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武汉样本”(上)

2014-08-15 00:42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
中国工人 2014年7期
关键词:餐饮行业餐饮企业武汉市

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

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酝酿于2008年,起步于2011年初,首次协商历时2个多月,经过3轮谈判、5轮协商、大大小小100多场会议的艰苦拉锯战,终于在2011年4月23日签订《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覆盖了4万多家企业,惠及职工45万多人。之后,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坚持每年开展1次,至今协商已经坚持了3年。由于签订了一份我国迄今为止涉及从业人员最多的工资集体合同,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国内外受到广泛关注,引起强烈反响,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一个可资研究借鉴的“武汉样本”,一些理论和实务界的人士甚至将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誉为中国工资集体协商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一、行业概况

俗话说,“食在广州,店在武汉”。武汉市交通便利、“九省通衢”,全市餐饮业历来就比较发达,是支撑武汉市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容轻视的重要产业。

从餐饮行业的规模总量看,武汉市有近4万家餐饮企业,其中国际连锁店占3.3%,国内连锁店占6.5%,省内地区连锁店占6%;旺季从业人员有50万人,常态从业人员45万余人,年产值500多亿元,在全国餐饮业排第6位。其中10000平方米以上的店有17家,规模店的数量为全国第一,全市餐饮业已经形成了十大餐饮商圈、十大特色美食街,集国际国内品牌餐饮于一市的发展格局。

从餐饮行业的结构层次看,武汉市餐饮企业既有国际连锁餐饮企业,也有国内连锁餐饮企业;既有动辄几千平方米的航母型酒店,也有三五张桌子的小店;既有装修豪华的大型酒店,也有设施简单的“马路小店”,其经营业态、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十分复杂。总体而言,武汉餐饮行业中中小企业占了绝大多数,达到全部企业的84%。

从餐饮行业的发展水平看,武汉市餐饮行业以大众化经营为主,虽然整体上经济总量大,但行业利润率与武汉市其他行业或者同类城市同行业相比,都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据统计,武汉市餐饮行业的毛利率平均只有45%左右,低于同类城市10%—15%左右,企业利润率更是低于同类城市,由之前的10%左右下降到了协商前的4%以内。特别是一些餐饮企业长期以来的粗放式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在成本上涨、管理落后、资金瓶颈等制约下表现得尤为突出。

从餐饮行业的从业人员看,由于餐饮行业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吸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成为大量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第一个选择,很多进城的农民工都把餐饮行业当成进入社会的第一个跳板,因此在武汉市餐饮行业近50万人的从业大军中,绝大多数都是城市下岗职工和农村务工人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不善于甚至不知道如何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的背景

2011年初,武汉餐饮行业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无论在政策环境、推进氛围,还是在现实需要、工作基础等方面,都已经相对比较成熟,可谓水到渠成、势在必行。

1.启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良好的推进环境

2011年以前的几年中,武汉市抢抓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武汉获批“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的重大机遇,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职工收入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相关方面加大工资调控力度,通过建立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等多项制度,为保障职工收入、提高职工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体上,职工工资呈稳步增长的态势。但是,在总体向好的大局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市企业职工收入分配中因种种原因造成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职工收入水平以及增长速度与武汉所处的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地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职工收入增长速度也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武汉职工收入在中部省会城市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偏后,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落后于武汉GDP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的幅度。职工工资偏低和收入差距较大成为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因工资问题引起的劳资冲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为此,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明确提出要更加尊重和关爱职工,不断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职工的收入,使职工增强幸福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近年来武汉市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领导机关更加注重站在党和政府重视民生问题的高度,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问题出发,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从而使得职工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职工队伍更加稳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2.启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有力的政策支撑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这是法律首次对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做出规定,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以此为依据,2009年7月,全国总工会专门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各级工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全国总工会下发的这一指导意见,针对一些城市更有基础和条件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但《劳动合同法》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限定在县级以下的实际,明确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从实际出发,探索在县(区)及以上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这一规定,为武汉市开展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撑和依据。2010年7月,全国总工会召开第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明确提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2011年1月,全国总工会制定的《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进一步把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三大重点之一。这意味着,在城市一级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既有政策上的支持,又有工作上的部署,对于一些城市条件成熟的行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正当其时。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到了总量很大和分配不均矛盾日益突出的地步,社会各界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期待越来越强烈,这些都为武汉市总工会顺势而为启动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了推进中的阻力。

