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应用

2014-09-19 21:14宋子昕
文物春秋 2014年1期
关键词:文化传播新媒体

宋子昕

【关键词】新媒体;数字化博物馆;文化传播

【摘要】随着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数字化多媒体技术出现并日益发展,新技术带动了新媒体的发展,让博物馆文化传播也有了全新的概念。本文从新媒体技术与博物馆整合的必然性、新媒体在博物馆展示中的作用、新媒体展示技术的定位与“尺度”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试图讨论在新媒体技术的指引下,如何重新认识并定义博物馆,如何更好地发挥博物馆价值,发挥数字化博物馆优势,使博物馆建设更加符合时代需求,更加贴合大众需求。

西方著名社会学家、后现代理论家尚·布希亚(Jean Baudrillard)在《物体系》一书中提到:“科技演进和物的结构变化实为一体……物品最具体的一面便是科技。”[1]具体到以展品作载体的博物馆来讲,信息科技及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必然会为其提出一个全新的认识基础,一种全新的文化传播境界,这其中尤以新媒体技术的出现为重。

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就是新的科学技术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它能为受众提供个性化的内容,使传播者和接受者能够进行交流。当今,新媒体的应用在人们生活中唾手可及,如数字报刊、手机短信、公交电视、网络、触摸媒体、微博等。具体到博物馆行业,新媒体表现为视频、投影、互动体验、数字展品、语音服务、虚拟技术、二维码、物联网等多种媒体技术,它们利用科技手段并配以多种呈现方式,为观众打造更具感染力、互动性更强的参观体验,开辟了观众参与的新天地。

本文试图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技术不断进步和发展的条件下,讨论如何重新认识并定义博物馆,以更好地发挥博物馆价值,发挥数字化博物馆优势,使得博物馆建设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加贴合大众需求。

一、 新媒体技术与博物馆整合的必然性

1. 新时代博物馆文化传播的需求

国际博物馆协会对博物馆的定义为:“博物馆是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并向公众开放的非盈利永久机构。它以研究、教育、欣赏为目的,对人类和人类环境的见证物进行搜集、保存、传播和展览。”博物馆在研究、搜集、保存、整理文物的同时,还具有传播文化、宣传教育等功能。这一定义明确指出了博物馆的中介性,这种形式的中介性在于它的公共特征——即强调交往、建立同感等。博物馆文化发展到今天,随着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提高与国民文化素质的提升,博物馆正逐渐进入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这种中介性在现今社会认识论层面上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数字化多媒体技术的出现并日益发展,新技术带来的新媒体让文化传播有了全新的概念,即用信息传播文化,用数字化承担博物馆文化传播所具有的中介性。

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0)》中称:“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的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2]这种消解也正是博物馆新时期文化传播所需要的强大力量:使用新媒体技术,可重组参观角度的分散化,强调审美化的崇高性,连接集体欲望所产生的意识形态和与之相应的历史、政治、文化,克服日常生活与学术实践之间的鸿沟,抹平参观者自我主体在欣赏偌大的历史文化实体时所产生的有力不逮的距离感,甚至粘结以往时代不同层面之间的相互孤立的破碎性。

古老而厚重的文化与新型科学技术的整合,是当前时代的必然需求。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代表的信息采集、保存和传播,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凸现和推动着博物馆文化公益性、公共性、公众性的实现,即推动或带动博物馆文化核心价值在最大范围内的实现。这样的全新传播方式不仅会为博物馆文化传播创造种种可能,还会给公众带来博物馆文化的全新体验。

2.视觉文化的导向作用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学者尼古拉·米尔佐夫(Nicholas Mirzoeff)在《什么是视觉文化》一文中提到:“视觉文化研究的成败可能有赖于它从跨文化的角度思考问题,要面对未来,而不是后视镜般的人类文化学方法作为传统,亦步亦趋。”[3]而对于博物馆,现代技术的发展以及20世纪中后期社会文化转向的思潮一直在解构着旧有的学说,这使得博物馆学期待着脱离总体化预设的局限,并趋向于成为一种跨学科场域的学术活动,使自己除自身外还包括自身所涉及到的其他学域。这种视觉文化与博物馆学跨学科间的交集,就包括信息及数字多媒体方向的中和——即博物馆的数字化。

上个世纪初,图像或是影像技术的推广,宣告着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这使得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复制技术与所复制品的定位,并最终演化成对语言观念发起的挑战。海德格尔认为,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世界图像的时代,“从本质上看,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4]。就像语言叙事代替了传统的主客二分认识论一样,视觉叙事代替了语言叙事,成为这个时代认识、理解知识,进而理解世界的主要方式。在博物馆,从语言中心到图像中心的转变,起初是老照片或摄影作品的展示,随着技术的进步,最终演进为数字展示技术。如果说以往展品配文字注释或者专人讲解的展陈方式可以算作语言文化的话,那么我们没有理由不认为数字展示技术亦可算作一种视觉文化。博物馆以数字陈列、数字影像这样一种技术手段,以及一种既在场又不在场的全新的与参观者的交往方式来展示文物、解释背景、感悟事件、传递信息,甚至呈现隐而不显的事实,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 新媒体在博物馆展示中的作用

