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体系分析

2014-08-15 00:46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4年5期
关键词:失控工程造价公路

叶 馨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 公路工程造价失控原因分析

1.1 设计阶段的造价失控

设计阶段是造价失控最常见和最容易改正的问题。在初步设计阶段,公路工程造价是对整个工程的全部价格分析,由于地质原因,环境原因,天气原因,设备原因等等这样或那样的各种原因,主要是因为调查不够,计算不精准和分析不全面造成的。简单的来说,当一个公路工程在施工时,由于施工人员操作的不合理导致塌方时,就会对工程造价产生极大的影响,不仅要进行造价总值的调整,还要对总工期进行变动。因此,设计部门要严格的考察施工现场的各个部分,合理的考虑天气环境的变化,为预算人员提供精确的造价依据。施工图设计阶段,未能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改。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与图纸上的设计施工始终是存在着差别的,设计图的变动也是公路工程施工时常发生的事情,这就会对工程造价产生行对应的影响。因此,在设计图纸的最初时间,设计人员要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减少施工变更事项的发生。技术人员与经济人员的不统一,也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不小的影响。技术人员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在行,而对本次项目的经济状况不感兴趣和缺乏相关知识。而造价人员则对经济效应有明显的偏好,对工程的设计就缺乏热情。这样就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失控,技术人员和造价人员不能很好的统一思想,就会使此次工程难以进行。因此,在工程造价阶段就需要造价人员和技术人员友好的合作,把经济和技术更好的结合在一起。

1.2 施工阶段的造价失控

施工时候出现的状况就更加的不了预料了。最简单也是最常见的就是违反施工的基本程序。我国的现状是一个工程的实施普遍上是边决策,边设计,边施工的程序。对于造价人员的要求过高。很少有造价人员能够及时的计算出精准的工程费用,这类施工同样严重违反了工程的基本程序。过高的施工变更和大量的错误施工指令,导致了公路工程的造价严重的不可控。在施工现场时,我们时常会看东西乱摆乱放,现场混乱,没有统一的按照施工要求合理摆放的现象。业务的繁乱,三方对合同的理解不清,对于签证的不合理应用等等事件。施工方对工程的责任度降低,承包方的高利效用,监理方对业主的不调查和不审核的态度。施工单位的虚报谎报现象。施工方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通过巧立名目,虚报谎报的办法对建设单位部分责任,对定额的不合理考虑等,都是公路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2 合理的构建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体系

2.1 加强监督和审查力度

监督和审查是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首要任务,只有良好的监督机制和完善的审查程序,才能更好的控制公路工程造价。各个造价管理部门要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定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为公路工程造价服务。通过对文件和现场的大量审查,能够有效地控制公路工程造价的失控现象。对于检查监督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良的操作,要及时的制止并提出妥善的改正意见。要积极地发挥控制公路工程造价的作用,有效的遏制超标准和大规模的投资现象,对资金的运用更加的慎重。完善监督和审查,完成对各个时期,各个部门作出有条不紊的监管责任。

2.2 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的法规建设

公路工程造价行业一直没有能够提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的统一的全国造价管理法规,造成开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模糊和不确切,产生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相关人员要及时的制定出公路工程造价行业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和监督公路工程造价的健康运作。要求法规能够明确各级造价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对公路工程造价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大大的降低资源和金钱的浪费,提高公路工程造价建设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2.3 明确任务,分清责任

公路工程造价行业的主管部门在要强化各个管理人员的职能,同时也需要大力度推动公路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完善造价管理的相关职能。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造价管理的需要,构建出不同的造价管理机构,一步步实现职责分明、层次清晰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公路工程造价的造价管理体制,同时也要求明确公路工程造价造价监督管理人员的自我认知定位。更好的履行各自的只能,合理的控制公路工程造价的预算能够大幅度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工作效率,为提高国家的公路工程造价效率作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2.4 市场机制建设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行业的人员要制定相应的“门槛”进行初步的人员划分。对于资格管理方面的考虑,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根据房屋建筑行业模式,可以由部属行业协会与中国造价管理协会共同组织中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分会,负责认定公路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资格。从业机构管理可以按照人员模式操作。这种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可以使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管理纳入现行的制度框架;其次,优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府职能;第三,行业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机构的管理重点转向对其业绩的评价、考核及奖惩。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机构对公路造价从业人员与机构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建立从业人员与机构的工作绩效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对违规人员和机构实行类“黑名单”的制度。

[1] 农金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及控制方法明[J].大众科技,2012,(1):92-93.

[2] 肖旭.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浅析[J].广西域镇建设,2011,(8):1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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