3.启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迫切的现实需要

餐饮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本身就存在工作强度大、劳动时间长、收入水平低的突出问题,武汉市餐饮行业中的很多职工从凌晨忙到深夜,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是常有的事,加之武汉餐饮行业中一些中小企业长期粗放经营,企业利润率低,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过于强调企业自主分配,忽视职工的民主参与,更是压低了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使得职工在决定自己工资待遇方面几乎没有话语权。长期以来,这种状态在阻碍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造成餐饮业劳资冲突增加、劳动者流动频繁,一时“招工难”在餐饮行业愈演愈烈。武汉市从2007年起,餐饮企业开始出现“招工难”。到2010年,几乎所有的大中型餐饮企业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员工“难招”、“难管”、“难留”等“三难”问题,在常规情况下有3%~5%的人员缺口,旺季更高达10%~15%,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企业老板们普遍感到“招工难”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要花很大精力到社会上去招人、到别的企业去挖人,行业主管部门也深感“招工难”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瓶颈。与此同时,武汉市餐饮行业的职工也迫切盼望能够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增加工资收入的透明度,对收入分配机制、工资制度等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且希望工会组织在为职工争取和维护经济利益上依法发挥更大的作用。

4.启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坚实的组织基础

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需要健全的行业工会组织和雇主组织。在雇主组织方面,武汉市餐饮行业有比较成熟的组织。武汉市餐饮协会成立于2003年,是由武汉地区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士,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武汉市商业局和武汉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武汉餐饮协会的会员企业为市内400多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再加上二级、三级下属分会,覆盖的企业比较广泛,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作为资方主体,武汉餐饮协会对行业的情况掌握较为全面,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尤其能够代表大中型餐饮企业。在行业工会方面,武汉是我国工人阶级最早产生、工会组织最先成立、工人运动最具光荣传统的城市之一。虽然武汉市没有专门的餐饮行业工会,但是,早在2006年7月,武汉市就成立了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2010年,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又实现了进一步升格。武汉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专门拨出两个副局级指标给产业工会,其中一个就给了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这大大提高了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的组织优势,使得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代表餐饮行业广大职工的利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底气十足。因此,从职工一方的协商主体看,顺应协商需要,创新工作方式,以产业工会“上代下”的方式,也完全可以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三、集体协商的相关准备

在启动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之前,武汉市总工会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准备工作。正是由于这些扎扎实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使得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启动后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1.做好说服动员的准备,减少启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阻力

在武汉市总工会的多方协调下,武汉市委对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给予大力支持,武汉市成立了由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的推进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吸纳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武汉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武汉餐饮业协会、市饮食服务管理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推进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工会方面主要负责起草工作方案、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召集基层工会干部座谈,推荐确定职工方协商代表、组织重要条款论证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对专项集体合同从法律法规上把关,就重要的有争议的条款进行政策性答疑解惑,以第三方观察员身份参与双方协商谈判;商务部门、企业家组织、行业协会主要负责收集行业相关情况,征求行业内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沟通协调。

2.做好宣传造势的准备,营造启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氛围

为争取更多的企业经营者理解、认同和支持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武汉市总工会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武汉餐饮业协会和企业传递信息、宣传政策。武汉市委机关报《长江日报》以及市属各主流媒体、网站,大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和必要性,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引导。武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动与武汉市餐饮协会的骨干企业业主座谈,宣传国家“十二五”改善民生、提高保障水平,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的重大决策,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餐饮协会及其主要会员单位认识到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总工会多次上门与市餐饮业协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沟通,达成开展行业工资协商的共识,使企业方认识到开展工资协商,不仅仅只是增加职工的工资,更重要的是为了建立协商机制平台,促进企业和谐,共谋企业发展,使企业与职工达到“双赢”。此外武汉市总工会还借助表彰武汉市“十佳和谐企业”的有利时机,依托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一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社会和谐的企业和经营者,为开展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加大人力物力支持力度,增强推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动力

