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炜
一、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纳税的义务人故意隐瞒收入。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具有严肃性和统一性特点的税收法律。在纳税申报制度中明确规定,所有达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界限的人必须足额地、及时地履行纳税申报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也必须如实地改造扣缴税款的义务。否则,不论是纳税人抑或扣缴义务人,只要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项法律,在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地有意识地加强了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宣传和培训,他们已经了解或者知晓。
但是,由于受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与过去社会公众不知税法、不懂税法相反,他们知法、懂法却不守法。他们从主观上隐瞒收入,故意偷税逃税,与征税部门或征税人玩捉迷藏的游戏。比如,纳税人符合纳税条件的,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扣缴义务人又因来自社会的种种干扰,故意不扣缴或者少扣少缴。
相应对策: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形成诚信纳税新风。
税务机关要大力宣传税法,要重视税法宣传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要积极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地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也可以通过街道的橱窗,定期开展专项宣传教育,也可以走上街头向纳税人印发各种宣传资料,还可以通过举办讲座、税收知识的相关咨询和税收知识竞赛的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