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嘉宁,谷文林
(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我国社会经济在迅猛发展,需求和消耗的自然资源越来越多。一方面,政府在环境方面的监管没有能与之对应,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越来越严重。另一方面,企业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关注度还不是很高。因此,形成专门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是当务之急。
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三点现实意义:①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可以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②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既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③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能够预防国外高污染企业向我国转移。
Wiseman[1]是环境信息内容评分法的倡导者。他提出将环境信息披露划分为经济因素、诉讼等其他5类共18项内容,按照披露的性质进行评分。
在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将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列入污染严重的企业必须披露的环境信息。
耿建新等[2]结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分析了沪市部分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的披露情况后,认为环境问题及影响、环境对策和方案、环境支出和环境负债应包含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当中。
肖华等[3]在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背景和实际运用情况后,提出我国上市环境信息披露划分为:法律与规章制度、环境支出与风险、土地污染和整治、可持续发展报告、污染减轻、环境管理以及其他共七大类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