就碑》:“公捐馆四年而夫人殁。”武就贞元六年卒,则元衡生母周氏卒于本年。

唐德宗贞元十一年乙亥(795) 三十八岁

迁父母坟茔于河南缑氏县,权德舆为作碑铭。《武就碑》:“公捐馆四年而夫人殁,其明年,临淮公乃举公之窆与夫人之丧,改葬缑氏颍川王之光从先封以叙昭穆,礼也。”

唐德宗贞元十三年丁丑(797) 四十岁

武元衡丁母忧罢,或于本年任华原县令。《新本传》:“元衡举进士,累为华原令。”《旧本传》:“元衡进士登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为华原县令。”

秋日有诗寄别,《立秋日与陆华原于县界南馆送邹十八(一作“立秋华原南馆别二客”)》(《卷三一七)。陶敏《全唐诗人名考证》(武元衡卷)考陆三为陆达,邹十八为邹儒立,并认为“诗当是于华原县送陆三、邹十八之作”。今从之。诗作于本年前后。

武元衡任华原令,后因畿辅镇军督将恃恩挠政,称病去官。《新本传》:“累为华原令。畿辅镇军督将,皆骄横桡政,元衡移疾去。”《旧本传》:“后为华原县令。时畿辅有镇军督将恃恩矜功者,多挠吏民。元衡苦之,乃称病去官。”

唐德宗贞元十四年戊寅(798) 四十一岁

有诗酬赠陆达、邹儒立。《酬陆三与邹十八侍御》(卷三一七),并参上年。

冬日,因事赴夏口。途次江陵界时,有诗寄裴胄,并酬送友人。按,武元衡在任华原县令称病去官后,“放情事外,沉浮宴咏者久之。”一直到德宗召其为官,其间多有闲暇。武元衡或在本年前后因事赴夏口,其事未详。《冬日,汉江南行将赴夏口,途次江陵界,寄裴尚书》(卷三一七),裴尚书疑为裴胄,贞元十二年至贞元十九年间为荆南节度使、江陵尹、检校工部尚书。

又有《鄂渚送友》(卷三一七)。

又有《酬元十二》(卷三一六),诗云:“偶寻乌府客,同醉习家池。”“习家池”在湖北襄阳,诗或亦作于此时。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庚辰(800) 四十三岁

召授比部员外郎。《新本传》:“德宗钦其才,召拜比部员外郎。”《旧本传》:“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按,史料对武元衡任比部员外郎的时间,俱无记载。今按右司郎中三年任满迁御史中丞逆推(参贞元十七年、贞元十九年),其召授比部员外郎当在本年。

秋日,有诗送许仲舆。武元衡《送许著作分司东都》。权德舆《送水部许员外出守郢州序》:“叔载……由外台察视,入佐著作。”陶敏《全唐诗人名考证》(武元衡卷)考许著作为许仲舆,字叔载,时为著作佐郎分司,诗约贞元十六年作。从“征鸿翻夕阳”、“蝉声驿路长”看,诗作于秋日。《全唐诗》卷三二三权德舆有同题送别诗。

唐德宗贞元十七年辛巳(801) 四十四岁

在右司郎中任。

按,《旧本传》谓:“召授比部员外郎。一岁,迁左司郎中。”《新本传》谓:“召拜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两唐书于“左”“右”司有出入。《郎考》引《旧本传》录武元衡于“左司郎中”条,下注“《新传》作右司郎中”,不作考证。岑仲勉先生《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存疑”。按,贞元十九年韦成季在左司郎中任,是年贬,苗粲继任。元和初,吕元膺征拜右司(按当作左司)郎中(参贞元十九年)。上已推断武元衡自贞元十七年至十九年任右(或“左”)司郎中。《旧唐书·职官二》:“左右司郎中各一员。(并从五品上)……左司郎中,副左丞所管诸司事,省署钞目,勘稽失,知省内宿直之事。若右司郎中阙,则并行之。”则其时武元衡应为右司郎中(并参贞元十九年)。从《新本传》“岁内三迁”的叙述看,武元衡在贞元十六年“召授比部员外郎”后,以及贞元十七年任右司郎中前当还有其他任职。具体任何职不详。

