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的社会冲击及政策方向的理论研究

2014-02-08 07:41吴婧婧
中国传媒科技 2014年10期
关键词:网媒网络媒体机能

文|吴婧婧

如今,每个国家都面临着网络媒体为大家提供更开放,更自由的媒体环境的同时也存在反作用的。比如大众媒体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社会监督”。特别是在中国,微博反腐搞得风生水起,在中国媒体“社会监督”的社会功能从没有像网络媒体登场以来这样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隐私侵犯”,“名誉诽谤”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并且从来没有如此严重过。相关的法规政策根本跟不上网络媒体技术发展的脚步。因此,笔者想通过分析网络媒体的社会影响和波及效果寻找出相对应的言论媒体对应解决方案,特别是作为言论媒体的网络媒体,其社会的副作用和弱机能是什么,以及如何找到解决方案。还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根据从何而来以及网络媒体如何确保公共性和公正性的平衡以及自身的社会责任等。以及为了保证网络媒体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需要怎样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无国界的网络媒体如何做到连接世界信息的同时做到自身的规范。

网络媒体的概念和定义

网络媒体(Internet mieda)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文化报告》中指出:“信息技术 ,特别是互联网及网页 ,具有改变世界及人类的潜力 ,计算机空间 Cyberspace ,即这些新关系发生的空间 ,使我们的时空概念、表现方式和语言发生了变化。”1998 年 5 月 ,联合国新闻委员会正式提出:互联网已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作为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 ,已从最初单纯的通讯与学术交流的技术手段和工具 ,演变为商贸、教育、科研、管理的技术手段和工具 ,成为现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网络成了连接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各类人群的桥梁和纽带 ,使整个世界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 ,形成所谓的“网络社会”. 网络是新媒体中有双向交流(two-way communication)机能的公开新媒体。也就是说,利用电脑与网络进行集团性传播交流的手段就叫作“网络媒体”。 网络媒体可以超越空间限制,时间限制,是一个完全公开自由的媒介。

网络媒体对社会的冲击

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开发和进步,其对社会产生的冲击也越来越大。站在媒体受众的角度出发,网络媒体对于社会的冲击大概有以下几种。

1.对语言习惯的冲击

其实网络交流可以是非语言性的,因为网络交流无需面对面,因此,不需要进行眼神交流,不需要身体动作等。我们在网络世界里可以尽情发挥想象力,用符号,用表情等非语言性记号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意见。因此网络用语便应运而生。我们在网络世界里可以无视文法,无视礼貌,甚至用所谓的“外星语”,“隐语”等进行交流。

而现在的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却依然沿用着严格的语言规范,因为传统媒体承接着传承语言文化的重任,然而这一重任在同样作为大众媒体,甚至现在已经成为了主流媒体的网络媒体中没有进行任何规范。

2.文化的冲击

网络媒体的传播不同于传统媒体,没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且还有瞬时间(real time)的特点,因此网媒的交流能突破国家和语言的墙壁。如今网络媒体使我们更多的了解了外国的文化,也让我们深受外国文化的影响。据相关研究显示,因为不受时间的限制,所以,现在的大部分年轻人都是通过网络媒体收看美剧,韩剧等国外的影视作品。韩流时尚的热潮不停地席卷中国,美国的开放式生活方式也在影响着中国。

曾经还有语言学家预言,网络的普及会使世界6000多种语言逐渐消亡。因此,在网媒的文化冲击中,如何保护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已经迫在眉睫。

3.对伦理的冲击

众所周知,网络媒体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匿名交流,只要随意在网络上注册一个ID,就能畅所欲言。因为自身的隐匿性,使得人们在网络上的语言和行为没有规范,无据可查。Deleuze&Guattari(1972)就曾说过:“在网络空间里,人们好似原始状态的游牧民族。”也就是说,人们在网络世界里会脱去自己社会角色的外衣,毫无顾忌地说话,语言暴力,恶意诽谤,隐私侵犯等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

跟随网络媒体一起诞生的“无人格行为”使得我们现在不得不重视如何赋予网络媒体新的责任,即“媒体伦理(Media Ethics)”,这也是网络媒体应该尽到的“公共媒体(Public media)”的社会责任。

