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军
摘 要:2013年6月,“余额宝”的横空出世掀起了互联网金融的浪潮,其凭借创新的形式和高收益成为金融市场“黑马”,此后各种互联网金融的“宝宝”类理财产品竞相登场,冲击传统金融业务。一年过去了,与刚出世时引发的惊涛骇浪相比,余额宝的收益呈下行趋势,发展规模也受到限制。从余额宝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关系审视余额宝,并分析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旨在帮助公众从理性的视角来看待“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
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推出了余额宝增值服务业务,该服务推出仅6天,其用户就突破了100万,瞬间以其以其创新的形式和高收益而成为金融市场的当红明星。2014年一季度披露的数据显示,余额宝用户规模已超越1亿人,资金规模达到5413亿元,可是,在余额宝推出的周年之际,即2014年6月份,余额宝购买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最高的是6月15日的4.742%,此后一路走低,6月27日为4.324%,6月28日为4.296%,6月29日为4.267%。余额宝拉开了互联网金融的序幕,但一年过去了,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各“宝宝”类金融产品似乎失去了刚开始时的光环,收益的回落也限制了规模的扩大。在这一年里,对互联网的金融监管也逐渐清晰:2013年,《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纳入了国务院部署的金融领域19个重点课题;2014年,互联网金融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随后监管层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暂停二维码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到银监会和央行联手下发10号文,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