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披露:内容、现状与改进对策

2014-03-30 20:21张世举
关键词:内容信息研究

王 娟,张世举

(河南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经管索微】

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披露:内容、现状与改进对策

王 娟,张世举

(河南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技术创新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依据技术创新相关理论和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实践,构建技术创新信息内容框架体系,包括创新支出、创新融资、知识类无形资产、创新产出或效益和创新激励分配等,并进一步构造技术创新信息披露指数,对我国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技术创新信息的披露状况进行定量评价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状况较新准则实施前有较大改善,但仍存在重形式轻实质、自愿披露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技术创新;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相关研究表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创新信息在国外是较普遍的现象。作为新生市场,中国证券市场在制度和市场成熟度等方面都与西方国家有很大差别。然而,随着创新活动在我国企业中地位的提升,创新相关的信息披露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但研究的内容仍局限于R&D投入及无形资产等货币性定量信息,缺乏对技术创新非货币性信息及整体信息披露情况的研究。[1-2]

目前,我国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一方面,自2006年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以来,我国已陆续评选出3批近500家创新型企业,其中不乏大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研究开发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做出新规定。我国投资者是否对这些公司的信息提出了新的需求,公司经营者是否愿意主动披露相关的信息,其自愿披露的动机何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掌握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动态,从而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效率提供新的思路和理论依据。

一、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理论研究

技术创新信息究竟应包括哪些内容,现有的文献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解释。Entwistle研究发现,样本公司主要披露了研发投入信息、研发产出信息、融资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和研发战略等六类信息,这些也是报告使用者感兴趣的信息。[3]Feng&John Q在研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信息披露的动机和有用性时,将创新信息定义为“与投资者评估创新性质、风险以及潜在收益相关的信息”,并将其划分为创新战略、创新过程和创新实现或商业化信息。[4]国内学者赵洪江等借鉴liu Q的分类方法,将创新信息划分为五类:公司新产品的推出,公司在某些技术领域的较大进展,公司与其他公司或研究机构的合作,公司项目被国家或省级机构作为科技攻关立项,以及其他如授予专利、新药被国家药监局批准等。[5-6]

(二)相关规范

目前国内年报披露的规范文件中,与技术创新信息披露有关的文件及其披露规定如表1所示。

(三)内容框架体系

依据技术创新基本理论、创新信息披露理论研究、相关文件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规范,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实践,可将企业技术创新信息概括为五个方面:创新支出、知识类无形资产、创新产出或效益、创新融资和创新激励。

1.创新支出信息

创新支出可分为研究开发支出和非研究开发支出。研究开发支出是指从事研究、开发、产品试验、产品设计等活动所发生的人员、设备、材料、购买专利等费用;非研究开发支出是指新产品市场调研费、因产品创新而从事的人员培训费等。R&D支出按研发的方式不同又可细分为内部研发支出、研发外包支出和合作研发支出;按支出阶段不同分为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据此,创新支出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创新支出明细信息,创新支出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等。

2.知识类无形资产信息

技术创新的结果通常表现为知识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品牌、商标权、著作权或版权以及商誉等,这是企业技术领先地位的标志。反过来,知识类无形资产拥有量是企业长期持续创新能力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和根本条件。知识类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价值、取得方式,知识类无形资产管理以及其对企业的重要贡献等。

3.创新产出或效益信息

依据我国国家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创新产出或效益可以用“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或“新产品利润占销售利润的比重”等财务指标进行衡量。因此,创新产出或效益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新产品销售收入或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利润或新产品利润占销售利润的比重。

4.创新融资信息

获取资金是技术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创新项目的成败。技术创新资金来源有多条途径:一是企业自有资金投入,包括企业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科技经费和企业经营成果的积累。二是企业从外部筹措资金,包括银行贷款、股票市场筹资、客户订购资金以及风投资金。但由于技术创新项目的高风险性,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取得的技术创新资金往往非常有限,所以吸收直接投资(包括上市、风投加入)对耗资巨大的技术开发项目非常重要。三是来源于政府的资金,包括政府投资和政府补助。创新融资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资金的来源、金额、比例和使用效率等。

5.创新激励信息

根据财企〔2006〕383号文,企业创新激励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研发或技术人员工资总额和人均工资额,实施技术折股、奖励股权、技术奖励或者分成的条件、股权数量、比例或奖励金额及研发或技术人员人数等。