4.对舆论的影响和冲击

网络的灵活性使得网络新闻报道的成长在政治领域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其实,在西方国家以及东南亚资本主义国家,网络政治传播已经大当其道,很多政治候选人都纷纷利用其民众参与性极强的特点作为有利的武器为自己达到政治目的。

众所周知,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然而在短时间内甚至是瞬间掀起舆论热潮的大概只有网络媒体。近年来中国的微博反腐如火如荼,如果不是网络媒体的瞬间传播可能相关事件并不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群众的强烈反应。

但是,作为法律规范还很欠缺的网络阵地,黑色宣传,不实报道,名誉侵犯等充斥着网络媒体,这种网络媒体的副作用使得我们不得不关注如何进行规定才能使网媒成为传达真正舆论事实的公共平台。

5.对新闻报道机能的冲击

网络媒体的登场使得传统媒体所具备的的新闻报道机能逐渐产生了变化。一般来说,新闻报道的机能有“信息提供机能”“娱乐机能”“教育机能”“议题选定机能”“环境监视机能”以及“舆论形成机能”。

首先,在网络空间里,信息提供机能不再像传统媒体那样没有目的性。在一个网络空间里我们可以通过新闻的点击率以及网民的反应程度知道受众喜欢什么样的信息,因此,网络媒体可以根据受众的喜好来提供相关信息(Customized Information),因此网络媒体弱化了传统媒体的全方位信息提供机能,而扩大了“个人取向娱乐”功能。

其次,传统的新闻报道需要记者找到新闻源头以及采访报道,并且要对新闻源头进行删减和过滤,然而网络媒体中的受众自己就能成为信息源头,当今的微博一条消息通过数以万计的转发量就可以轻松成为新闻的源头,新闻报道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就是说,网媒削弱了专业新闻从业者的权利提高了受众的权利,这使得名誉侵害,造谣诽谤等负面机能层出不穷。

网络媒体的问题和政策性争点

1.信息源的公信力

传统媒体,即电视,广播,报纸杂志还有卫星传播等大众媒体对于信息源的准确性要求较高,像中国的情况,一篇报道可能需要层层审查和筛选才能作为公共信息传播出去,因此传统媒体的信息源的公信力较高。但是,网络媒体在这一方面确相对很低。根据相关网络信息公信力的调查显示,网络受众的54.7%表示对信息源不信任,在同样对传统媒体的调查中只有33.3%的受众对信息源表示不信任。

媒体从业者的基本准则是“客观报道原则”,但是在网络媒体这个监督力较弱的环境里这项原则被逐渐削弱。这也将是网络媒体在未来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2.情报源的匿名性问题

在传统的媒体报道中,作为提供情报的媒体人必须签署自己的名字。但是网络媒体并非一定要遵守这项原则。

在传统媒体中,如果发现报道事实就可找到谁是发布者,谁是提供信息的源头,然而,网络媒体的开放性与匿名性使得情报源也无法追根溯源。具体比较如下表

表1 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传播的特性比较

3.网络暴力

现如今,网络的各种暴力现象称为了网络媒体的最大问题。暴力包括:淫乱信息的传播,语言暴力,不良行为的诱导等。特别是对自制力相对较差的青少年,这个问题已经成了世界各个国家的网络媒体共同需要面对的问题。尽管各个国家推出了网络监管部门,网络警察等各种防止和惩罚网络暴力的机构,但是效果微乎其微,网络的超时空性早已在网络监管部门发现网络暴力问题的同时将暴力信息传播到了千里之外。

网媒的特点使得网络监管只能监管网络传播的过程和结果,无法从根本上监督和规范信息源,因此如何解决网络暴力问题也成了世界共同需要对面的艰巨问题。

4.隐私侵犯问题

个人隐私(Privacy)保护包括保护个人私生活里的各项信息。在传统媒体中新闻从事者一直对报道对象的个人隐私抱着敏感态度,然而网络媒体的登场使得一些需要得到特别信息源的新闻从事者不顾道德的底线,用非常手段得到相关视频,录音,照片等个人隐私。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网络受众63.6%的人觉得在网上上传个人信息时存在危险。

