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创新何以可能

2014-04-02 11:10徐传谌周海金刘芹
江汉论坛 2014年2期
关键词:融资模式政府职能

徐传谌 周海金 刘芹

摘要:宏观意义上的国有文化产业分为国有文化事业和微观意义上的国有文化产业,前者是指公益性文化事业,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后者则是指经营性文化产业,其功能主要是满足人们多方面多元化的更高层次的文化需求。虽然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在不断深化,但是文化产业本身却没能很快适应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其中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问题尤其突出,现有融资模式存在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以及融资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拓宽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创新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壮大、综合竞争力的增强才是最主要的因素。结合文化产业融资的特点,加快外部良好的法律与制度环境的设计,促进内部融资模式与体系的构建,则是现阶段应该做好的促进国有文化产业融资的外在准备。

关键词:国有文化产业;消费要求;融资模式;政府职能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4)02-0043-07

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当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精神文化这一更高层次的需求将会成为下一个消费追求的目标。近几年,我国居民收入水平节节攀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已由2000年的6280元攀升到了2012年的24565元,农村居民的家庭平均每人的纯收入也由2000年的2253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7917元。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必然催生精神文化需求的极大释放,我国国有文化产业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文化产业融资有着高风险、高回报以及高时效性等难以剔除的特点,融资问题一直是阻碍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相关文献研究述评

“文化产业”一词最早由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提出,他们认为文化产业是一种标准化、复制化、大批量的工业化生产,且从哲学和艺术角度来讲是没有价值的。布迪厄首先提出了文化资本的概念,他认为文化资本是除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以外存在的第三种资本,分别以体制形式、具体形式和客观形式三种样式存在。David Throsby(1994)则从另一个角度提出文化资本是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本共同存在的第四种资本。世界银行产业发展报告(2005)曾指出文化产业投资是经济领域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经济运作方式的重要因素。崔永镐(2001)认为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并不是由政府一方承担,其中有大部分的资金来自本国私人资本的投入、美日的外来资金,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府和本国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每年都在高速增长。

我国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研究起步较晚,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文化产业才开始从事业向产业转变。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深入,文化艺术产业的作用和特性逐步显现,理论界才开始注意到文化产业。但是,由于文化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虽然民间文化产业融资研究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但对于国有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

二、国有文化产业现有融资模式的特性与缺陷

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实行文化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文化产业获得了相对自由的发展空间,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现有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的缺陷也日渐凸显,成为阻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

1.现行的融资模式

由于文化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再加上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实行的时间并不长,文化产业,特别是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模式一直较为单一。长期以来,国有文化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以政府的财政拨款和银行的信贷资金为主,直到近年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与发展,股权融资才开始进入国有文化产业。

(1)财政融资。建国之初,我国实行的是从苏联借鉴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对文化的经营与管理也是国有国办的行政命令式。在组织形式上,各级文化部门都属于党的宣传部门,是党进行思想意识和方针政策宣传的喉舌和阵地。在行政体制上,由于文化意识形态的特性,对国家政权的巩固也有着特殊意义。因此,为了保证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控制权,我国文化产业的所有权基本都掌握在政府手里,文化产业的发展资金也主要由政府拨款来提供。直到2011年,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对传媒和文化体育的支出达到1893.36亿元,与之前相比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2.5%,高于同期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增幅。其中,中央公共财政对传媒与文化体育支出在2006—2011年间从83.72亿元增加至188.72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同时,也是由于长期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鼓励下,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引领作用也是民间私营文化产业无法企及的。大型的文化企业多为国有,无论在融资能力、项目申请或是对外贸易方面都有着相对于私营文化企业的绝对优势。比如,国有文化企业对财政资金中的专项基金或政府的奖励基金的获得都会比规模实力相对较弱的私营企业来得容易。这也是国有文化产业的资金来源于财政融资较多的原因之一。

