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海青
【摘要】数学思维是人脑和数学对象(空间形式、数量关系、结构关系)交互作用并按照一般思维规律认识数学内容的内在理性活动。数学知识具有严谨性、抽象性和系统性。数学的直觉思维是人的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是数学分析思维的基础。
【关键词】直觉思维;中学数学;培养
一、直觉思维的意义
直觉思维是指对一个问题未经逐步分析,仅依据内因的感知迅速地对问题答案做出判断,猜想、设想,或者在对疑难百思不得其解之时,突然对问题有“灵感”和“顿悟”,甚至对未来事物的结果有“预感”、“预言”等都是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是对思维对象从整体上考察,调动自己的全部知识经验,通过丰富的想象做出的敏锐而迅速的假设、猜想或判断,它省去了一步一步分析推理的中间环节,而采取了“跳跃式”的形式。它是一瞬间的思维火花,是长期积累的一种升华,是思维过程的高度简化,但是它却清晰地触及到事物的“本质”。
伟大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彭加勒说:“逻辑用于证明,直觉用于发明。”前苏联科学家凯德洛夫更明确地说:“没有任何一个创造性行为能离开直觉活动。”直觉思维就是指人们不受逻辑规则约束直接领悟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方式。数学直觉思维是直接反映数学对象、结构以及关系的思维活动。思维者不是按部就班地推理,而是对思维对象从整体上进行考察,调动自身的全部知识经验,通过丰富的想象作出的敏锐而迅速的假设,猜想或判断,跳过若干中间步骤或放过个别细节而直接把握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