侵犯肖像权,侵犯隐私权,侵犯名誉权等也是网络媒体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网络媒体的自由与政策方向

网络媒体的由与治理的问题。为了解决网络媒体延伸出来的诸多副作用和弱机能,我们必须通过政府部门的公权能力来进行法律上的整治和规定。

1.网络媒体的专门法规

网络媒体作为大众媒体需要得到相关的规范才能更好的为社会大众服务,近年来,为了规范网媒,各个国家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传统的《新闻法》只适用于传统媒体,如今的网络媒体在不违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最高条例下,需要出台专门的“网络媒体传播法”,因为,网络传播的特点和特殊的媒介环境使得传统的管理方法根本无法适用于网络媒体。

如今欧美国家逐渐都出台了相关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而中国的网络媒体依然存在没有专门监管部分的尴尬局面,往往都是等网络媒体的法律问题出现后再亡羊补牢但为时已晚。只有出台针对性的“网媒法律法规”才能让网络媒体成为服务大众的专业大众传媒平台。

2.网络媒体规范方法的探索

关于如何对网络媒体进行规范,我们可以借鉴传统媒体的管理模式,首先让我们一下韩国对于各种媒体的规定方法。

表2 韩国对于各种媒体的规定方式和形态

从韩国对于传统媒体的管理来看,其管理模式有别于中国的媒体,主要是在所有权上的问题,以及规定机关上的差别,在传统媒体上中国更注重公共的所有,其实从这点来看,当中国的网络媒体出现问题时由公共机关出面干预会更有效。

目前中国对网络媒体的监管机关主要有四个:工信部、工商部;公安部;中央和地方新闻办公室,对外宣传办公室;其他文化部门,新闻出版社以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这样的管理方式使得中国网络媒会出现监管的盲区,也就是说当问题产生时究竟由谁来承担责任,谁来执行处罚依然是个尴尬的难题。

在保障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上,对于网络媒体的规范我们只能最大力度地从从事者着手,道德管理大于法律规范,当真正遇到法律问题时,我们只能将责任具体再具体化,找到最终负责的部门,通过借鉴传统媒体的管理模式和资本主义国家对网络媒体的管理方式,我们对于网媒的管理具体可以将下表作为参考:

区分 内容 方法 形态规范形态 纸媒形态 规范最小化规范标准 国际标准 相关国际法律法规规范方法 自律规范原则 自律团体(IWF等)政策方向伦理,道德上的规范 确保伦理标准 自发的实践诱导加强教育 实施媒体教育 学生,一般人法律规范 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统合制度规范 设立新闻通信委员会 独立的立法委员会行政,财政规范 设立新闻财政委员会 经济支援对应方案

结论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了公众最为喜爱的大众媒体,网媒从边缘走到主流,其没有失控时间限制,可以自由发挥,可以双向交流的特点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然而在网媒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对于这种还缺乏相关完整规范的媒体出现的问题依旧显得束手无策。网络媒体扩大了娱乐功能,扩大了舆论功能,扩大了受众的参与功能,但随之而来的社会弱机能也不容忽视,当一种媒体成为大众媒体的时候我们必须要通过人为的干预让他发挥一个大众媒体应该有的作用。

在如今中国还没有真正的《新闻法》以及《新媒体管理法》这样的法律出台之前,我们只能通过相关的管理部门和自律来达到最好的监管效果。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和责任的平衡,网媒从业者的道德规范,网民的教育水平都是规范网媒的利器。当然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也是很重要的。

网络媒体立法依然是一个艰巨的过程,我们要在不断的挫折中总结经验,在这个过程中,网媒受众的自觉性,自律性显得尤为重要。在真正的立法出台之前,所有的问题都是经验的积累。这是一个必经过程,我们无法避免只能勇于面对。

猜你喜欢
网媒网络媒体机能
人体机能增强计划
网络媒体记者走进山西农谷
加压训练对人体机能的影响研究
2017公路交通管理十大热词
以独立调查锻造主流网媒核心竞争力
商业新闻
刑法机能新探
试论网络媒体的公信力
网络媒体公信力问题探析
用加法自诊甲状腺机能亢进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