(2)银行信贷。无论是由于传统的融资体制的影响,还是金融市场不完善的现状,银行信贷一直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是国有文化产业除了财政融资之外的另一种主要融资渠道。特别是2010年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下发以来,银行信贷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更是不遗余力。该意见提出商业银行应加快信贷产品创新,以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面对文化产业巨大的经济效益的诱惑,商业银行普遍响应国家号召,加快信贷产品研发,在金融产品创新和授信模式优化等方面不断突破,为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助力。文化部随后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国开行为文化企业提供的贷款已经突破了1000亿元,达到了各大银行之首;五大商业银行为文化企业提供的贷款也达到了2000亿元之多。可见,通过政府政策的激励,银行信贷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文化产业包括国有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的地位。

(3)股权融资。由于文化产业意识形态的特殊属性,我国国有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的股权融资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国有文化企业一般采取借壳、剥离或者整体上市三种模式。采用借壳上市的原因主要基于文化产业自由进入资本市场有一定的产业局限性,因而只能采取借壳上市。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成都商报社借壳四川电器上市的成功案例。四川电器剥离了电器制造类资产,与成都商报重组了博瑞传媒,传媒资产由40%提升到90%,其中有95%的控股比例被成都商报社持有,成都商报社实现了借壳上市。剥离上市的典型则是电广传媒的成功上市。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作为电广传媒的实际控制人,在剥离了禁止非公资本进入的内容编辑和媒介渠道之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通过完全操控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的方式以21,16%的持股比例对电广传媒实现了实际控制。整体上市,则是不涉及非公资本进入或者非工资本进入也不足以影响国有资本控股的国有文化企业进行整体上市,2007年辽宁省人民政府有完全控股权的出版传媒是整体上市的典型案例。

2.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存在以下明显的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在融资理论中,融资一般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所谓内源融资就是企业以原有的资本为起点,在日后的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原有的内部资金的运营效率产生更多的资金,以这些产生的资金为新一轮生产经营的资金。目前现行的内源融资主要有留存收益、计提折旧和定额负债。我国国有文化企业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其经营效率低下,内源融资基本可以说是无资可融。外源融资则主要是通过向银行借贷、发行债券、上市发行股票,以及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所兴起的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等融资手段。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金融市场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对于文化产业这一特殊行业,在金融市场上自发形成多样化的融资模式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我国国有文化产业目前的主要融资渠道就是财政拨款与银行信贷,其他类型的融资模式都还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与其他产业还是与国外的文化产业相比,其融资渠道都显得过于单一。

(2)融资结构不合理。从国有文化产业的主要融资模式也可以看出,政府投资在国有文化产业的资金构成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一些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的进入则相对缺乏。2011年全年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总额为1160.11亿美元,但是对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总额只有6.3455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到0.55%。虽然相比以前有所增加,但是与制造业、房地产业以及社会服务业的投资相比还相距甚远。长期以来,我国混淆了喉舌类与非喉舌类文化产业的发展,将经营性的文化产业与特殊政治意义的文化产业相等同,对文化产业管得过死。即使在后来采取了文化体制改革,仍未能相应取缔原有的不再适用的制度和政策法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途径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准入领域不够宽阔,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社会资本对国有文化产业投资的积极性。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和不合理的资本构成的产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是难以持续发展的,放宽资本限制,创新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模式是改变现状的必然选择。

(3)融资效率低下。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市场机制发挥不到位,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处在政府的庇护下,这就导致了融资效率的低下。首先,市场机制发展不完善,资本市场难以有效地与文化产业对接,政府又不能放任国有文化的不作为。必须对文化产业加以扶持。国有文化产业无论积极融资与否,政府都会伸出援手,这就导致国有文化产业的主动融资动力不足。其次,鉴于文化产业的“轻资产”的特殊属性,银行信贷作为国有文化产业的另一个主要融资渠道,与其它物质生产部门的可抵押式信贷融资相比,其实际的融资空间也受到了限制。最后,即使获得了来自社会的资金,国有文化企业也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有效利用。无论是资金获得还是资金利用方面,国有文化产业都是受到了种种的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这就带来国有文化产业整体的融资效率的低下。

