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霞,蔡雨岑
(济南大学,山东 济南 250022)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乡村旅游业开始兴起并获得蓬勃发展,作为旅游发展的重要参与群体和利益群体,旅游地女性居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旅游业对女性居民自身发展产生的影响等问题,日渐引起学者的兴趣,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案例。针对国内旅游地区的实证研究表明,参与旅游经营对当地女性的生计模式改变很大,提高了女性的经济收入,使其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经济方面的独立[1][2];女性的社会角色也发生了巨变,女性在参与旅游经营的过程中完成了由家庭服务者到公共服务者角色的转变[3],在家庭中拥有了经济支配权和管理决策权,传统的“男主女从”“男外女内”家庭关系模式向“男女平权”的模式转变[4][5]。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针对旅游发展对当地女性传统角色变迁所起的作用,应该给予更谨慎的评判,经济收入的增加并不能完成颠覆女性原有的生活和家庭社会角色的重任[6]。
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以山东河口村为个案,考察该村女性居民在新的生产方式——旅游业导入后,在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层面受到的影响。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理论由美国女性人类学家罗莎多(M.Z.Rosaldo)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罗莎多建议从“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探讨妇女问题[7]。虽然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理论提出后,也受到学界颇多质疑和挑战[8],但是,在正经历着由传统转向现代的中国乡村社会这一场域内,罗莎多的“家庭领域—公共领域”二元划分法在研究男女性别问题等方面仍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