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倩倩 李 彤 邵思祺
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探析
高倩倩 李 彤 邵思祺
自2009年起,我国利润表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实现了与国际的趋同。本文分析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区别分析了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和权益性投资的核算业务,并列举了常见其他综合收益业务分析。由于不少企业对其他综合收益与资本公积的区别并不十分明白,造成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不准确。
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权益性交易
为了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趋同,也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及满足投资者的经济决策,财政部在2009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中要求企业应当在利润表的每股收益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总额项目,首次提出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利润表实质上已成为综合收益表。本文解释了其他综合收益的特点及其与资本公积的关系,填列时应注意的事项,帮助企业更全面的理解其他综合收益进而准确地编制利润表,并向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全面的财务业绩信息,以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分析。
1.其他综合收益的涵义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项目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主要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根据财政部于2009年6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