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萌萌
摘 要:言论自由权作为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通过一种新兴的、特殊的载体——网络,得到普遍存在和发展。网络言论自由在信息传播中具有便捷性、广泛性、匿名性的特点。开放便捷的网络平台,弥补了传统媒介的不足,使得言论自由权的实现成为可能;但保护的缺失和限制的缺位诱发了网络言论自由在一定程度上的滥用。我国在立法上,对于如何规范网络言论自由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在程序和实体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修正。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问题;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2-0067-02
一、网络言论自由概述
言论自由,是指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语言或行为表达和接受思想的自由。一个国家宪政制度的发展离不开民主和法治,而言论自由是民主和法治完善的基础。言论自由与民主法治相互作用、密不可分。其中,言论自由对民主法治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通过保证言论自由的存在让社会发现错误,完善自身[1]。
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形式趋于多样化,与新闻、出版、著作等传统的媒介相比,网络成为行使言论自由权的重要载体之一。随着网络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全世界因特网使用者日趋增多,“网络将成为人类基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并将决定个人、企业、国家乃至全球的生存方式”[2]。网络言论自由中信息主要是通过具有虚拟性、开放性、自治性等特点的网络系统传播的,因此,与传统的信息传播相比,网络信息传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