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瑞
1.课程即教学科目,请问这种理解对吗?
答:这种理解隐含的认识是“上课上的就是课程”,其实也就把课程等同于上课教的教学科目,课程教学就是落实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知识与能力的传授与训练。这种理解最大问题在于把课程引向了学科本位,从而导致教学中教师按着教学大纲的要求机械地教,忽视学生的学习体验与过程。正是这种长期存在的教学形态导致教师普遍缺乏课程意识。
2.课程是什么?
答:从发展的眼光来认识课程,有学者归纳出三种比较有影响和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课程是知识。这其实就是第一个问题中的认识。在国内这种课程观是最具代表性和广泛性的。新课改前我国中小学普遍实行的学科课程及相应的理论,就是这种观点的表现。这种观点的基本思想是,学校开设的每门课程是从相应学科中精心选择的,并且按照学习者的认识水平加以编排。作为知识的课程通常表现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
二是课程是经验。这种观点主要是在对于前一观点的批评和反思基础上出现和形成的。人们发现,把课程看作知识,很容易导致“重物轻人”,即强调课程本身的严密、完整、系统、权威,却忽视了学习者的实际学习体验和学习过程。
三是课程是活动。这是一种更新的观点。它认为将课程理解为学科教材,教师容易把握,但也容易导致见物不见人的倾向;把课程理解为学习经验,有利于解决教育中无儿童的问题,但教师又感到不知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