为了保证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推进,武汉市总工会在人、财、物等方面切实加大了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力度。武汉市总工会专门拨付了30万元的工作经费,为推进全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障。2011年1月,武汉市总工会联系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分别召集餐饮企业企业代表和工会干部代表召开座谈会,由来自中心城区、新城区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规模和不同业态的餐饮企业代表和工会干部代表畅所欲言,对开展全行业工资协商的可行性、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乃至集体合同文本具体条款的表述,发表了极具价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起草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分别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武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多次专题听取武汉市总法律和集体合同部、市商贸金融烟草行业工会相关工作汇报,先后4次召集主席办公会研究全市餐饮行业工资协商工作方案、指导机构设置、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关键条款、签署仪式暨现场推进会等内容。

4.做好数据调查的准备,夯实推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为全面深入掌握全市职工特别是餐饮行业职工的收入状况,武汉市总工会于2010年开展了全市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住宿和餐饮业职工平均收入在所有行业中居于倒数第2位。同时,武汉市总工会对餐饮企业用工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市近4万家餐饮企业,只有15%左右有规范的制度管理。8成以上的中小企业采取包干管理办法,老板只管大厨和服务总监等少数几个人,其余员工工资多少完全取决于大厨和服务总监;在这些企业,职工过度加班,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工资随意发放甚至克扣、拖欠。正是看到餐饮行业规模大、从业人员多但职工收入的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和严重,武汉市总工会决定大力推动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011年2月份,武汉市总工会又在全市走访了100家餐饮企业,召开了员工座谈会,开展了内容包括“你对本区餐饮行业职工收入是否满意”、“你希望得到的最低工资”、“你所关心的餐饮行业工资协商内容”等10个项目的问卷调查。在调查期间,武汉市总工会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几乎每次见了餐厅服务员和厨师就拉过来谈心聊天。调查显示,80%的餐饮行业职工对当时的收入不满意,职工反映绝大多数中小餐饮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只有800多元,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基本的劳动保险不到位;通过调查还反映,大多数餐饮行业职工对收入的期望值在1000—1200元之间,期望有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生活有保障。餐饮行业职工收入的现状,不仅说明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职工对收入的期望也成为协商确定餐饮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可靠依据。

四、集体协商的具体过程

从2011年起,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每年开展1次,迄今为止已经签订了3份年度工资集体合同。“万事开头难”,在一年一度的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尤以2011年的第一次协商最为艰难和复杂。

1.2011年度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1)前期准备

2011年2月28日,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代表餐饮行业职工,向武汉市餐饮协会发出协商要约,3月5日,武汉餐饮协会以书面形式对要约作出了回复,这标志着准备近3年之久的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正式拉开帷幕。2011年3月4日-7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指导小组分别召开各区(开发区、风景风)工会集体合同分管主席和部长会议、餐饮企业工会干部代表会议,对市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候选人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要求作出布置。按照这一要求,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和各区、街乡(镇)工会按照民主性、广泛性、群众性原则,共推荐了39名协商代表建议人选。3月8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指导小组用半天时间对这39名同志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政策知识培训,向他们通报了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任务,同时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交流的过程中,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从39名推荐人选中挑选了9名同志作为职工方正式协商代表人选,这9名人选代表的身份,按企业性质:既有集体企业工会代表、也有外资企业工会代表、还有民营企业以及街道小型餐饮行业工会代表;按地域:有中心城区代表、又有远城区代表;按企业规模:有大型餐饮企业代表、又有中小型餐饮企业代表。其中,首席代表由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担任。企业方的9名代表,采取由武汉市餐饮协会会长推荐和餐饮企业自荐等方式确定候选人,经过餐饮协会会长会议讨论同意后确定,首席代表由武汉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担任。双方的代表人选经最终提交到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审定后,于3月18日起,通过《长江日报》和武汉餐饮网站、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企业和职工对双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确定协商代表的同时,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在对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利润水平、职工问卷表等情况进行大量的综合分析基础上,起草2011年度合同的建议文本。

