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新宠“新”商会

2014-08-13 09:05:34王哲
中国报道 2014年6期

本刊记者 王哲

商会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一般是指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商会法律特征:互益性、民间性、自律性、法人性。商会是商人身份确立的过程,也是商人组织有序化的过程。

20 14年5月20日,旨在打造中国中部最大规模、最具国际化和最有影响力的商业组织的长江国际商会在武汉揭牌成立,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任会长,李嘉诚亲自出席,引发了各界关注。

从中国第一个商会——上海总商会1903年诞生之日算起,商会在中国已经经历了百年的历史。中国早期的商人组织的结构、形式与功能都比较单一,几为纯商人间的封闭型组织。而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现在的商会承担着行业协调、行业自律、政策研究、信息传播、技术交流、专业培训、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作用。

商会的会员群中不乏来自本地各大商团、中小企业、大机构甚至是跨国公司和政联单位等各行各业的商界精英、领袖、生意人、企业家、公司总裁和专业人士等。他们广泛的人脉与丰富的知识,是新型商会实现其宗旨与愿景,并为全体会员与策略伙伴建立一个强大的环球商业网络不可或缺的资源。在推动国内外经贸发展和维护本地商家利益等方面,扮演着积极和重要的角色。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均曾概括称,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新一代商会的主要功能有三方面,一是进行集体谈判,如与政府谈税收、与工会谈工资、与外国人谈贸易;……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