二、技术创新信息披露指数的构造

(一)信息项目选取

采用信息披露指数来反映信息披露水平是国外有关研究中常用的方法,本文沿用这一方法。根据我国有关创新信息披露的文件,结合我国信息技术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本文设计的技术创新信息披露指数包括研发投入、创新资金来源、知识类无形资产、创新收益和创新激励分配五个维度的内容,共24个信息项目。其中一部分信息项目为强制性披露项目,另一部分信息项目是自愿性披露项目见表2。

(二)信息披露指数的形成

首先,为各三级项目赋值。对于自愿性信息披露项目,若披露则取值为1;若未披露,又有两种情况:公司该年本身没有该项业务为缺省值,如有相关业务而未披露则取值为0。对于强制披露信息项目,若样本公司对该信息项目详细揭示,取值为1,简单披露取值为0.5,没有披露,取值为0。样本公司本年是否有该项业务的判断标准见表3。

其次,对各项目进行赋权。本文采用统计分析方法中的变异权数综合评价法计算技术创新各信息项目的权重。该方法内含的基本假设是:如果某项指标在所有被评价对象上观测值的变异程度较大,说明评价对象达到该指标平均水平的难度较大,因而该指标可以明确区分各个评价对象在此方面的能力,应当赋予其较大的权数;反之,则应赋予较小的权数。变异程度使用标准差系数法来衡量,计算步骤为:(1)计算各指标的平均数X和标准差Sk;(2)计算各指标的标准差系数Vk=Sk/X;(3)对标准差系数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各指标权数Wk=Vk/∑Vk;(4)考虑到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对于重要但没有任何一家样本公司披露的信息(如V11、V12、V13、V14)。这里对其赋于平均权数,其他各项指标权数相应调整为:*20/24。

最后,根据上文确定的各基本评价指标及其权数的赋予方法,将技术创新信息披露水平指数设计为:InIID=,其中Xk为样本公司第k项指标得分。

三、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状况评价

年年度报告为主要数据来源,样本公司技术创新财务信息的总体披露状况如表4~7所示。

本文以我国77家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2011

由表4可以看出,与之前的研究相比,上市公司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状况较新准则实施前有了较大的改善。从对强制性信息的披露情况看,多数公司能够较好地遵守强制性披露要求,但在披露时重视披露的形式而忽视实质,对公司管理当局自认为重要的信息,或不披露,或简单处理,一笔带过,使得披露的信息含量不高或根本没有信息含量。从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情况看,我国上市公司已经表现出自愿披露R&D信息的愿望,但自愿披露的积极性仍较低,公司间披露差异也比较大。

由表5可见,在披露的5个方面的内容中,对创新支出的披露最多,其次是知识类无形资产,再次是创新融资,只有1家公司涉及创新效益的披露,没有公司对创新激励分配情况进行披露。从披露的各分项内容看,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披露最多,合计得分139,均值为1.81;其次是对知识类无形资产的披露;再次是政府补助信息,原因在于这些内容多属于强制性披露。

表6、7描述了样本公司的总体披露水平及其分布状况。可以看出:(1)总体披露水平不佳,披露质量和数量均有待进一步提高;(2)样本公司间披露水平差异较大;(3)披露呈偏态分布,说明大部分公司低于平均披露水平。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在于:首先,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的强制程度不高。目前,无论是财政部还是证监会发布相关披露准则均过于简单,从而从制度上为公司管理当局提供了便利,使其在技术创新信息披露上存在较大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其次,自愿披露动力不足。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整体的R&D投入仍然较低,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加上资本市场不完善等原因,使投资者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信息并不是特别重视;而一些研发强度较高的公司,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原因,它们可能担心披露技术创新信息会影响自己的竞争优势,也没有多高积极性在年报中披露这些信息。再者,技术创新信息披露存在自身难点,如往往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密切相关,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等。最后,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理论的研究匮乏。从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看,目前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的研究或是局部内容的研究,如对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研究,或是纳入其他领域如核心竞争力、非财务信息等中进行研究,还没有针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理论的系统研究和专题研究。这使得政策制定者缺乏进一步改进规范的理论依据,也使企业的自愿披露活动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些信息是使用者需求的信息。

