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王志远 刘宗衍
农业稳则国家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把三农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连续出台了十个一号文件,推出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千方百计调动农业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减少假劣农资对生产造成的损失,亦能达到增产增收之目的,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实现这个减量的任务,就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及其能力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行为。
《江西农业》杂志本期主题策划深度聚焦农业综合执法。
就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本刊记者专门走访了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胡仲明。胡处长就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进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江西农业》:胡处长您好!请您结合新形势,谈谈加强农业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仲明:加强农业执法,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法律和党中央、国务院决定, 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当前,由农业部门负责执行的农业法律和行政法规共有40余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既是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权,也是农业部门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