(2)协商过程

1)首轮针锋相对——协商陷僵局

2011年3月24日下午,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市总工会2楼会议室召开。这个会议室有个特点,是一个母子会议室,这为双方代表分开研究问题、缓解气氛提供了便利。出席协商会议的人员有职工方、企业方的各9名代表和武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代表。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成员都作为观察团旁听指导整个协商过程。协商会议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主持。主持人宣布首先由职工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内容及主张。2217个字的集体合同文本框架内容,正常情况下不要20分钟就可以宣读完毕,由于每个条款都要引用资料数据作解释,职工方代表的陈述时间用了45分钟(包括其间职工方其他代表补充意见)。轮到企业方代表发表意见,他们首先提出武汉中小企业众多且分散,文本内容这么细不宜企业方统一意见,文本框架设计要更改,有的代表还从协商主体、法律政策依据等角度对合同重要条款的内容提出了疑义,应该说这是对合同文本很大的根本意见分歧。同时,职工方代表也针对性非常强地就有关条款交换意见,论和争的气氛越来越浓,特别是在工作时间、社会保障、工资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上交锋激烈,甚至出现了一方提出意见后难以再谈的局面。主持人及时暂停协商,分开双方代表就相关问题各自斟酌商量、统一意见,顾问观察团的同志也分别到双方会议室旁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大约23分钟后,双方代表逐渐冷静下来,重新回到会场,经过新一轮对话,双方一致同意将2011年度合同(草案)于2011年3月25日在武汉市市级主流媒体《长江日报》上公示一周,而且为了适应年轻职工的阅读习惯,草案还采取了网上公示的方式在市总工会网站、市餐饮业协会网站同时公示,从而更大范围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之后再作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

2)公示征求意见——分歧渐消除

合同(草案)公示2周之后的4月6日双方进行第2轮协商。合同(草案)一经公示,社会各界尤其是餐饮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此高度关注、反响强烈。武汉餐饮业协会收到了100多家餐饮企业负责人和57名员工的回电和回函,共收到企业和职工意见170余条,双方共享了所有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在双方首席代表组织下,劳资双方部分代表在一起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作了一次认真沟通分析研究,对没有涉及核心问题的合同草案有关条款从文字上进行了修改完善,这次沟通也重点对合同(草案)条款中17个比较大的分歧点进行了确认并提出作为第2轮协商的内容。4月6日,针对17个分歧点,双方代表又回到了协商桌上。双方互相阐述、解释各自的观点和意见,经过近3个小时的争执和妥协,对11个分歧点基本达成了共识,企业方在7个问题上做出了让步,包括适用范围、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女职工待遇、保险保障、试用期工资和违纪员工处罚期间的工资;职工方让步的有4条,包括文本框架内容、工资增长幅度标准、工作时间、违反合同后职工方责任等。这个过程中,在工资年增长幅度方面,双方一度发生了很大分歧。职工方代表根据地区、餐饮行业经济发展等综合情况,提出工资年增长率应为12%,而企业方则表示希望员工考虑到餐饮业的现状、利润低等因素,只同意增加5%。一番辩论后,职工方将增长率降到了10%,但依旧遭到企业方拒绝。对于这个问题,其间双方代表召开了几次非正式的座谈会,为保障职工收入水平的增幅不低于GDP的增速,同时考虑不同企业的承受能力,最终企业方同意将工资年增长率定在9%。此外,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大型餐饮店员工工资都分别高出最低工资30%左右,多数中型企业的工资水平接近这一标准,一些小型餐馆要低一些。至于说对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另外6个分歧点,双方决定继续下去斟酌、更加广泛征求己方意见后再作进一步协商。第3轮协商前,双方都对合同(草案)6个明显的分歧点相关条款进行了慎重研究,双方首席代表对己方形成的一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深入沟通,应该说进入第3轮协商前进行的多次不同方式的沟通,特别是双方的首席代表好比“生意人”,站在各自立场,试探性多次讨价还价,交换了很多意见,互相摸清了对方底线,这些都为第3轮协商能够取得最终成果打下了基础。

3)在坚持中妥协——共识终达成

4月21日下午进行第3轮协商。这次协商,职工方在4个方面作了让步,企业方在2个方面作了让步,第2轮协商留下的6个分歧点在双方协商代表充分理解、互相妥协的气氛中得到解决。这6个分歧点主要是:

