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居住模式:助推流动人口从“寄居”走向“安居”

2014-08-28 12:02杨菊华
决策探索 2014年14期
关键词:流入地居所流动人口

杨菊华

流动人口居所与本地市民居所隔离性强

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是个人财富与社会地位的凝聚与物化,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对中国人而言,“人以宅为家”,住房被视为“安身之所”,有房才能稳定扎根,无房始终寄居漂泊。而现实情况是,流动人口的住房拥有率极低,居住稳定性差。据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东、中、西部8个城市的调查结果,在16878个样本中,分别仅有0.22%、0.43%和0.14%的流动人口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或已购政策性保障房;在流入地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的流动人口分别占8.20%和0.4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人主要为市内流动人口;购买商品房的人主要为城-城流动人口,跨省乡-城流动人口的住房拥有率更低。相反,约2/3的流动人口租住私房,往往居无定所,常常搬迁。

流动人口居所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差。2013年,34.80%、19.44%、10.59%和9.01%的流动人口分别居住在农村社区、城乡接合部、未经改造的老城区及城中村或棚户区;居住在城市中商品房社区的流动人口仅有13.15%。即便流动人口居住在商品房社区,其居住面积也较为狭小,室内设施破旧,且工作场所常为居所。总体而言,流动人口住房普遍存在着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通风采光条件不理想、配套设施少的问题,公共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突出,并存在用电、用火等安全隐患。

流动人口的居所与本地市民居所隔离性强,仅有1/4的流动人口的邻居主要为本地市民。在不同流入地区、不同户籍类型和不同流动跨越区域间,隔离程度的差别较大:在东部地区,不到两成流动人口的邻居主要为本地人,远远低于西部地区的45%以上;与城-城流动人口相比,乡-城流动人口的邻居为本地人的比例更低;与跨省流动人口相比,省内跨市、市内跨县者与本地市民为邻的比例明显更高。这些数据说明,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乡-城流动人口以及跨省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的居住隔离更强,凸显出户籍及其衍生制度和结构性要素的制约。

居住隔离制约了流动人口进一步发展

居住隔离是人口迁移流动初期不可避免的过程和现象,可帮助初来乍到之人形成新的社会支持网络,提供生活互助,获取新的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信息,使其较快地适应流入地的经济社会生活。但是,随着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逐渐立足,隔离性的居住就会制约流动人口的进一步发展,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第一,强化了贫困世袭化或加剧贫困分化。在农村社区、城乡接合部或老旧城区,人口结构较为单一,或多为本地农民,或多为层次较低的流动人口;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缺乏、质量较差;社会管理水平较低。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缺失或不完善,既会降低相应群体的生活质量,又会挤压居民向上发展的空间。

第二,减低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种二元分割不仅是地理空间上的,更是心理上的。流动人口的“低档”社区与本地市民的“高档”社区隔离,减少了流动人口和本地市民之间交流的机会。因朋友式的互动是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途径,而居住隔离强化了两者之间的差异,故将阻碍本地市民对流动人口的包容与接纳,进而延缓流动人口对本地社会的认同,严重时还会引发相互之间的敌视情绪与矛盾冲突。

第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同质性较强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可能进一步强化他们之间的联系,形成更为牢固、难以突破的社会关系网,与本地市民“高档”社区强烈对比下产生的不公平和剥夺感不断累积,甚至可能形成偏离主流社会的、扭曲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可以说,流动人口住房的边缘化不仅形成了该群体与城市市民的居住隔离,也进一步导致了他们在政治上的边缘化和弱势化,使其滋生对社会的仇视心态,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埋下隐患,并可能成为极端事件的导火索。

混合居住可促进人群交融

市场因素和政策缺位是导致居住隔离的根本原因。不同社会阶层的居民基于各自经济实力选择住宅,经济社会地位较好的居民对空间资源的竞争和支付能力较强,会逐步占据城市中较好的空间区位,而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则由于竞争力不足必然被局囿在城市中较差的空间区位。多数流动人口因收入低,往往只能租用本地市民置换下来的廉价老旧房屋:本地人搬走了,流动人口搬进来,形成主要由流动人口构成的聚集社区。

集中居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为隔离。一方面,针对贫困人口的公共住房政策的集中分区规划,尽管解决了包括极少数流动人口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问题,但客观上强化了人群之间的居住隔离。另一方面,企业出于管理等原因,往往为流动人口提供空间小、设施简陋的集体宿舍。这样的宿舍往往靠近厂区、远离居民区,在空间区位上边缘化和孤岛化,在规模上大型化和集中化。这种集中住宿、集中管理的模式,也人为地加剧了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的空间区隔和社会隔离。

主流人群“逃离”也起到助推作用。“白人逃离”理论主张,种族集聚影响居所选择。Denton在2006年提出,因黑人子女的辍学、单亲、失业、犯罪率高,且黑人子女占比较高的学校总体成绩往往远低于标准平均成绩,故当一个特定地点的黑人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后,白人就会逃离该区域。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我国:在流动人口较多之地,有条件的本地市民往往会搬离此地。

针对居住隔离的种种弊端,欧美学者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探索混合居住的理论。混合居住模式基于尊重城市人口的自发和自我多样化的考虑,主张将不同阶层、不同种族的居民在邻里层面结合起来,比邻而居,形成相互补益的社区。对主流群体而言,混合居住有助于他们经常性地接触异质人群,既可扩展自身的社会交往圈,又可增强对弱势群体的理解、包容和接纳;对弱势群体而言,与主流群体的互动有利于自身及下一代的纵向社会流动。国外经验表明,混合居住是破解人群隔离、防止区隔融合、推动人群之间真正互动交融的重要途径。在中国,从隔离式居住走向融合式居住亦是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缩小阶层分化、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

如何推动流动人口的“安居”生活,将其“留”在流入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最难破解的瓶颈,也是对流入地政府社会治理实践的一个巨大考验。破解这一难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有效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水平,使居者有其屋,租者安其屋,让他们能够真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推动实现从“寄居”到“安居”的转变。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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