1. 展览形式的多样性

特定的时代特征总是对应着特定的被建构的知识。当我们讨论展览的策划和展品的选定时,就会发现这样的情景:“博物馆在拣选知识以及呈现观念、形象时,都要经过某一个权利系统的运作,而这样的权利即是来自于博物馆界与其所处社会和人民的能力。”[5]这种选择总是处在一种既定的认知前提下,而也正是这种限制,使得现在的博物馆展览形式以及手段相对单一。这种以往的经验模式,我们可以借用德国社会学家阿诺德·格伦(Arnold Gehlen)关于文化凝固的论述:“现代文化中所固有的可能性都已得到充分的发挥,其反面可能性和反题亦已被发掘和加以接受,从今往后改变前提变得越来越难以想象……在文化这样一种如此活跃和负载的领域中也会感到凝固化的存在。”[6] 但是知识并非是亘古不变的,这种既定模式在提倡多元化差异性的思潮和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实践中日生变数,并冲破以往认知中的种种固有可能性。

可以这么说,这种展览形式多样性的表现是随着时代的演变而不断丰富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丰富了这一点,新媒体技术已经越来越多地作为各个博物馆展览的辅助形式或主流形式之一而出现。新媒体使用视频、投影、互动体验、语音服务等多媒体技术,构建了更为丰富的博物馆知识体系。新媒体技术可以配合传统实物的展陈形式,以智能手机为平台,以二维码技术为辅助,使观众获得在传统实物配以说明文字的形式中所无法完全呈现的关于展品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沿革等海量信息,甚至还可以与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的其他文物进行比较,使不同专业、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能够真正读懂展品本身所蕴含的意义。二维码导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已逐渐全面推广,不只应用于“古代中国”“复兴之路”两个基本陈列,在专题展“道法自然——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精品展”展出期间,二维码总扫码数量就已超过41万次,其中最受关注的作品梵高的《柏树》有1.7万余人进行了扫描。

当然,新媒体技术在博物馆展览中的应用也可以脱离传统的实物展厅,设立一个真正的数字化展厅。经过数字采集、数字建模并运用虚拟现实、三维投影等技术,向观众展示出来的展品更具有感染力。同时观众也可以与文化、文物互动体验,大大提高观众的参与度,从而抹平参观时的距离感。同时,数字展厅还有助于文物的安全保护,数字化、虚拟化的展品省去了每一次布展、撤展时不可避免的因搬运、摆放等操作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从博物馆的宣教职能出发,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得博物馆的开放性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传统博物馆入馆参观的形式受到场地、空间、地域等各种因素的制约,是远远不能满足中国这个人口大国的需求的。新媒体技术将博物馆藏品数字化,并以数字化的方式传播。这种可以让观众自主选择展品并了解其详细信息的传播形式,包括数字博物馆、博物馆微博、网络杂志、手机APP、博物馆网站等各种传播渠道,已经为诸多博物馆所应用,这种方式使得在场或不在场的参观者都对博物馆产生了亲近感,拉近了博物馆与观众间的距离。数字化、新媒体技术的到来使得展品的展示空间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展,为博物馆展览形式开拓了新的道路。

2.博物馆传统结构的转向及再现式的展示

最早的博物馆建于公元前3世纪,埃及的托勒密王国在自己的都城——亚历山大城创建了一座专门收藏文化珍品的缪斯神庙。起初的博物馆是以研究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能,随着文艺复兴运动以及航海事业的兴起,随着启蒙运动后知识地位的转变,随着文物分类、文物保护等技术的出现,博物馆逐渐转向以藏品展示为中心。观众来博物馆参观,观赏文物并阅读其文字说明成为当时主流的展陈形式,而这种形式在现今仍占主流。

这种展陈方式我们可以理解为参观者对展品进行建构的过程的特定再现途径。这种再现正如海德格尔所言,是主体(参观者)对面前客体(展品)进行想象思考或直观认知的过程,客体是被主体所认识、被再现的东西,而主体则是客体的载体。这一点在博物馆从征服者聚敛战利品的场所转化为以展品、藏品为中心,注重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后发生了转变,主客体形态从之前的征服性模式转变为相互依存的关系。而博物馆传统的陈列形式也被局限在一种相互被动的体系中。直到1946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法国巴黎成立,1974年协会对博物馆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将公益性定为它的首要职责。这种公益性概念正是随着科技的演变以及人们全新的文化意识的转变而提出的,这种改变试图用技术的手段去找到在博物馆范畴中主客体再现关系的一种平衡点。