第一,工资的支付时间。职工方认为,工资支付逢节假日、双休日,应在假日前发放。但企业方提出,餐饮企业职工流动性大,有些职工甚至放弃应得的工资不辞而别,节假日前发放工资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职工方同意将工资发放的条款改为“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打荷工的工资。职工方根据现有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的指导价位,提出了打荷工的最低工资为1430元。但企业方认为,打荷工是主厨的帮手、学徒,按照行业惯例,很多企业是不发工资的。最终职工方同意,打荷工的最低工资按照行业最低工资1170元执行。

第三,医疗期的界定。企业方提出“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病休、医疗期间”的提法不妥,他们认为开病休证明很容易,如果病休期间职工享受80%的工资待遇,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最终职工方同意企业方意见,将条款改为“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

第四,医疗期工资基数。对于劳资双方自协商开始就有很大分歧的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最低工资是按照行业最低工资还是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企业方最后做出了让步,同意按照行业最低工资标准1170元的80%执行。

第五,职工福利。职工方做出让步,同意将“企业为职工免费提供工作餐、服装补贴、住房补贴、其他福利补贴”改为“企业为职工免费提供工作餐、工作服、住宿和其他福利”。

第六,条款的变更。企业方最终同意因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者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等情况变化和发展,经双方协商,可以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经过双方的协商,合同草案中的17个分歧点全部解决。第3轮协商会上,双方一致决定于4月23日正式签订合同。

4月23日上午,“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字仪式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大会”在武汉市委会议中心召开,双方首席代表在全国、省、市总工会领导,武汉市协调劳动三方共300多人的共同见证下,在正式合同文本上郑重签字,并加盖了产业工会、行业协会印鉴。签字后的合同文本随即报送到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审签同意并备案。4月28日,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了该协议,至此,《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生效。

(3)协商亮点

“协商不易,落实更难”。为了将这份来之不易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落到实处,武汉市采取了具体且操作性强的措施,这也成为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大亮点。

第一,全市各级工会全力推进。工会充分发挥自身健全的组织网络优势,积极推动所有餐饮行业企业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条款。武汉市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明确要求举全会之力,整合机关各部门,以及基层工会重点是区街乡镇工会力量,集中抓落实。为此,市总工会抽调机关各部室力量,组成了10个工作组,和全市餐饮比较发达的10个区街工会一道,深入到部分职工集中的餐饮企业中调研,了解情况,宣传合同内容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对职工投诉多、不达标企业,通过各级工会力量与企业方沟通,推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兑现。同时,市区工会帮扶中心也积极储备2000个工作岗位,对于拒不兑现合同条款的单位,支持企业职工“用脚投票”,帮助职工向用工规范、工资收入水平较高以及有一定社会保障的用人单位流动。

第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积极行动,提出了3条措施来推动合同条款的兑现。5月5日下午,湖北省和武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就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提出了3条落实措施,即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及相关机构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的内容,使全行业的经营者和职工群众了解制度、熟悉文本内容,增强履约的责任和维权的意识;加强对履约的监督,各级人社部门要运用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引导各餐饮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的约定,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务求落到实处;发挥好示范作用,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这次经验,积极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推进全省及武汉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武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成立调查组,在工资集体协商签订100天时,对16个市辖区进行检查和督促,与不达标的企业方进行沟通,推动条款兑现。

第三,武汉市餐饮协会也积极行动、抓紧配合落实。其通过自身网站、召开会员分组会等积极向企业主宣传合同文本内容,制作合同文本学习宣传片,印制有关法律和合同文本小册子,分三期举办协会会员培训班,并聘请有关法律专家给协会成员授课,请武汉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同志宣讲合同文本内容,把协会成员的法律培训和合同文本宣传学习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全面了解执行好合同。同时,武汉餐饮协会还对餐饮行业职工展开大规模的学习培训,扩大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影响力。另外,武汉餐饮协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组织与餐饮企业负责人建立了约谈制度,对执行合同差、职工投诉多、忽视职工诉求的企业负责人将进行约谈,推动集体合同条款的落实。

