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渝 汪 辉
宫颈癌是仅次于乳腺癌的女性第二大恶性肿瘤,由于早期缺乏特异性的临床症状,部分患者在确诊时已发展至晚期,严重者甚至错过了手术治疗的机会[1]。针对此情况,临床上多采取放化疗以降低肿瘤分期、争取手术切除机会。紫杉醇联合顺铂同步放化疗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案,但对于紫杉醇的应用剂量仍存在争议。为此,我们在下列研究中分析了135 mg、60 mg紫杉醇联合顺铂同步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宫颈癌的疗效及安全性,现报告如下。
将2010年1月-2012年1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70例晚期宫颈癌患者纳入研究,纳入标准:①确诊为宫颈癌;②病理活检结果提示TNM分期为Ⅲ~Ⅳ期;③符合放化疗指征;④取得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研究期间无失访、脱落、死亡病例。采用随机数表法分为观察组(60 mg紫杉醇联合顺铂同步放化疗)和对照组(135 mg紫杉醇联合顺铂同步放化疗),每组各35例。观察组年龄47~61岁,平均(55.31±7.78)岁,TNM Ⅲ期19例,TNM Ⅳ期16例;对照组患者年龄48~60岁,平均(54.89±7.23)岁,TNM Ⅲ期20例,TNM Ⅳ期15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意义(P>0.05)。
对照组给予135 mg紫杉醇联合顺铂同步放化疗,方案如下:顺铂(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889)20 mg/m2、静脉滴注、每周第1~5天给药;紫杉醇(海口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H10980169)130 mg/m2、静脉滴注、每个疗程的第1、8天给药;宫腔内放置放疗装置,放射源选择60Co、剂量率设定为100 cGy/min,每周宫腔放疗1次。28天为1个治疗周期,共进行4个疗程的治疗。
观察组给予60 mg紫杉醇联合顺铂同步放化疗,方案如下:紫杉醇(TAX)60 mg/m2、静脉滴注、每个疗程的第1、8天给药;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