3.原因分析

从国有文化产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分析可以得出,导致这种融资困境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外部制度环境的制约;二是国有文化产业自身的产业特点的阻碍。

(1)外部制度环境的障碍。首先,原有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制度性障碍对现存文化产业的融资问题起到了深层次的负面影响。通过近年文化体制改革,虽然原有的政府主导型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有所改变,但是原有发展模式的影响并未完全消除,文化体制改革的措施也没有有效地实施到位。其次,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健全也是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难以多样化的原因之一。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成熟,无论是证券融资还是基金买卖,这些融资杠杆所发挥的作用都难以与资本市场体系健全的情况下相比。资本市场不健全,文化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价值都得不到权威、正确的评估,在收益有了极大的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国有文化产业难以实现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健全还体现在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上,没有良好稳定的和行之有效的制度管制以及强有力的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高风险的文化产业的融资更加难以进行。最后,缺乏资本市场和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也是导致资本市场融资失败的重要原因。在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得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一些其它产业同样还是通过各种融资手段获得了支持其发展的产业资金,这就要求在资本市场与文化产业之间建立融资平台,将资本市场的有限资金与文化产业融资需求联系在一起。

(2)产业自身特点的制约。与其他物质生产部门相比,文化产业的生产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文化产业投融资也有着相异于其他产业投融资的特点,正是文化产业特殊的产业属性形成了它融资的障碍。第一,高风险性。一方面,由于文化产品的创造和文化服务主要来源于文化创意工作者的灵感,这就决定了文化生产部门并不是像物质生产部门那样,有投入后就必然有物质产品的产出,因此,创意产品的不可估摸性就决定了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高风险性,即有了投人未必就会有相应的产出。另一方面,即使投入的结果有了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产出,这种产出能否满足市场需要赢得社会大众的认可也是很关键的问题。据统计我国每年制作完成的电影电视剧作品超过3000余部,但最终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获得较好口碑的不超过100部。面对文化产业的这种高风险性,大多数社会资本都会绕道而行,转而投入更保险的行业。第二,意识形态属性。无论研究文化产业的哪个领域,国有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都是避不开的话题。只依靠政府的支持难以实现文化产业的充分发展,但是私人资本和国外资本的流入又可能会带来对文化安全甚至对政治安全的危害,这样文化投融资陷入了“投鼠忌器”的两难局面。政府一方面在筹谋怎样鼓励私人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另一方面又难以放开原有的体制管制,最终私人资本只能在徘徊观望后转投其它产业。国有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固然不能改变,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只能是私人资本进入领域的把握,使得私人资本的进入既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资本的“血液”,而又不会危害到国家的安全。第三,过度依赖政府。我国国有文化产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在文化体制改革不彻底的情况下,还具有明显的国有特征,对政府有极强的依赖性。这种状态下的文化产业很难适应市场,接受市场竞争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盛行的今天,脱离市场的无论是产业、行业或企业都不可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过度依赖政府,国有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等政治特性会被放大,社会资本会碍于政府对国有文产业的过多管制或是鉴于意识形态的敏感而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望而却步,这就严重阻碍了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最终呈现投融资渠道单一的状况。同时,政府无条件的资金支持也会造成文化产业缺乏积极性,陷入不作为被动等待政府扶持的境地,这也是文化产业融资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再加上政府资金的有限,最终导致资金链出现断裂,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便可能因无资可用而陷入停滞。

三、国外文化产业融资模式的经验借鉴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早,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与模式发展比较成熟。

1.国外模式

(1)美国:市场主导型。在长期的尖端技术与雄厚资本的支持下,美国的文化产业已经成长为美国最发达的产业之一。迪斯尼、好莱坞这些享誉世界的文化名词都是美国创造。在美国,文化产业已经不是单独的产业,其与制造业、金融业相互融合,共同组成的产业集群凭借着规模优势开拓了巨大的国内和国际市场。美国的文化如此发达靠的并不是政府的直接支持,而是自由市场支撑,美国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是典型的市场主导型。