唐德宗贞元十八年壬午(802) 四十五岁

四月前后,有诗酬赠陆参、许仲舆。《酬陆员外歙州许员外郢州二使君》(卷三一七)。陶敏《全唐诗人名考证》(武元衡卷)考陆员外为陆参。许员外为许仲舆。《韩昌黎文集》卷四《送陆歙州诗序》:“贞元十八年二月十八日,祠部员外郎陆君出刺歙州。”旧注:“陆参也。”权德舆《唐故使持节歙州诸军事守歙州刺史赐绯鱼袋陆君墓志铭》:“君讳参,字公佐。……(贞元)十六年征拜祠部员外郎。居二年,……拜歙州刺史。在途发疡,夏四月二十日卒于洛师。”又,权德舆《送水部许员外出守郢州序》:“叔载以文术而居郎位,以吏理而分郡节。”按,“叔载”为许仲舆字。由此,则许仲舆自著作佐郎迁水部员外,由水部员外出守郢州。诗作于本年四月前后。

重阳,德宗作《丰年多庆九日示怀》、《重阳日即事》二诗,武元衡与权德舆等同和之,有《奉和圣制丰年多庆九日示怀》、《奉和圣制重阳日即事》(俱卷三一七)。据《全唐诗》卷四,德宗皇帝《丰年多庆九日示怀》诗下注曰:“贞元十八年九月癸亥重阳,御制诗赐群臣。”则诗作于本年重阳节。

同月,又有《和杨三舍人晚秋与崔二舍人张秘监苗考功同游昊天观时中书寓直不得陪随因追往年曾与僚旧联游此观纪题在壁已有沦亡书事感怀辄以呈寄兼呈东省三给事之作杨君见征鄙词因以继和》(卷三一七)诗寄和杨於陵。陶敏先生《全唐诗人名考证》(武元衡卷)考杨三舍人为杨於陵,崔二舍人为崔邠,张秘监为张荐,苗考功疑为苗粲,三“给事”为许孟容、冯伉、陈京。《旧唐书·杨於陵传》:“出为绛州刺史。德宗雅闻其名,将撰赴郡,诏留之,拜中书舍人。时李实为京兆尹……”据《旧唐书·德宗下》,李实贞元十九年三月为京兆尹。《旧唐书·崔邠传》:“贞元中……以兵部员外郎知制诰至中书舍人,凡七年,又权知吏部选事。明年,为礼部侍郎。”崔邠自中书舍人转礼部侍郎在元和元年夏秋(见《郎考》卷十五)。《旧唐书·张荐传》:“(贞元)十一年,拜谏议大夫,仍充中馆修撰。……荐为谏议月余,改秘书少监。延龄排摈不已,会差使册回纥毗伽怀信可汗及吊祭,乃命荐兼御史中丞,入回纥。二十年,吐蕃赞普死,以荐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充入吐蕃吊祭使。”据《旧唐书·德宗下》,贞元十一年五月册怀信可汗,二十年五月张荐使吐蕃。另据《旧唐书·窦群传》:“征拜左拾遗,迁侍御史,充入蕃使秘书监张荐判官。”则其间张荐一直担任秘书少监(或秘书监)之职,并时或兼有他职。据《郎官石柱题名》,左司郎中第八行、司勋员外郎第九行、仓部郎中第八行均见苗粲名,以次序考之,均当在贞元末。苗粲或曾历考功员外或郎中。许孟容贞元十四年至十九年夏为给事中。《旧唐书·冯伉传》:“韦渠牟荐为给事中,……顺宗即位,拜尚书兵部侍郎。”又《旧唐书·韦渠牟传》:“贞元十七年卒。”知冯伉十八年在给事中任,又冯、许后复游昊天观。《柳宗元集》卷八《唐故秘书少监陈公(京)行状》:“公自为博士、补阙、尚书郎、给事中,凡二十年,……郑吏部、高太常为相,而以秘书命公。”按,旧注:“十九年十二月,以太常卿高郢、吏部侍郎郑珣瑜同平章事。”知十八年陈京亦在给事中任。故综合以上考述,诗当作于贞元十八年九月。按,今《全唐诗》卷三二六载有权德舆《晚秋陪崔阁老、张秘监阁老、苗苗考功同游昊天观时杨阁老新直未满以诗见寄斐然酬和有愧芜音》诗,盖时权德舆亦有诗酬和。

唐德宗贞元十九年癸未(803) 四十六岁

侍御严某赴黔中访仙源,同苗粲一起送之,并有诗记述。《同苗郎中送严侍御赴黔中,因访仙源之事》(卷三一七)《全唐诗·卷三一七》武元衡《同苗郎中送严侍御赴黔中,因访仙源之事》。吴汝煜等撰《全唐诗人名考》:苗郎中疑为苗粲,《新唐书》卷一四○有传。据《郎官石柱题名》,卷一左司郎中有苗粲名,在韦成季后,吕元膺前。据许孟容《祭杨郎中文》(《文苑英华》卷九八五),韦成季贞元十九年尚在左司郎中任,又《旧唐书·韦执谊传》载成季于是年贬。复检《旧唐书·吕元膺传》:“元和初,征拜右司(当作‘左司’)郎中。”则苗粲必于贞元十九年韦成季贬后在左司郎中任,元和初迁官。其间武元衡正在朝任右司郎中,故得与苗粲同送严侍御。武元衡贞元二十年迁御史中丞,故诗当作于本年。