不管是传统博物馆还是遗址类博物馆,陈展的最终目的都是希望人们有身临其境之感,希望人们能与展品零距离接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类有足够的力量可以通过感性直观的方式来代替用抽象的方法去表现可想象却无法再现的东西,线性、抽象的语言被单向、直观的视觉所代替。以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展出的动态《清明上河图》为例,利用投影与三维成像技术相融合的、基于大幅卷轴的数字化应用技术,为观众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无关时间范畴的体验——即感性直观的当下。用数字图像技术带给观众的动态思考和沉思惯性来直观表现出伟大或者盛世的场景,并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概念或者一件相关的博物馆藏品,而是在于其中动态的图像对于文字配以画作的展示方式带给观众的对于“不可再现之物”的抽象体验的超越。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这种再现理解为回到现场,用数字化手段打破空间上的制约,为没有条件到现场的参观者提供一个新的平台。以法国卢浮宫虚拟博物馆为例,2004年,卢浮宫把3.5万件馆内公开展示的藏品及13万件库藏绘画加入自己的网站,并提供多种语言版本的3D虚拟参观项目,不过几年时间,卢浮宫网站的访问人数已经和实际进卢浮宫参观的游客人数持平。北京故宫博物院也是如此,在“超越时空的紫禁城”中,文物、遗址、建筑群通过数字化采集并经过网络化传播,使得不能到场参观的人也能得到细致入微、鲜活生动的参观体验。在新媒体技术的推动下,传统参观方式与现代网络数字化传播方式的结合,创造出让参观者无关时间、空间,直观地与历史对话的全新语境。

三、新媒体展示技术的“尺度”

数字技术发展以及虚拟化的到来使得不少学者认为,由于再现与现实辩解的模糊化,以及符号与其所指涉的真实的无差别化,而导致了现实意义的失真、历史厚度的削弱、艺术品世俗化、博物馆文化价值的消解等现象的出现。但是,新的改变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消失。麻省理工媒体实验室主任、《连线》杂志资深专栏作家尼葛洛庞帝(Nicholas Negroponte)在《数字化生存》中指出:“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艺术变现方式得以更生动和更具参与性的新时代,我们将有机会以截然不同的方式,来传播和体验丰富的感官信号。尽管这种做法似乎把重要的艺术作品全然世俗化了,但数字化使我们得以传达艺术形成的过程,而不止是展现最后的成品。这一过程可能是单一心灵的迷狂幻想、许多人的集体想象或是革命团体的共同梦想。”[7]当然,尼葛洛庞帝把重点放在了转变上,这也正说明了这一新的转变的必然性与重要性。

让观众用一种易于接受、“乐于把玩”的方式去参观并了解博物馆诸多文化资源固然是好,但同时也需要把握好尺度。当我们做数字展示或者新媒体传播时,如果不重视博物馆资源的丰富文化内涵和悠久历史底蕴的话,往往会步入折中主义的误区——做什么都行,只要顺应公众娱乐化的需求,或者受到流行文化、快餐文化、功利主义的风化而造成审美标准的缺失,从而对博物馆本身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应意识到,过分专业与晦涩的表达会造成与普遍受众的疏离与阻隔。所以在数字展示、传播的方式上、内容上不能急功近利、亦步亦趋,需要明确方向,掌握分寸,把握尺度。这种分寸与尺度就是参观者的理解能力与数字展示的平衡点——我们如何在通过技术手段抹平参观者距离感的同时,又能做到使展示内容具备丰富的文化内涵。

我们需要知道,博物馆是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输出文化教育的公共机构,而在博物馆中最能体现现代技术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就是新媒体展示技术。在我们定义这其中诸多数字展品的意义时,需要十分明确一点,即数字展品的意义并不是只以功能决定的物, 也不是为分析方便而进行分类的物,更不是为攫取利益而产生的物,而是通过技术扮演着重要角色,使得参观者通过它在某种程度上与文化产生关联的物。对于这种关联,我们可以理解为展品与参观者的某种交往式或者交互式的概念。在这种概念的先决条件下,在数字展品内容的选择上,不应没有一个审美标准,更不应为了取悦观众而降低自身应有的素质。应在本着提供知识、弘扬文化的前提下,用技术手段搭建展品与参观者之间的桥梁。

新媒体在展览展示上的实际应用,就是用各种媒体应用之间的融合吸引观众,并与观众交往互动。这种交互方式是双向的,从而避免信息接收的单向性所造成的困扰,这样观众在参观时,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被全方位地调动起来,从而在达到输出文化的目的的同时,又能让参观者真正、充分地获得正确的有价值的知识。这种交往方式的最终目标以及我们为此所做的一切努力,正是为了让参观者不论在博物馆、文化遗产地,还是在任何地方,都能与历史文化进行直接交流,更加拉近二者的距离,让传统文化给人以全新的感受。这种感受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詹姆逊(Fredric Jameson)所言,它是“一种倾向于更完善的现代化境遇中所获得的东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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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布希亚:《物体系》,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第3页。

[2]唐绪军:《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年。

[3]尼古拉·米尔佐夫:《什么是视觉文化》,载《文化研究》第3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10页。

[4]海德格尔:《林中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86页。

[5]Karp,I.,Krermer,C.M.&Lavine,S.D,eds.,1998:1—2.

[6]转引自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26页。

[7]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6年,第87页。

[8]詹姆逊:《现代性、后现代性与全球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责任编辑: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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