美国政府对于文化产业的直接资金支持一般只局限在有限的公益性领域。美国政府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更多的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政策杠杆激励社会资本以及产业发展基金对其进行支持。比如减免税政策,早在1917年美国联邦税法就规定免征非盈利性文化团体和机构的所得税,并且为鼓励基金会、企业和私人投资,减免了资助者的税额。美国文化团体由此得到的资金数倍于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直接拨款。在良好的政策环境的支持下,美国文化产业融资市场形成了多样化的融资模式。

在美国资本市场十分发达与完善的情况下,文化产业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是普遍的现象。而对资本市场要求较高的风险投资成为了美国文化产业融资的有效途径。在美国,电影业的一个投资组合可能包括20—25部风格不同的电影,这在支持电影产业发展的同时,也降低了风投的风险。低风险和高投资回报率的组合自然会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的进入。在美国基金业非常发达的环境下,风险投资为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大量的资金。其次,完善的股票市场也为美国文化产业的股权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以迪斯尼公司为例,1995年7月31日,迪斯尼公司最著名的一次并购案——以190亿美元的巨资收购美国广播公司ABC,这其中就有94.4亿美元是股权融资所得。完善的资本市场、良好的融资环境都给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以股权的形式介入文化产业提供了方便,也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再次,债券融资也同样是美国文化融资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美国的政府和企业会分别通过发行国债和公司债券来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如美国旧金山图书馆的建设就有1/5的资金规模来源于债券融资。在长期坚持金融创新美国债券市场,多样化的、针对文化产业特色的债券产品是文化产业债券融资制胜的法宝。最后,跨国融资对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也不容小觑。在好莱坞影都中,日本的索尼公司是哥伦比亚三星的大老板,澳大利亚的新闻集团是福克斯的控股方。著名电影《蜘蛛侠》以及创下经典的《泰坦尼克号》等电影的制作往往都是由几个国家的几十个公司合作完成,其带来的巨大利润也有目共睹。

(2)英国:政府引导型。英国是世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摇篮,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英国政府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政策上有很多可借鉴之处,尤其是促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方面的一些引导性措施。英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多为中小企业,投入不足是常见的问题。面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曾主导出版过《融资一点通》手册,指导文化创意企业从金融机构或者政府部门获得资金支持。另外英国还实行彩票基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模式,就是从国家的彩票收入中抽离一部分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彩票基金每年就可以为文化艺术事业筹集到6亿多英镑的赞助费,极大地弥补了政府文化投资的不足,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后续的人才支持。为激励私人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支持,英国政府还实行了政府“陪同资助”的措施,就是在私人企业对文化产业投资的同时,政府也会以一定的资金比例入股,当企业进行二度投资时,政府还会加大投资比例,这都极大地鼓励了私人企业对文化产业投资的积极性。

(3)日本:政府主导型。日本是亚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是亚洲各国文化产业发展最快的国家,政府主导是日本文化产业发展最突出的特点。早在1995年,日本在《新文化立国:关于振兴文化的几个重要策略》中就提出了“文化立国”的口号,并以此作为国家战略启动“日本第三次远航”,开启了政府主导型的文化产业发展的引擎。除了在资金与政策上对文化产业给予直接的支持之外,日本政府还采取了与美国相似的措施鼓励民间对文化产业进行投资,采用了政府与民间共同出资的方式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政府不仅鼓励私人资本与其共同出资成立“振兴文化艺术基金”,还主导设立了“企业艺术文化后援协会”用来支持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的举办。除此之外,日本政府还在1999年主导促进了原“日本开发银行”、“地区振兴整备公团”以及“环境事业团”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合并重组,形成了日本政策投资银行,通过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对文化企业的研发和技术引进提供资金支持。在长期的政府大力支持下,日本的文化产业在本世纪之初就已成长为本国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凭借着领先的技术、合理的产业结构以及科学的管理方式,日本文化产业还在持续的发展中。