同年,上《贺连理棠树合欢瓜白兔表》(《全唐文》卷五〇一)。文叙“陛下登建皇极,二纪于兹”,古人以十二岁为一“纪”,元衡历肃、代、德、顺、宪五朝。诸帝在位过“二纪”者,唯德宗。《旧唐书·德宗上》:“大历十四年五月辛酉,代宗崩。癸亥,即位于太极殿。”按“二纪于兹”推断,文作于本年(803)。《全唐文》卷四八四有权德舆同贺表。

唐德宗贞元二十年甲申(804) 四十七岁

本年迁御史中丞,《旧本传》:“贞元二十年,迁御史中丞。”时刘禹锡、柳宗元任监察御史,为武元衡僚属。

本年,朝廷赐新茶、春衣、新橘、柑子、冬衣、樱桃等,刘禹锡、柳宗元代作谢表。参刘禹锡所作《为武中丞谢赐春衣表》、《代武中丞谢新茶第一表》、《代武中丞谢赐新茶第二表》、《代武中丞谢赐新橘表》、《代武中丞谢赐新柑表》、《为武中丞谢赐冬衣表》;以及柳宗元所作《为武中丞谢赐新茶表》、《为武中丞谢赐樱桃表》(参《柳宗元集》)。

秋,有《秋日台中寄怀简诸僚》诗(卷三一七)。刘禹锡有《和武中丞秋日寄怀简诸僚故》(《全唐诗》卷三六三)。

十月,奏《三院御史班序奏》。《唐会要》卷二十五:“(贞元)二十年十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准贞元二年班序敕……”

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唐顺宗永贞元年乙酉(805) 四十八岁

正月,德宗崩,武元衡有《德宗皇帝挽歌词三首》(卷三一六),时同挽者有权德舆、刘禹锡、白居易等。

丙申,顺宗即位。按,顺宗即位未立即改元。

德宗崩,以杜佑摄冢宰,武元衡为山陵仪仗使。三月,元衡因与王叔文集团冲突被罢为右庶子(事参两《唐书》本传、《旧唐书》“杜佑传”、“刘禹锡传”及《顺宗实录》卷二)。按,《顺宗实录》作“左庶子”,今从两《唐书》本传,作“右庶子”。

三月前,元衡在御史中丞任,窦群在御史台曾接事。窦群有《贞元末东院尝接事今西川武相公……因寄四韵》(《全唐诗》卷二七一)。按,《旧唐书·窦群传》云:“迁侍御史,充入蕃使秘书监张荐判官。……元衡辅政,举群代己为中丞。”张荐使吐蕃在二十年五月,故窦群云“贞元末”,大概即此时。

四月,广陵王被册为皇太子,元衡赞引,因交识。《旧本传》:“宪宗……始册为皇太子,元衡赞引,因识之。”《新本传》略同。

夏日,与冯伉等游昊天观,览旧有感,赋诗寄赠同里杨於陵。《夏日陪冯许二侍郎与严秘书游昊天观览旧题寄同里杨华州中丞》(卷三一七)。按,陶敏先生《全唐诗人名考证》(武元衡卷)考冯侍郎为冯伉,许侍郎为许孟容,杨华州为杨於陵,严秘书疑为严绅,诸人与武元衡交往甚密。《旧唐书·冯伉传》:“顺宗即位,拜尚书兵部侍郎。”《顺宗实录》卷一:“(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壬戌,……以给事中冯伉为兵部侍郎。”上《旧唐书·许孟容传》:“元和初,迁刑部侍郎。”《唐会要》卷一:“贞元二十一年……十月葬崇陵。……哀册文,刑部侍郎许孟容撰。”《旧唐书·杨於陵传》:“拜中书舍人,时李实为京兆尹,恃承恩宠,於陵与给事中许孟容俱不附协,为实媒孽,孟容改太常少卿,于陵为秘书少监。贞元末,实辈败,迁於陵为华州刺史,充渔关防御、镇国军使。”又《旧唐书·宪宗上》:永贞元年十月“丙午,以华州刺史杨於陵为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陶敏先生系诗作于永贞元年夏。按,贞元二十一年八月改元永贞,实即贞元二十一年夏作。按,严绅为严绶之兄。武元衡与严绅、严绶兄弟交好。武元衡《刘商郎中集序》:“有若太原王绪、河东裴茂、茂弟荐、河南豆卢峰冯翊、严绅、绅弟绶,及余伯舅洎於子夏,咸以儒业相资,冠胄群族,雄词丽句,遍在人间。子与司空严公,亲结义深,相与编葺,……”但现所存资料看不到严绅任职秘书省的信息。俟存疑待考。前虽已证严维曾任秘书郎,但维于兴元元年(784)已卒,故此“严秘书”必非严维。