2.2012年度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由于有了2011年的成功经验,2012年度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基本与2011年相同。2012年3月10日,《长江日报》公示了双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18人名单。2012年3月14日,双方进行正式协商,形成了《2012年度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并在《长江日报》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2012年4月19日,职工方、企业方代表举行第二次会议,就合同公示期间收到的60多条来自社会各界的建言交换意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一年度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新变化、新进展主要体现在:

(1)在协商主体上,虽然还是“上代下”,但主体建设明显提速。为了更好地推进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武汉餐饮协会提出成立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的要求,湖北省总和武汉市总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全总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武汉餐饮业实际研究筹备建立餐饮行业工会。但是,由于当时条件还不够成熟,双方商定,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仍然由武汉商贸金融烟草产业工会代表职工方,以“上代下”的方式与武汉餐饮协会进行协商。

(2)在协商内容上,虽然依然存在分歧,但分歧程度明显减弱。2011年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17个分歧点,而2012年的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只有7个分歧点。主要涉及集体协商及工资专项合同签订的周期、工资最低标准、新年度工资增幅、增幅期限的界定、加班工资额度和支付、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问题等。而且,双方围绕这些分歧点进行了前置磨合,通过协商顺利找到彼此能够接受的平衡点。

(3)在协商程序上,虽然总体差别不大,但成熟度明显得到提升。2012年度的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与2011年大体相同,都包括:认真做好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向职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履约落实情况、征求对工资标准及增幅的意愿;通过各种方法途径,掌握与集体协商相关的第一手信息资料;梳理分析影响工资集体协商的各种因素;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并拟定合同框架草案。由于有了上年度协商的基础,2012年的协商程序更加顺畅,而且工会方的策略技巧也有了明显提升。比如,当协商问题的焦点最后集中在职工工资的涨幅上下移动一个百分点时,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关键时候将3名务工姐妹的一封信展示给全体协商代表,使得原定8%的年度工资增幅目标调整为9%,再一次维护了餐饮行业职工的利益。这一细节,在职工方首席代表、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主席周国华看来非常重要,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小小一个百分点不算什么,但这一个百分点,对武汉市近50万餐饮行业职工而言,却非常重要,因此职工方为了这一个百分点寸步不让,同时抛出了一个令全场人意想不到的秘密武器——一封三个外来妹写给劳方代表的信。信中,三位来自湖北省监利县的打工女孩写道:“感谢工会和你们,2009年我们高中毕业来到武汉打工时,每个月收入只有730元,一年后我们换了一家餐馆打工,月收入才刚过千元。去年,有了工会和你们帮我们维权,老板把工资涨到了1300多元,现在我们每个月可以寄700元回家了。听说,你们又要帮我们谈工资了,我们很快就能寄1000元回家吗?”正是这样一封信,给资方协商代表带来了震撼,最终使资方进行了让步,使得工资涨幅定在了9%的水平上。

3.2013年度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2013年,武汉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进入第3个年头,总体上看,这项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协商的程序和内容都已经比较规范化,与之前2年的情况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2013年的协商在总体保持连续性的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变化。一是工会方协商主体得到健全完善。2012年10月16日,在武汉市总工会的不懈努力之下,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正式宣告成立,武汉市总工会直属工会工作委员会调研员李军当选为武汉市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第一届主席。二是餐饮行业受宏观形势影响严重。2013年武汉餐饮业整体利润下滑,会所餐厅、高档餐厅利润降低了60%,中档餐厅降低了20%到25%,大众化餐厅与往常持平或略有增长,特别是春节期间出现的“退单潮”,使得团年饭减少了20%。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压缩了餐饮行业企业的利润率,使得劳方要价空间相应有所缩减。三是分歧进一步聚焦在工资待遇方面。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等两大分歧点展开激烈协商,职工方认为随着城乡低保标准和平均职工工资都在提高,特别是营改增试点给大部分餐饮企业带来实惠的利好消息,职工工资应当在上年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而企业方认为,由于餐饮行业不景气,餐饮企业面临退单潮和倒闭潮,企业生存压力很大。

最终,在经过多轮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谈判和沟通,就大部分条款达成一致的的基础上,双方于2013年4月18日上午在武汉市总工会再次举行集体协商,并就合同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工资增幅的条款达成一致,签订了2013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签订一年内,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不低于10%,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10%,增长幅度创下近2年来新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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