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方向 提效能 严监管
——海盐县扎实规范农民建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014-02-03 15:53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彭郭英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12期
关键词:海盐县布点建房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彭郭英

明方向 提效能 严监管
——海盐县扎实规范农民建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彭郭英

妥善解决与依法管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农民建房问题,是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根本要求。2012年以来,针对农村中建房需求迫切,推进新农村建设受规划、土地和资金压力诸多方面制约的矛盾,海盐县进一步提升规划统筹力、增强资源保护力、检验政府执行力,在嘉兴市率先开展并完成新一轮村庄布点规划优化完善,并逐步规范和推进全县农民建房宅基地审批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共批准农民建房1654户,其中无房户223户、危房户1431户,保障率为全市之最。

一、重规划引领,多规衔接“明方向”

1.全面掌握农民建房需求

结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走村入户进行调查,多方听取意见,全面查清农村用地现状、农民住宅新旧程度,并调查掌握农民建房意愿需求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汇总分析当前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今年年初又开展专项调查,查实无房户、危房户刚性建房需求,结合实际排定优先次序,制定农民建房三年行动计划,力求做到应保尽保。

2.优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

着力解决原集聚点规模过大、不符合农民生产生活要求的问题,以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对村庄规划进行优化完善。以原“1+x”布局为基础,适当调整缩小x点,将文化底蕴深厚的古村落、传统村落,以及人口相对集中、户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自然村落列入保留点。优化完善后的村庄规划布点由9+69调至9+54+307,即至2020年共设置9个新市镇社区,规划1.55万亩3.63万户;城乡一体新社区54个,规划0.68万亩1.29万户;307个保留村庄,规划2.64万亩户数2.32万户。

3.统筹衔接土地整治规划

新一轮村庄布点规划统筹衔接土地整治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保留点外的村庄区划分为近期整治区和中远期整治区。近期整治区要求一律进入“1+x”点集聚建房,中远期整治区原则要求集聚建设,允许危房修建,保留点则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就地改造,重点完善这些自然村落的基础设施,打造特色村落。既适度规模集聚,又保留部分原有村庄,解决土地、资金难题。各规划间统一衔接、功能互补,全县各村庄功能定位清晰,规划方向明确。

二、强服务保障,简政放权“提效能”

1.规范审批条件

在完成新一轮村庄布点规划优化完善的基础上,梳理总结以往农民建房的相关政策,结合农村实际,相继制订出台《海盐县农村居民居住用地使用管理办法》《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规划区域的申请建房条件、农民建房的主体资格认定、公示程序、申请面积控制、审查报批等要求,推进农民建房的有序规范。2013年底正式开始农民建房用地重新审批。

2.改革审批制度

结合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下放规划行政许可和建设用地行政许可职能,进一步简化宅基地审批流程。按“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公示申请人的资格、原住房、拟申请的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农民建房供地审批,大幅提升工作效率。目前各镇、街道已建立由国土、村镇建设、综合执法等业务部门组成的宅基地管理工作机制,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3.优化建房保障

近年来海盐县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用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指标解决部分农民建房,目前21个项目置换的5714亩指标中用以解决农民建房和新农村建设用地3891亩。今年海盐县继续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的规划计划保障,除整治项目和省市专项指标外,在年度计划指标再拿出15%保障农民建房,空间规划可全额申请县预留指标。今年以来已安排用于农民建房用地指标369亩,其中增减挂钩指标299亩,计划指标70亩,农民建房所需的空间指标100%保障。

三、促规范有序,明确责任“严监管”

1.强化批后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农民建房审批后经实地放样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中住建、国土、村相关人员做到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并实行动态巡查,定期由县“三改一拆”牵头,以现场定点核对和自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国土、住建对农民建房情况进行督查,对农民建房审批材料进行检查。今年已抽取了90户农户进行督查检查。

2.严格“一户多宅”清理

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和“拆旧建新”政策,对拒不拆除旧房、退还宅基地的,停止办理有关建房审批手续。同时开展“一户多宅”摸底和认定工作,全县共排摸出“一户多宅”118户,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经调查认定后向农户发出《农村“一户多宅”认定通知书》,进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的宣传,责令农户自行整改纠正,对拒不整改纠正的,组织力量集中进行清理。目前全县已拆除“一户多宅”26户。

3.探索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构建以村级自治组织为主体的民主自治宅基地管理机制,农居点布点、申请建房户排序、规划选址、逐户分配等交由村民自主讨论、决定和公示。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如在于城镇江渭村新农村点试行宅基地有偿选位,将12块区域位置优越的宅基地选位权对村民进行公开招拍,为集体增收24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在百步镇横港村探索实施保留村庄有机更新,通过配以少量新增指标,原20户的居民点整治后可安排近70户建房,以增量撬动存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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