四、对策建议

以上分析表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但也揭示出披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要改进企业创新信息披露的质量,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内容、披露方式的规范。对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监管部门要对披露的内容和方式作出详细的规范。这样可以避免披露杂乱,同一类信息披露的方式和位置不一,以及披露模糊、避重就轻问题。对于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在鼓励自愿信息披露的同时制定操作指南,对上市公司要披露哪些技术创新非财务信息,以及以何种方式进行披露作出明确的指导性规定,从而使上市公司在技术创新非财务信息披露时有章可循,提高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第二,将创新信息披露纳入企业战略管理范畴。信息披露战略管理是对公司不同时期信息披露策略的战略整合。[7]首先,明确披露目标。公司制定披露策略时,必须在明确披露目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可供披露的事项以及信息使用者(包括竞争对手)对不同披露方案的反应。其次,坚持长期稳定的信息披露策略。在竞争市场上,不均衡的信息披露会传递给投资者风险较大的信号。如Gregory S.Miller的研究发现,在盈余增长期间信息披露也随之增加,盈利下降时公司仍将继续高水平的信息披露,这时他们转向披露积极的短期结果而不讨论即将发生的盈利下降。[8]最后,建立基于公司战略的信息披露框架。这不仅能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可理解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公司形象,并最终有利于公司竞争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技术创新信息的质量。要保障企业技术创新信息的质量,离不开企业、投资者和监管者的共同努力:企业应加强信息收集、传递、加工和处理的能力,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投资者应增强对创新信息真实性的甄别能力,特别是通过对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比较、与以前披露的信息的比较和印证,增加企业真实披露的压力和动力;监管者应尽可能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量化过程标准化,提高企业间信息的可比性,同时在不断完善市场的前提下,允许并鼓励企业对创新信息的选择性披露。

第四,重视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理论上的研究匮乏不仅影响到监管部门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规范的制定,而且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效率。为此,必须加强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问题的理论研究。首先,结合用户的信息需求,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研究。只有弄清楚哪些信息是使用者需求的信息,才能决定应提供哪些信息。其次,研究适用于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的渠道。国内目前对企业创新活动信息的披露主要是通过年度报告和其他报告,如招股说明书等,渠道比较单一,很少采用新闻媒体、召开信息沟通会议等国外常用的与投资者信息沟通的方式。再者,对技术创新信息披露的动因进行实证研究。与一般的信息披露相比,技术创新信息披露具有更高的披露专有性成本,但考察国内外的实践,上市公司都在不同程度上披露了创新活动的相关信息,那么,影响它们披露的因素有哪些,这些因素是否存在中外差异,都需要进行下一步研究。

[1]薛云奎,王志台.R&D的重要性及其信息披露方式的改进[J].会计研究,2001,(3):20-26.

[2]梁莱歆,熊艳.我国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披露现状及其改进建议[J].财务与会计,2005,(10):22-23.

[3]Gary M,Entwistle.Exploring the R&D Disclosure Environment[J].Accounting Horizons,1999,13(4):323-341.

[4]Feng Gu,John Q Li.Disclosure of Innovation Activities by High-Technological Firms[J].Working Paper,2003:61-63.

[5]Liu Q.Industries Essays in Empirical Finance in Hightechnology[D].Los Ange 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2000.

[6]赵洪江,王志刚,吴文旭.我国股票市场对公司创新信息发布短期反应的实证研究.中国软科学,2007,(12):83-89.

[7]王雄元,刘焱等.基于核心竞争力的信息披露管理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23(1):97-100.

[8]Gregory S.Miller.Earnings Performance and Discretionary Disclosure[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2,40(1):173-204.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Enterpris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ANG Juan,ZHANG Shi-ju
(School of Management,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Luoyang 471023,China)

As the core competence of enterprises,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rovide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investors’decision-making.Based 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ory and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practic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this thesis constructs an information content framework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including innovative expenditure,innovation financing,intangible assets(such as knowledge),innovative efficiency,innovation incentive allocation,and disclosure index.The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in IT industry shows that the situation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and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ignorance of information contents and low enthusiasm.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information disclosure;listed company

F49

:A

:1672-3910(2014)02-0070-06

2013-12-2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U1204704/G0202);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BJJ036);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122400440004);河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项目(2012Y-022)

王娟(1970-),女,河南洛阳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会计理论研究;张世举(1970-),男,河南南阳人,副教授,主要从事会计信息化研究。

猜你喜欢
内容信息研究
内容回顾温故知新
FMS与YBT相关性的实证研究
辽代千人邑研究述论
视错觉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与研究
EMA伺服控制系统研究
订阅信息
主要内容
展会信息
健康信息
健康信息(九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