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的几点建议

2014-07-19 07:03冯敏南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 2014年10期
关键词:培训者参训幼教

冯敏南

【中图分类号】G610

一、优化培训师资

加强幼儿教师培训管理队伍和专任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其待遇和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业化培训教师队伍是目前教师培训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要加强幼儿培训师资队伍体制建设

教师培训也需要有一定资质的师资,而这一资质不是随意确定的,它应该有一定的国家标准,有相应的准入、使用及考核评价体系。

(二)整合幼儿教师培训队伍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教师资源,同时加大师资队伍的进一步培养;另一方面还要打破常规,整合一部分优秀教师群体,形成以优秀一线教师为主、幼教专家为辅的教师培训团队。

(三)培训师资要实现角色的转变

当前的教师培训赋予了培训者更多的自主权,但如果过分扩大这一自主权,就会造成培训的随意性加大。实际上这一自主权是要求培训者进一步挖掘自己的潜能,鼓励自己不断创新,不断挑战自我,不断重组与反思自己的经验,实现“育人”与“育己”的有机结合。

二、教师培训应充分了解参训者的意愿

(一)说一线教师听的懂的话

教师培训是培训者与被培训者发生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信息的传递,会有情感的交融,会有知识的共同建构。有效的培训也应该要求培训者将有培训价值的内容省时省力地给予被培训者。但是现在,有些培训者玩起了“深沉”,运用了很多新的名词和术语,引用了许多伟人、洋人的语录,无非是想要展现自己的高明和与众不同,而参训的幼儿园教师听了以后究竟有何用处。讲一线教师听得懂的话,这是对培训者的最起码要求。高明的培训者应该是一个能用“大白话”讲透深奥道理的人,而不是一个用谁都听不明白的话去阐述一个简单道理的人。

(二)做对教师有用的培训

1、培训内容要紧密联系保教工作实际

培训内容是决定培训效果的根本,但是现在的幼儿教师培训内容,很多都不是从基层教师的需要和幼教工作的实际出发,缺少针对性。对于县级教师素质的提升,应该集中在怎样上课、保育才是对幼儿教师最有用的,如“幼儿园一日常规注意事项”这样的课程更能够被老师们受用。

2、培训内容要有很强的操作性

教育科研与教育一线有很大的距离,很多教育理论、经验,即使参训者学到了,也很难应用到工作中去,所以培训教师要努力将教育理论这样无形的东西,转化为可操作的看得见的保教实际问题,这样参训教师才能真正的得到。如对《纲要》的解读,要将保教工作贯穿到的每一点上。

3、培训后要及时反思总结

往往我们的培训只注重“训”,对于完成培训任务急功近利,而轻视引导教师进行结合保教工作的反思,这样的培训事倍功半。培训教师要引导参训教师做知识的迁移,即更多、更广的将学到的理论联系到自己的保教工作,尽量多的解决实际问题,进而形成自己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尽量采用教师喜欢的培训方式

从以往培训工作看,幼儿教师在现有培训方式中更喜欢“与专家研讨互动、交流对话、“观摩优秀教师课堂教学”、“基于问题的教研活动”、“实地参观考察”,而一直在用的“专家讲座报告型”并不受欢迎。尽量采用教师喜欢的、愿意接受的方式,已经成为我们提升培训方式的重点。

(四)有为教师服务的精神

教师培训的工作人员应该本着,为教师服务,为基层教育服务的态度,拿出我们的耐心,急教师之所急,想教师之所想,帮助参训教师解除更多的后顾之忧。

三、紧抓转岗教师培训

转岗教师在县级幼儿园占教师总数一半以上,这已经成为公认的现状,所以应该把转岗教师的培训工作抓实做细,使其成为提升幼儿教师素质的突破口。

(一)严把“培训关”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把“培训关”有以下两层含义:一是必须“经培训”,二是必须“合格后”。但在现实工作中,有没有经过培训、谁来培训、培训什么、培训合格与否等,没有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管,“随意性”、“走过场”现象常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转岗教师的岗位胜任能力。

(二)严把“学时关”

即将走上自己不熟悉的、不专业的岗位,转岗教师应该和新教师一样严格要求“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但又不完全相同,转岗教师的培训应该突出适应性培训的重点,使这部分转岗教师尽快适应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比如,培训内容可侧重于“幼儿教师技能要求”、“幼儿园课程设计”、“幼儿园环境与资源”等分专题、分阶段进行的专题。

(三)严把“追踪关”

转岗教师经培训合格后,还要继续给予跟踪督促、后续指导,尽量为转岗教师提供外出学习、观摩、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并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为他们的专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四、行政单位给予支持

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教师培养和培训的规范、要求、管理和政策的导向,决定着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途径、方法、结果以及对教师教育的方案制定、经费流向、人员配置等。

(一)建立合理的培训“选人制度”

幼儿教师培训从长远发展考虑,应建立起合理的“选人制度”,保证在岗教师得到公平的参训机会,采取更自由、更人性化的选人方式,不同的培训内容选择相应适合的教师,从而避免“培训专业户”的现象。

(二)加大经费投入

1、提高参训教师待遇

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就必须从待遇上着手,建立一套培训学习成效与报酬有机结合的分配模式,使教师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自己的人生价值可以在幼教岗位上得以实现。

2、加大幼儿教师培训的经费投入

由于长期以来政府投入不足,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很长时间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各级政府部门应提起对幼儿教师发展状况的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投入,提升教师的生存发展状态,使广大幼儿教师深切地感受到来自于政府的支持,逐渐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三)改革管理体制

无论是幼教主管部门,还是各幼儿园内部,都应不断探索适合本县或本园的教师培训管理方法,加强对幼儿园教师培训训的引导和支持,使其向着正规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首先,制定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自学制度、考核评估细则等专门制度。其次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比如成立县级、学区、园本培训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最后,教育主管部门要负责监督和协助进修学校、学区、幼儿园结合本地区、本园幼儿教师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规划内容应尽可能地详细,以便教师有章可循,大致应该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课程、培训进程、培训责任人等。

目前,幼儿教师的素质已经成为限制县级幼教事业发展的瓶颈,随着学前教育越发受到重视,提升幼教师资,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势在必行。我相信在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学区、幼儿园的各方共同努力下,幼教事业的蓬勃发展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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