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小娟
【摘 要】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文章从高校工资核算管理的现状出发,探讨了新旧会计制度比较下有关工资核算会计科目的调整以及工资核算实务等内容,并针对现行会计制度下工资核算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高校; 会计制度; 工资核算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2-0089-03
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印发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高校会计制度结合了财政部于2012年12月发布实施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增设了与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工资核算作为会计核算中支出比例最大的一块,其会计核算方法备受关注、值得探讨。新制度全面引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扩展了其核算内容与范围。增加了行政管理支出等几个核算支出类科目等内容。工资核算方法在新会计制度中的改进与提升,为高校人员经费统计、年度支出报表分析以及经费预算编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一、现行会计制度下高校工资核算的现状
1.按照现行规定,目前高校大都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其工资结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由于高校属事业单位,工资中津贴、补贴项目较多,既有省、市财政统发的津补贴,还有高校内部规定发放的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