八月,改元永贞。《旧唐书·顺宗纪》:“宜改贞元二十一年为永贞元年。”丁酉,顺宗退居为太上皇,宪宗即位。按,宪宗即位未即改元。次年改元元和。

重阳,武元衡上《贺甘露表》(《全唐文》卷五百一),权德舆上《中书门下贺元和殿甘露降表》(《全唐文》卷四八四),柳宗元上《礼部贺甘露表》(《全唐文》卷五〇七)。

十月,复拜御史中丞。《新本传》:“及即位,是为宪宗,复拜中丞。”《旧本传》:“及登极,复拜御史中丞。”

十一月,因昭德皇后祔葬于崇陵,作《昭德皇后挽歌词》(卷三一六)。白居易、权德舆、包佶等同挽(参《旧唐书·后妃下》,并《全唐诗》权德舆等三人《昭德皇后挽歌词》)。

唐宪宗元和元年丙戌(806) 四十九岁

正月,顺宗崩,作《顺宗至德大圣皇帝挽歌词三首》。

寒食,朝廷赐春衣等,上《寒食谢赐新火及春衣表》、《谢赐新火及新茶表》(见《全唐文》卷五百三十一)。

三月,上《请选举限内仍朝参奏》、《三品官除谢奏》。四月,有《议朝参官班序奏》、《请待制官于延英侯对疏》。(分别见《唐会要》卷二十四、卷二十五、卷二十五、卷二十六)。

四月前,在御史中丞任。四月后,迁户部侍郎。《新本传》:“复拜中丞,进户部侍郎。”《旧传》略同。按,武元衡于元和元年四月尚在御史中丞任,元和二年正月拜相,则迁户部侍郎在元和元年四月后、元和二年正月前。

唐宪宗元和二年丁亥(807) 五十岁

春正月己卯,以武元衡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旧唐书·宪宗上》)。按,《资治通鉴》卷二三七谓“元和二年正月己酉”拜相。据《二十史朔闰表》推,正月无己卯,《旧唐书》误。按,《全唐文》卷五六有宪宗皇帝《授武元衡门下侍郎平章事制》,卷六六一有白居易所作《除武元衡门下侍郎平章事制》。

《新本传》:“帝素知元衡坚正有守,故眷礼信任异它相。”《旧本传》略同。

武元衡为相后,复召潘孟阳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兼京北五城营田使;举窦群代己为中丞;以卢坦为中丞,事分别见《旧唐书》“潘孟阳传”、“窦群传”、“卢坦传”。

六月,李吉甫早朝有诗抒怀,酬和之。《奉酬中书李相公早朝于中书候传点,偶书所怀》(卷三一七)。按,此诗有权德舆、羊士谔、吕温和诗。自权、吕诗看,诗作于三人元和二年同在相位时。具体时间为六月。

八月,兼判户部事。《旧唐书·宪宗上》:元和二年“八月丙辰朔。辛酉,宰相武元衡兼判户部事。”

重阳,有诗寄呈李吉甫、郑絪。《闻相公三兄小园置宴以元衡寓直因寄上兼呈中书三兄》(卷三一七),题下注:“一作《九日致斋禁省和中书李相公》。”相公三兄为李吉甫,中书三兄为郑絪,前已证三人元和初同在相位。按,唐人诗文中“九日”多为九月重阳日,故诗于本年九月作。李吉甫原诗为《九日小园独谣赠门下武相公》,郑絪和诗为《奉和武相公省中宿斋,酬李相公见寄》。从李吉甫原诗看,诗作于元和二年九月九日重阳节。

十月,驳浙西节度使李锜赊期入朝。《旧本传》:“初,浙西节度李锜请入觐,乃拜为右仆射,令入朝。既而又称疾,请至岁暮。上问宰臣,郑絪请如锜奏。元衡曰:‘不可。……’上以为然,遽追之。锜果计穷而反。”《新本传》所载略同。《新唐书· 宪宗纪》:“十月,镇海军节度使李锜反。”

十月丁卯,充剑南西川节度使。《旧唐书·宪宗上》:“丁卯,以门下侍郎、平章事武元衡检校吏部尚书、兼门下侍郎、平章事、成都尹、充剑南西川节度使,仍封临淮郡公。将行,上御安福门慰劳之。”(并参《新唐书·宪宗纪》,并两《唐书》本传、《资治通鉴》卷二三七)《全唐文》卷五十六有宪宗皇帝《授武元衡西川节度使制》。