2.经验借鉴与启示

从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各种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可以得出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首先,政府的支持是促进文化产业融资不可或缺的一环。无论是美国的文化产业基金、英国的《融资一点通》手册还是日本的政策投资银行,都可以看出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不遗余力。其次,政策法规的支持。无论融资环境如何,政策法规的完善始终是保证文化产业融资顺利进行的保障。各国都曾通过立法或者行政式的规定对文化产业融资给予了方便和支持。比如美国的《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最后,多样化融资模式。无论政府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市场化的多样化的融资模式才是最终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社会性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以及上市融资等方式应该成为文化产业融资的主流途径。最值得强调的一点是,对任何国家文化产业融资模式的借鉴都不可以照搬照抄,各国融资模式的形成都有其特定的政策环境与制度背景,只有在结合自身的产业特点与融资环境的情况下进行有选择的借鉴,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

四、构建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新模式

结合文化产业融资的特点,加快外部良好的法律与制度环境的设计,促进内部融资模式与体系的构建,是现阶段应该做好的促进国有文化产业融资的外在准备。

1.外部宏观环境的构建

(1)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促进文化产业融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与引导,最主要的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放宽政府部门对同有文化产业的控制。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转企改制,使其进入市场,让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来激活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要加大政府对国有文化产业融资的扶持力度,将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次,制定具体的促进国有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这些对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都会产生一定的推进作用。政府出台政策促进国有文化产业融资不同于原来的政府对国有文化产业的直接财政融资。这里的政策可以是税收政策,如:政府通过降低税率,提高一些文化产业部门的收益,从而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进行投资:实行差别税率,对需要大力扶持的文化产业给予比相关文化部门更大的税收优惠,引进资本市场的资金:通过税收减免,鼓励私人、企业、社会团体等对国有文化产业发展进行赞助和捐助。

与此同时,放宽资本市场的限制政策,准许更多的社会和海外资本进入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领域。对于已成规模的国有文化企业,政府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督促并帮助其上市融资,从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还不具规模的小型文化企业,则要为其创造条件在资本市场上采取其它融资模式,促进其发展壮大。政府要从制度上创新金融市场融资方式,解除原有的政策枷锁,让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市场得到扩展和壮大。在帮助国有文化产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同时,要加大对文化资产的评估制度和平台的建设。文化产业资产的特殊性是其进行融资的巨大障碍,政府主导建立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和机构可以为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树立权威性和号召力,从而鼓励对国有文化产业的投资。

(2)法律法规的完善。在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环境和市场秩序不太完善的我国,法律上对一些市场主体的权益保障和市场秩序的维护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从法律上保障不同的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的利益。无论是私人资本、企业入股还是境内资金或是外来投资,不仅要保证其资金进入时的地位均等,更要在法律上保证其作为投资人所享有收益的均等,坚持谁出资谁受益。其次,要加强对文化产业资产的保护。文化产业的资产都是无形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版权等,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知识产权的管理,严厉打击盗版。只有保证了文化产业核心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才能降低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风险,让投资者放心投资。最后,严格规范资本市场融资行为。利用法律手段对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融资等不太成熟的融资模式进行规范,包括对融资过程的运作程序、风险的分担、利益的分配直到资金退出资本市场的全过程进行详尽的法律法规上的处理方法的制定。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文化产业属于创意产业,人才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生产要素,对于文化产业运营的高等人才培养的不到位,就导致了我国文化产业无论在生产还是经营上都处于人才短缺的困境。应该鼓励高等院校与国有文化产业下属的文化科研机构和文化企业加强合作,注重专注文化产业生产的专职人才的培养。同时,还要鼓励文化企业注重海内外高端综合人才的引进,重点引进和培养既精通文化创意策划,又掌握良好经营管理能力,既理解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又精通投融资知识的高端、全能复合型人才。

2.内部融资模式构建

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和文化体制改革不彻底的现阶段,国有文化产业融资模式与体系的构建完全依靠市场是难以建立起来的,而只能是由政府政策的引导与市场规律的结合来共同完成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模式的构建。

