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群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成都 61007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全会决定空前地提升了我国的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同时也对民营企业提出了与其地位相对应的更高要求:“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归根到底,就是指如何发挥民营企业中的人的作用,如何有效的提高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民营企业的大规模出现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多以中小型企业的形式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双轨制”的市场给予的巨大机会和政府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掩盖了民营企业在管理上的缺陷。这时期民营企业采取了以个人为中心、以亲情“单核心”模式为主导的管理模式,经营者的个人魅力和社会关系成为企业发展主要推动力。强势的企业管理者对保证决策高效率和企业初期员工凝聚力起到了决定作用。因此,初始阶段企业管理活动中的决策非程序化、管理非制度化、执行非理性化和评估随机性构成了中小型民营企业初创期“游击队”企业管理的基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一些非民营企业背景的高管加入到中小型民营企业领导班子,却面临冷酷的现实:在全球宏观经济环境的外部环境和微观经济主体的内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的竞争对手更加国际化和专业化,竞争变得更为激烈,仅仅依靠机制灵活而获取大量市场机会的“游击队”时代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