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正启+陈良+周德洋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法》的修改背景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近20年来,《消法》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很大变化: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消费理念渐入人心;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网络销售、网络购物渐成规模;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领域明确纳入《消法》适用范围的社会呼声日益高涨;等等。而《消法》中许多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有必要修改完善。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新《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并相应完善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措施,同时对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进行了规范。新《消法》的实施,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增强社会消费信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消法》的主要修改内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