元衡将赴西川,以宇文籍等为从事,以柳公绰、裴度等为判官(并见《旧唐书》二人本传)。

闰十月,上《请更厨料本钱疏》。《唐会要》卷六十四:“其年闰十月。集贤殿大学士中书侍郎平章事武元衡上奏,以厨料欠少……。”

赴西川途中,途次坊州有诗寄赠。《秋晚途次坊州界寄崔玉员外》(卷三一六)。

兵行褒斜谷和至嘉陵驿时,分别有诗抒怀。《兵行褒斜谷作》(卷三一六)、《题嘉陵驿》(卷三一七)。

途次近蜀驿,蒙朝廷赐宝刀及飞龙厩马,有诗寄李吉甫、郑絪。吕温代作谢表。《途次近蜀驿蒙恩赐宝刀及飞龙厩马使还奉寄中书李郑二公》(卷三一七),又有《途次》诗(卷三一七)。《全唐文》卷六二六有吕温《代武相公谢赐枪旗器甲鞍马表》及《代武相公谢借飞龙马表》。

唐宪宗元和三年戊子(808) 五十一岁

至西川,有《四川使宅有韦令公时孔雀存焉……因赋此诗用广其意》(卷三一六),韦皋在武元衡、高崇文之前节度西川,诗当是到西川后不久作。

春日,有诗抒怀。《春日与诸公泛舟》、《望夫石》、《春日偶题》、《古意》(俱卷三一六)。

薛涛居成都,或于本年作诗上武元衡。武元衡镇西川时与薛涛多有往来。《全唐诗》卷八〇三有薛涛《续嘉陵驿诗献武相国》,又《上川主武元衡相国二首》,诗作于本年春。《唐五代文学编年史》(中唐卷)将薛涛上诗系于本年,未明月份。从薛涛诗内容看,当在春日为是。薛涛另有《罚赴边上武相公》(二首)。另,武元衡或在本年奏薛涛为校书。按,奏授事,《郡斋读书志》卷十八、《文献通考·经籍考七十》均有记载,但未具年月。

本年春前后,甫构西亭,镇蜀期间常与同僚在此宴集、送别。《甫构西亭偶题因呈监军及幕中诸公》(卷三一七)、《同诸公夜宴监军玩花之作(一作“同幕府夜宴惜花”)》(卷三一七)。又,《春晚奉陪相公西亭宴集》(卷三一六),题一作《春晚西亭宴集》(按,当以后题为是)。又有《春分与诸公同宴呈陆三十四郎中》(卷三一六),陶敏先生《全唐诗人名考证》(武元衡卷)考诸公为“武元衡西川幕中僚佐,时同作诗者有崔备,萧祜,王良士,独孤实,卢士玫(政)”。按,《全唐诗》卷三一八诸人诗皆题《奉陪武相公西亭夜宴陆郎中》。又,《津梁寺采新茶与幕中诸公遍赏……兼呈陆郎中》诗(卷三一六),也提到“幕中诸公”,陆郎中当同是一人。

春日,有诗寄赠户部郎中熊执易。《旬假南亭寄熊郎中》、《春日酬熊执易南亭花发见赠》(俱卷三一六)。按,“南亭”《全唐诗》注“一作西亭”。熊郎中为熊执易,与武元衡为同年进士。按,诗起句云:“旬休屏戎事”,则诗当作于元衡镇西川时。《册府元龟》卷六一二:“元和二年七月诏命……户部郎中熊执易……于命妇院定《开元格》。”则熊于元和二年前后在户部郎中任。暂系诗作于元和三年。又诗云:“草木散幽气,池塘鸣早蝉。妍芳落春后,旅思生秋前。”则诗作于夏日。

夏日,有诗寄李吉甫。《西亭题壁寄中书李相公(一作“寄上中书李相公”)》(卷三一六)。

中秋夜,与诸公锦楼望月,作诗唱和。《八月十五夜与诸公锦楼望月得中字》(卷三一六),今《唐诗纪事》卷四十五、《全唐诗》卷三一八载有“诸公”即王良会、柳公绰、张正一、徐放、崔备等人的和诗。《唐诗纪事》还著录了诸人的《中秋夜听歌联句》。

