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特约记者 汪峥
实践篇
上海探路司法改革
●文/特约记者 汪峥
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浪尖风口上,位于中山北路567号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格外紧张和繁忙。早在2013年10月,上海二中院便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同时承担着上海自贸区司法改革的相关职责。
随后,上海二中院研究通过《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初见成效”,是上海二中院对4月以来改革试点的自我评价。
10月16日14时,上海二中院主审法官、副院长陈萌走进201法庭,相关案件在法官助理的参与中,开庭审理。
96人的旁听席位虽然略显空荡,但对上海二中院而言,此次审理却意义特殊。
“这是自今年4月上海二中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以来,院庭领导参与审理的第1850例案件。”上海二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9月25日,全国首例法官助理出席庭审的案件,也在201法庭审理。
这也是上海二中院就整体改革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据了解,在包括6个试点省市的试点方案中,目前只有上海方案获得通过。
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改革方略后,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备受瞩目。
“时机未到。”上海二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具体实施情况,只能就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出有限回应,“改革核心肯定是被反复提及的去行政化、去地方化”。
上海方案一直仅见片段,而未见全貌。上海二中院相关负责人说,现在这还是“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