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丽佳,谢阿娜,王维民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北京100191)
●教育管理
中美医学教育标准的比较
袁丽佳,谢阿娜*,王维民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北京100191)
美国医学教育联络委员会采用《医学院职能与结构》作为医学教育标准对美国医学院校进行认证,其内容和表达形式与我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存在诸多异同。文章比较了中美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历程和主要内容,对如何完善和修订我国医学教育标准进行了思考。
医学教育;标准;认证;比较
医学教育标准是对医学教育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医学教育质量的重要规范。采用既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教育机构进行审核与评估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是医学教育标准的主要应用之一[1]。《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作为中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依据,是我国第一部医学教育标准。美国作为世界医学教育的重要引领者和医学教育认证的发源地,其标准是目前全球较为成熟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鉴于我国标准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通过与美国标准进行比较,为中国标准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
(一)美国标准的制定背景和历程。
美国是医学教育认证的起源国家,1910年发表的《Flexner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整改医学院的措施,相当于最早的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标志着美国医学教育认证步入标准化和制度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