不久,僚属徐放自西川幕还京,有《西亭早秋送徐员外》、《送徐员外还京(一作“使还上都”)》(俱卷三一六)诗送别。

又有《秋日对酒》(卷三一六)诗抒怀。

唐宪宗元和四年己丑(809) 五十二岁

正月,窦群赴黔州贬所过蜀,武元衡有《窦三中丞去岁有台中五言四韵未及酬报……持以赠之》诗(卷三一六)。窦三中丞为窦群。窦原诗为《贞元末东院尝接事今西川武相公于兹……夏日即事因寄四韵》:“重轩深似谷,列柏镇含烟。境绝苍蝇到,风生白雪前。弹冠惊迹近,专席感恩偏。霄汉朝来下,油幢路几千。”《旧唐书·宪宗上》:“(元和三年十月)甲子,以御史中丞窦群为湖南观察使,既行,改为黔中观察使。”武元衡诗云:“双旌不可驻,风雪路岐分。”当作于早春之时,姑系于本年正月。

不久,柳公绰、裴度、李虚中归朝,有诗饯别。《送柳郎中裴起居》(卷三一六),柳郎中为柳公绰,裴起居为裴度,事并参《旧唐书·柳公绰传》、《旧唐书·裴度传》及《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六八之《诸葛武侯祠堂碑》。又,《酬裴起居西亭留题(一作“留赠”)》(卷三一七),裴起居为裴度。《同幕中诸公送李侍御归朝》(卷三一七),李侍御为李虚中(参《诸葛武侯祠堂碑》碑阴题名)。

夏,武少仪册南诏返,途径成都有诗酬唱。《酬太常从兄留别(一作“送太常十二兄罢册南诏却赴上都”)》(卷三一六)。

秋,李吉甫自淮南有诗寄赠,酬和之。《奉酬淮南中书相公见寄》(卷三一七),据《旧唐书·李吉甫传》,李吉甫(元和)三年九月充淮南节度使。后,刘禹锡有奉和李吉甫诗寄武元衡,刘诗为《奉和淮南李相公早秋即事,寄成都武相公》(见《全唐诗》卷三六二)。

唐宪宗元和五年庚寅(810) 五十三岁

春日,崔备或于本年因公使太原,有《送崔判官使太原》(卷三一七)。

夏,裴戡赴朝命,有诗送别。张植亦或于今年夏赴京,有诗送别。冬日,卢士玫或于本年赴京,有诗赠之。《送裴戡行军(一作“饯裴行军赴朝命”)》、《饯裴行军赴朝命》、《夏夜饯裴行军赴朝命》、《送张侍御赴京》、《重送卢三十一起居》(以上俱卷三一七)。又,《同洛阳诸公饯卢起居》(卷三一六)。

元衡治蜀三年,人才兴盛,百事恢复。《旧本传》:“高崇文既发成都,尽载其军资、金帛、帟幕、伎乐、工巧以行。元衡至,则庶事节约,务以便人。比三年,公私稍济。抚蛮夷,约束明具,不辄生事。重慎端谨,虽淡于接物,而开府极一时之选。”

武元衡《幕中诸公有观猎之作因继之》:“刀州城北剑山东,甲士屯云骑散风。旌旆遍张林岭动,豺狼驱尽塞垣空。……”(卷三一七)对照上引《旧本传》所云,诗或作于本年秋,暂系于本年。

唐宪宗元和六年辛卯(811) 五十四岁

春日,崔备或于本年还朝,元衡有《赠别崔起居》(卷三一七)诗送别,另有《岁暮送舍人》、《送崔舍人起居》(卷三一七)可参证。

大约在春日,有启抚问柳宗元,柳答谢。《全唐文》卷五百七十六有柳宗元《上西川武元衡相公谢抚问启》。

又,李锽于春日赴凤翔,饯别寄赠。《摩诃池宴》(卷三一七),又同卷《摩诃池送李侍御之凤翔》。吴汝煜等《全唐诗人名考》:李侍御疑为李锽。摩诃池在成都,见《元和郡县志》卷三一“剑南道上”。从诗的内容看,其中描写春日景象,当作于春日。

夏,严绶自荆南寄诗,奉酬之。《酬严司空荆南见寄》(卷三一七)。刘禹锡于秋日得见严、武酬唱之作,受命作《江陵严司空见示与成都武相公唱和,因命同作》诗(《全唐诗·卷三五九》)寄武元衡。

九月,窦群贬开州,武元衡有诗赠之,窦亦酬和。《晨兴寄赠窦使君》(卷三一六),窦使君为窦群,该诗又附见于《窦氏联珠集》,题为《晨兴赠友,寄呈窦开州》。《全唐诗》卷二七一有窦群和诗,当作于此后不久。

