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大事件

2014-04-01 07:41
中国化妆品 2014年1期
关键词:美白美容化妆品

为了促使中国化妆品行业更加理性、健康地发展,《中国化妆品》杂志社通过回顾2013年国内化妆品行业的整体动态,从政策法规、行业科研、企业发展等方面甄选盘点出十大事件,来反映在过去一年里化妆品行业的综合情况,不仅为消费者与品牌提供一份详细的重要参考,也为2014年起到一点行业指向的作用。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化妆品的注册与监管部门分置

2013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升格后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原来的保健品化妆品司进行了全面的变革,融入了部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的职能和人员后,化妆品的注册与监督分成为两个司级部门负责—即药品化妆品注册司,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此举对于化妆品领域的管理划分得更加精细和明确,将从顶层构架上将化妆品行业的行政职能趋于科学、高效。

2.国家药监总局发布美白产品申请新批文

2013年12月16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与宣称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作用机理一致。为控制美白化妆品的安全风险,决定将其一并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或进口。其中,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应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未按通告要求重新申报并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的,自2015年6月30日起,一律不得生产或进口。

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宣称美白增白功能。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应向原备案管理部门提出名称及标签变更申请,原产品包装可使用至2015年6月30日,相关产品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

3.《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

儿童用化妆品配方应减少原料种类、不使用美白功效成分……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并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以此提高儿童化妆品生产安全门槛。

《指南》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儿童化妆品中的配方今后也有使用原则,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同时在配方中,儿童化妆品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等功效成分。此外,儿童化妆品要选用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制备的原料等。事实上,在新《指南》出台之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的检测标准。有业内人士指出,《指南》的发布将促进儿童化妆品生产制造行业能够更加规范、有序地发展。

4.《关于免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消费税的提案》上两会

2013年3月中华全国工商联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撰写了《关于免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消费税的提案》,并以团体提案形式向两会提交。提案简述行业的现状,重点就美容修饰类产品中部分产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美容化妆品不征收消费税是国际惯例和从我国美容化妆品消费税率调整促进行业发展的经验来看,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免征消费税必将推动行业进一步发展进行了阐述。财政部回复:要明确了化妆品的定义,对消费品有选择征收消费税,除可以筹集财政收入外,还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引导健康、适度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其次从影响行业发展的诸多因素进行了分析,如发展中国家均对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回复中还指出:对提案中提到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消费税等相关问题非常的重视。今后将结合税制改革工作进程,认真研究对现有政策进行调整完善的思路与方案。事实表明,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要深入企业调研考察,要通过谏言献策等途径反映企业呼声,才能引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5.中香协年会以年会会议+商贸洽谈会的创新形式召开

2013年9月23~25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行业年会暨行业国际商贸洽谈会于在合肥召开,围绕“交流·开拓 共筑美丽中国梦”的主题,来自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的企业、科研院校的300余名代表聚集巢湖之畔,参加了本届年会。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东盟等相关组织的代表也应邀出席了本届年会。通过本届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们交流了行业新信息,了解了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推动了企业的进步和行业的发展。

商贸洽谈会是本届年会的创新形式。尽管是第一次举办,有待积累经验,但由于国际组织及业内企业的积极参与,同时由于形式开放、交流形式多样,仍然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6.全国美妆科协成立中国美妆行业智库

2013年4月12日,中国美妆行业智库—北京驻颜美容科学研究院美妆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在京成立。美业智库主要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的课题研究,举办美业智库峰会,研讨中国美妆行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撰写年度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为行业发展献言献策,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7.中国美博会(CBE)“合资”引业内热议

经过中国美博会主、承办方之一的上海百文会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努力,中国化妆品行业最重要的展会之一,中国国际美容化妆洗涤用品博览会等(简称“中国美博会”)与世界上知名的会展企业英富曼(informa)公司合资。

2013年11月底,经informa的新闻发布,化妆品业人士确定了这一重要事件,随后热议纷纷。“据说上海百文以一个‘天价卖了股权,形成了合资”,“交易不透明,是否应该获得国内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批准”,“化妆品企业搞合资,办化妆品展会的也引进合资,这能否促进行业的良好发展”,“上海百文只是主办方之一,但外方的新闻稿中却称上海百文为中国美容博览会(上海CBE)的拥有者,实际第一主办方应该是中国贸促会轻工行业分会,上海百文拿国家资源做交易是不是有变卖国有资产分肥之嫌”……。

此合资,不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但在这之后,中国美容化妆品的展会能否通过合资,提升展览内容和整个展会的水准,也成为了业内各方的期待。

8.化妆品生产商、销售商大规模步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元年”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迅猛的发展势头,冲击着各个领域,化妆品行业更是不例外。在2013年,几乎所有叫得上名和略有名气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均建立起了自己的网上销售渠道,且大多数都颇有斩获,这也使得线下销售额大幅削减,形成了线上线下明显的对比。

而这样的一种态势已经强烈地影响着化妆品业各方“老板”的思维,线上的发展和投入已远远胜过了线下,线下的模式也由实体店向实体店加体验店的方式转变,一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化妆品销售革新已然全面开启。

9.百雀羚品牌进入国礼名单,开启民族品牌复兴之路

2013年3月,国货老品牌百雀羚被挑选成为中国第一夫人彭丽媛参观桑坦尼亚“妇女与发展基金会”所送出的国礼之一,而拥有80多年历史的“百雀羚”也为这次出访特制了护肤礼盒,并且配以中国元素包装,此举措让不少国货护肤品牌重新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重视,也让越来越多的年轻族群对本土产品有所期待和信任,开始关注国产品牌,改变了只“认准日韩护肤品、欧美化妆品”的消费心理。如今的中国化妆品行业,面对着来自海外化妆品牌的冲击前行缓慢。而“第一夫人”将百雀羚作为国礼赠送的此举,也让老牌新颜的百雀羚开始重新出发,在产品定位、品质、推广上不懈努力,为开启民族品牌自强复兴的道路迈出坚实的步伐。

10.法德等国化妆品界重量级人物集中来华晤新合作

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欧洲经济区(EEA)市场中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新颁布的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2的要求。这些新的化妆品法规要求以欧盟法规的形式发布,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实施,不像欧盟指令那样在国内执行前需要转换。新法规简化了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的要求,使其成为单一法律,消除了可能在成员国执法过程中产生分歧的内容。

新法规颁布之后,法国和德国等国参与该法规的部分制订者集中来华,抵达位于上海闵行区新建成的集化妆品研发、检测、创意等于一体,类似法国化妆品谷的“慧剑谷”,特别邀请了国内专业从事化妆品申报及化妆品相关法规咨询业务的优秀机构—北京华夏美枫化妆品技术中心,对中国的化妆品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

此举意味着欧盟成员国中主要的化妆品出口国对中国市场高度重视,同时亦更加关注如何更好地适应和对接中国化妆品的准入门槛和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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