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彦国+杨艳红
摘要:传统的法学专业就业模式有三种,即司法考试加律师型、司法考试加公务员型、考研加教师型,但是这三种类型都不足以解决法学专业就业问题。在拓宽法学专业就业领域方面,专家学者们各抒己见,但是学者们的建议大多比较笼统,很少有对企业法律顾问这一具体领域进行深入的探索与研究。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逐步推进,企业法律顾问人才的市场需求前景是比较乐观的,这对法学专业就业是一个积极的信息,但是其也对学生、教师以及学校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需要重新认识三者的角色定位与各自的关系。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法学专业就业;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261-02
法学是人们羡慕的好专业,但令人困惑的是,一方面是市场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并没有饱和,而另一方面是持续增加的法学专业就业压力,这一矛盾困扰着学生、教师以及学校。尤其是近几年,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趋于稳定、法学毕业生人数激增等现实原因,法学专业的就业率已经处于低谷并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
一、法学专业的传统就业模式
(一)司法考试加律师型
是指首先通过司法考试,然后选择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后从事律师职业。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最快的时间计算,从备考司法考试到律师执业需要整整三年。……