唐宪宗元和七年壬辰(812) 五十五岁

兄武谭或于本年来蜀,后归洛,元衡使之中途谒严绶,有《送兄归洛使谒严司空》诗(卷三一六)。《旧唐书·严绶传》:“元和元年,……加绶检校尚书右仆射,寻拜司空。”又《旧唐书·宪宗上》:元和六年三月,“丁未,以检校右仆射严绶为江陵尹、荆南节度使。”诗云“六岁蜀城守”,当是本年作。

冬日,张正一归朝,赋《送张六谏议归朝》、《送张谏议》(俱卷三一七)送别。

本年,刘禹锡差人至蜀,元衡示问并赐衣服彩缯等。刘禹锡《上门下武相公启》云:“去年本州吏人自蜀还,伏奉示问,兼赐衣服缯彩等。”上)按,刘禹锡永贞元年九月贬连州刺史,在道,贬朗州司马。文中云:“九年居蛮貊之地。”则文章元和八年在朗州作。逆推之,抚问刘禹锡在本年。

唐宪宗元和八年癸巳(813) 五十六岁

正月,李夷简充剑南西川节度使,继武元衡镇西川。《旧唐书·宪宗下》:元和八年正月“癸未,以山南东道节度使李夷简检校户部尚书、成都尹,充剑南西川节度使。”二月,武元衡征还。

二月二十八日清明,还朝途经百牢关,有诗题石门洞。《元和癸巳余领蜀之七年奉诏征还二月二十八日清明途经百牢关因题石门洞》(卷三一六),“癸巳”为元和八年,诗作于还朝途经百牢关时。《全唐诗·卷三一八》有郑馀庆、赵宗儒和诗,作于武元衡元和八年还朝后。

三月,至骆谷重拜相。《旧本传》:“八年,征还。至骆谷,重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全唐文》卷五十七有宪宗皇帝《复授武元衡门下侍郎平章事制》。

武元衡还朝后,李夷简有诗寄赠,武因酬和之。《酬李十一尚书西亭暇日书怀见寄十二韵之作》(卷三一七),李十一尚书为李夷简。

归朝后,韩愈等争和武元衡蜀中诗。武元衡在蜀所作《四川使宅有韦令公时孔雀存焉暇日与诸公同玩座中兼故府宾妓兴嗟久之因赋此诗用广其意》(卷三一六),还朝后,韩愈、白居易、王建等和之(诗分别见《全唐诗》卷三四二、卷四三八、卷二九九);又《春晓闻莺》(卷三一七),《全唐诗》中有韩愈《和武相公早春闻莺》(卷三四四)、杨巨源《和武相公春晓闻莺》(卷三三三)、许孟容《奉和武相公春晓闻莺》(卷三三〇)、皇甫镛《和武相公闻莺》(卷三一八)、王建《和门下武相公春晓闻莺》(卷三〇一)、李益《奉和武相公春晓闻莺(一作“蜀川闻莺”)》(卷二八三)等六人和诗。

春夏之际,王建在长安求官,有《上武元衡相公》诗(《全唐诗》卷三百)。诗云“重开旧阁”,谓元衡二度入相,故王诗作于本年武元衡还朝后不久。

六月,与李吉甫等奉诏进诗。《旧唐书·宪宗下》:元和八年,“六月……壬寅,宰臣武元衡、李吉甫、李绛、旧相郑余庆、权德舆各奉诏令进旧诗。”

秋冬,与李吉甫有诗酬唱,有《奉酬中书相公至日圜丘行事……于集贤院叙情见寄之什》(卷三一七)。李吉甫原诗为《癸巳岁吉甫圜丘摄事……奉寄相公兼呈集贤院诸学士》(卷三一八),按,“癸巳岁”为元和八年,时武元衡已还朝秉政。

冬日,有诗寄怀。《郊居寓目偶题》云:“晨趋禁掖暮郊园,松桂苍苍烟露繁。明月上时群动息,雪峰高处正当轩。”当作于冬日。《全唐诗》卷二八三有李益《奉和武相公郊居寓目》诗。

刘禹锡自朗州有启至,感受眷顾,仍望简拔。事见《全唐文》卷六百四刘禹锡《上门下武相公启》(并参元和七年)。

《旧本传》:“时李吉甫、李绛情不相叶,各以事理曲直于上前。元衡居中,无所违附,上称为长者。”

唐宪宗元和九年甲午(814) 五十七岁

夏,李吉甫有诗寄赠。《全唐诗》卷三一八有李吉甫《夏夜北园即事寄门下武相公》。

十月,李吉甫卒,年五十七。武元衡作《祭李吉甫文》(《全唐文》卷五三一)。

后追和李吉甫《北园即事》诗,题为《甲午岁相国李公有北园寄赠之作吟玩历时屡促酬答机务不暇未及报章今古遽分电波增感留墓剑而心许感邻笛而意伤寓哀冥寞以广遗韵云》(卷三一七)。就诗题看,追和于李吉甫卒后不久。