(1)政府主导构建的融资模式。第一,财政直接融资。虽然国有文化产业融资包含过度依赖政府的弊端,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财政要完全放弃对国有文化发展的支持,只是重构后的政府财政直接融资无论从结构还是在内容上都要相对之前有所改变。公共财政的支持不再仅限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直接资金支持,应该专注于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环境的构建,这样不仅可以为国有文化产业的改制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客观条件,也会给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可能的投资主体带来一定的导向作用,从而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更多社会资本。第二,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又称实业投资基金,是指资金主要投资于产业部门而不是金融产品的投资基金,常见的通过投资基金来鼓励发展的行业有能源业、交通运输业以及高科技产业等。由政府部门主导设立一些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社会基金,同时也允许并鼓励一些社会闲置资本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基金给予支持。投资基金的设立可以促进文化产业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大量的资金需求。

(2)市场主导形成的融资模式。一是内源融资。内源融资模式包括保留盈余、定额负债以及计提折旧等形式。根据优序融资理论,内源融资是企业最直接也最愿意选择的融资方式,具有成本小、风险低的特点。保留盈余就是指将企业的一部分当期未分配利润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发放,以实现资金再利用的融资方式。定额负债就是将企业的经常性延期支付的负债转化为流动资金的融资模式。折旧是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准备物质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计提折旧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来源。在固定资产没有更新之前,计提折旧可以在为增加企业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增加当期的现金流量,这样即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又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由于我国的国有文化企业长期处在政府的控制之下。盈利所得的大部分都是直接上交国库,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会留存企业,国有文化企业就失去了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内源融资途径。在未来要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让国有文化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和一定的资产支配权,让内源融资成为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途径之一。二是银行信贷融资。限于我国融资制度与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信贷融资仍然是我国文化产业乃至整个融资市场最主要的融资模式。建立权威、可靠的文化资产评估机构,让银行信贷机构能清楚了解融资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动态,让投资主体放心大胆投资,这也是促进文化产业信贷融资的有效手段之一。其次,还应在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进行权威认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允许文化企业以无形资产作为抵押品,从银行贷款,这样既可以减少文化企业信贷融资的阻力,又可以避免银行的融资风险。三是债券融资。从其他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比较充分的国家来看,债券融资是文化产业主要的一种融资方式,也是我国国有文化产业可能的融资模式中需要大力培植的一种。债券融资的优势之一就是其发行的利率一般都低于银行贷款的利率,从成本上来讲它是一种比银行信贷更有优势的融资方式。对于那些规模不够大、但是经营状况良好的国有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进行融资不失为一个良好的筹资方式。同时,对于大型的国有文化企业,对企业资产进行债券的打包,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带来的发展资金也能很好地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四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贯穿于产业发展整个过程的融资方式之一,对于高风险、高回报的文化产业来说,风险投资更不失为一个理想的投资模式的选择。产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就可以引入种子基金以支持刚开始时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之后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真正的风险基金就真正进入企业,这时通过投资公司的打包,更多的资金会进入到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真正到文化产业在市场上的发展成熟以后,就可以转交进行上市融资。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国有文化产业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对于担保公司的选择和担保基金的设立都要做好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避免可能的投资风险的发生。五是上市融资。当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进行上市融资。国有文化企业经过并购、资产重组或者自身的发展壮大,最终达到一定规模,企业要再进一步做大做强就可以采取上市融资的模式。通过上市融资可以在更大的金融市场上进行更大规模的融资。同时,上市融资也和我国对文化企业进行转企改制,建立股份公司的方向不谋而合。因此,发行股票,进行上市融资也是国有文化产业一种主要的融资方式。当然,鉴于国有文化产业的特殊性质,国有文化企业经常会采取借壳上市、分离上市等融资方式,以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

整体上来看,国有文化产业的融资涉及到产业发展、资本与金融市场体制的改革、国家安全的维护等诸多问题,这就决定了国有文化产业市场化融资体系的建立和模式选择的艰巨性。同时,也明确了只有实现政府政策与市场体系的密切配合、文化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紧密融合,才能建立起市场化、多样化的足以支撑国有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模式。

(责任编辑 陈孝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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