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涛



“印假结婚证因经费不足”简直是乱弹琴
新疆库尔勒一对夫妻几年前在当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后来买房时却得知证件是假的!民政局位负责人承认:“当时因经费紧张,局里自己印了一部分,成本低一点,但扫描能看出是假的,用了半年就停了……”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婚登记领证时每对新人须缴纳工本费9元,该项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既然结婚证收取了工市费,为何在该民政局还会出现无钱购买结婚证的现象?难道只有该民政局购买结婚证出现经费不足,其他地方的民政部门都经费充裕?如果真是如此,那该民政局就得认真在自身上查找原因了。因此,简单的“经费不足”很难自圆其说。
民政局印假结婚证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明知是假结婚证,还有恃无恐地发出去,一发就是半年,其主管人员难道没有责任?发出去的假结婚证为何一直末得到及时的更换?相关部门应该彻底调查,给公众一个透明的真相。如此忽悠百姓、损毁政府形象,相关责任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应审视官员为藏钱头疼背后的体制机制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