唐宪宗元和十年乙未(815) 五十八岁

正月,有诗寄赠韩愈、李宗闵。《中春亭雪夜寄西邻韩李二舍人》(卷三一七)。韩舍人为韩愈(参《唐才子传校笺》卷五)。又据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二,武元衡与韩愈同居长安靖安里,时李宗闵亦居靖安里。

六月三日,元衡早朝途中为盗所杀,年五十八(事参《旧本传》、《新本传》、《唐才子传》卷四本传、《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细节可一并参考两《唐书》之《李师道传》、《张弘靖传》、《王士平传》、《王承宗传》、《吴元济传》)。卒后,赠司徒,谥忠愍(《旧本传》)。

是时,盗杀武元衡,京都震惊。白居易首上书,请亟捕贼,刷朝廷耻,以必得为期。因先于谏官言事,致使执政不悦,后坐诬被贬为江表刺史,诏出,又追诏授江州司马(《新唐书·白居易传》)。《旧唐书·白居易传》所载略同,但云“七月,盗杀宰相武元衡”,不确。

许孟容诣中书雪涕进言,请捕盗贼。(《旧唐书·许孟容传》)宪宗皇帝颁《捕杀武元衡盗诏》(《全唐文》卷六十),后捕得张晏等十八人。六月戊辰,宪宗颁《诛杀武元衡贼张晏等敕》(《全唐文》卷六十一)。《新本传》:“诏金吾、府、县大索,或传言曰:‘无搜贼,贼穷必乱。’又投书于道曰:‘毋急我,我先杀汝。’故吏卒不穷捕。兵部侍郎许孟容言于帝曰:‘国相横尸路隅而盗不获,为朝廷辱。’帝乃下诏:‘能得贼者赏钱千万,授五品官。与贼谋及舍贼能自言者亦赏。有不如诏,族之。’积钱东西市以募告者。于是左神策将军王士则、左威卫将军王士平以贼闻,捕得张晏等十八人,言为承宗所遣,皆斩之。逾月,东都防御使吕元膺执淄青留邸贼门察、訾嘉珍,自言始谋杀元衡者,会晏先发,故藉之以告(李)师道而窃其赏,帝密诛之。”《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九亦备载此事,可资参证。

初,刘禹锡未闻武元衡死讯,在连州有《谢门下武相公启》上之。(《旧唐书·刘禹锡传》)及闻讯,又作《代靖安佳人怨二首》“寓哀悼之意”。

武元衡工诗。《主客图》将其列为“瑰奇美丽主”。有诗文集若干卷。

武元衡工诗,仕宦后尤为精进。《旧本传》:“元衡工五言诗,好事者传之,往往被于管弦。”《唐才子传》卷四本传:“元衡工诗,虽时见雕镌,不动机构,要非高斫之所深忌。每好事者传之,被于丝竹。……议者谓工诗而宦达者惟高适,达宦而诗工者惟元衡。”

张为《诗人主客图序》:“以武元衡为瑰奇美丽主,上入室刘禹锡,入室赵嘏、长孙佐辅、曹唐,升堂卢频、陈羽、许浑、张萧远,及门张陵、章孝标、雍陶、周祚、袁不约。”(函海本《诗人主客图》)

宋元以来,关于武元衡诗文集的著录情况,列述如下:宋初《崇文总目》卷十二:“武元衡诗一卷。”《新唐书·艺文志四》:“《武元衡集》十卷。”《郡斋读书志》卷十七:“武元衡《临淮集》二卷”,志中云:“旧有《临淮集》七卷,此其二也。”《遂初堂书目》别集类:“《武伯苍集》”,又“《武元衡集》”。《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九:“《武元衡集》一卷”,解题云:“唐宰相武元衡伯苍撰,初用莆田李氏本传录,后以石林叶氏本校,益以六首,及李吉甫唱酬六首。川本作二卷。”《唐才子传》卷四:“有《临淮集》十卷传于世。”《宋史·艺文志七》:“武元衡诗三卷。”从诸书著录及题解所叙,我们约略可窥武元衡诗文集流传、散佚之状况。

今《全唐诗》卷三一六、卷三一七存其诗两卷,一百九十八首;《全唐诗补编》补二首,共计两百首。笔者综合佟培基先生《全唐诗重出误收考》、鞠岩《武元衡研究》等考证,《全唐诗》实存武元衡诗为一百九十七首。诸书仅言武元衡工诗,而不言其工文。今《全唐文》存其文九篇,《唐文拾遗》辑补三篇,共计存文一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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